“全面两孩”需公共政策支持
作者: 资料来源:中国妇女报 发布时间:2017-01-19

     浙晋地方两会关注想生不敢生

    全面两孩需公共政策支持

    在山西和浙江地方两会上,全面两孩政策全面实施以来出现的想生不敢生现象,被代表委员们所关注。

    要让‘全面两孩’政策真正落地,让计划生育家庭想生、敢生和愿意生,关键在于解决计划生育家庭的后顾之忧,尽快出台‘全面两孩’配套政策。在山西省十二届人大七次会议上,针对全面两孩政策实施后,目标人群对公共服务资源及家庭教育指导服务需求的变化,山西省人大代表、省妇联主席张葆呼吁尽快出台全面两孩配套政策。

    全面两孩政策实施后,女性就业形势严峻。有明目张胆的不招女性,也有日益凸显的隐性歧视。然而,面对软硬兼施的就业性别歧视,专门管理部门的职责缺失。如果不改善现状,女性就会有被边缘化的风险。浙江省政协委员、杭州市妇联主席魏颖建议,国家出台相关的家庭公共政策,以保护女性的劳动权益。

    助力家庭功能社会化

    张葆告诉中国妇女报·中华女性网记者,由山西省卫计委会同省社科院结合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2011年到2014年人口变动抽样调查和山西省全员人口数据库等人口数据,进行的目标人群测算显示,山西符合全面两孩政策的目标人群约235万人,35岁以上高龄产妇超过46%。其中非农业人口约138万,农业人口约97万。按育龄妇女年龄划分,20至29岁已婚育龄妇女有94万人;30至39岁已婚育龄妇女有114万人;40至49岁已婚育龄妇女有92万人。省卫计委组织的生育意愿调查结果,有30%左右的家庭选择生育两孩,不选择生育两孩的家庭占到70%。

    为此,张葆建议,完善政策体系,加大基本公共服务的供给力度。一是制定完善的相关法律政策。完善妇女生育的相关政策措施,为妇女平衡生育和就业创造有利条件。进一步研究完善住房、税收、食品安全、环境保护等相关经济社会政策和家庭发展政策,为妇女生育、幼儿养育、儿童发展提供支持;二是调整基本公共服务规划布局,加大医疗、卫生、教育等公共服务资源投入。

    必须整合社会各方力量,提升家庭教育指导服务水平。一是加强基础研究;二是建立完善各级各类家长学校和家庭教育指导服务站点建设,并根据实际需求开展家庭教育指导和家庭教育亲子活动;三是创新和丰富家庭教育指导方式;四是重视早期家庭教育指导服务。

    同时推进家庭功能社会化,注重家庭与社会的协调发展。探索如何既能减轻妇女和家庭经济压力、照料子女、老人的压力和女性自身事业发展的压力,提高妇女和家庭的生育意愿,又可提升人口质量,促进人口均衡发展,帮助解决计划生育家庭遇到的各种困难,特别是失独家庭的养老难问题。一是推进家庭功能社会化,提供家庭服务保障。妇联组织可参照香港邻里支持幼儿照顾计划,探索在社区实施家庭互助制度;二是建立各类专业家政志愿者队伍,提高家政服务水平;三是精准施策,为两孩母亲提供再就业服务。

    建立弹性产假制度

    在长达半年的调研中,魏颖发现,在全面两孩政策下,女性劳动权益保护中存在诸多问题。修订后的《条例》规定,对奖励假的规定不明确。即便都是在奖励假中,工资发放主体及发放方式也不明确。没有考虑到在某些特殊职业的女性群体,如教师、医生两大职业。

    魏颖建议,要建立弹性产假制度。比如,可以试点商业化产假购买制度,允许员工向单位出售未休完的产假,由单位统一调配。单位男女员工如有需要,可用工资向单位购买。

    产假或陪产假还可分割零散使用。忙时工作闲时带娃;男员工可在8小时工作日内,透支两小时提前下班,折合到陪产假中,如遇情况特殊,甚至可半休……

    她还特别建议,可适度延长父亲护理假时间,如从目前的15天延长至30天,鼓励男女两性平均分摊养育子女的责任。男性也要面对如何平衡家庭和事业的问题。

    同时,魏颖还认为,应该明确适度的男女性别比规定。建议根据单位性质,分类规定单位中男女职工的人数比例,并配套以相应的奖励与惩罚措施。并且将录用女职工,杜绝性别歧视列为考核企业履行社会责任的评价指标之一。

    除此之外,她还建议,建立职能部门监管机制、完善女性生育保险制度、建立健全儿童看护体系等。

    魏颖呼吁,企业不要总盯着女性的劣势,更应该挖掘女性身上的闪光点。一项研究表明,女性跳槽的比例远远低于男性,且对企业的忠诚度很高。因为女性最懂得感恩。哪怕只是给予一点点关爱和照顾,她们都会心甘情愿为企业付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