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男轻女”果然还在害死人
作者:舟子 资料来源:中国妇女报 发布时间:2016-12-22

    只有男女更加平等,某些伦常惨剧才不会在令人深感意外和震惊中时有发生。

    男女平等在更广范围内成为新文化,有赖于基本国策的进一步推进施行,以及法律保障的进一步到位。

    □ 舟子

    据报道,近日,广东湛江市遂溪县黄略镇发生一起伦常惨剧,一名31岁的妈妈将自己的5个亲生女儿砍伤,其中4个伤重不治死亡。5个女儿均为8岁以下,最小的刚刚满月。经初步审讯,孩子母亲供认了上个月生产了第5个女孩之后一直烦躁抑郁,导致用家里的菜刀对自己孩子进行了伤害。其家境贫穷,丈夫一直在外务工赚钱,以帮补家用。

虎毒不食子,而一个妈妈为何要如此加害于自己的孩子?产后抑郁是个越来越常见的医学名词,但抑郁到因此而杀子,这令人深感意外和震惊。又看到更详细的相关报道,丈夫表示,与妻常年在外求子,却连生五女。有的新闻标题则为湛江女子用菜刀砍杀5个年幼女儿 丈夫:一直想生儿子。如此,母亲杀子与其背后原因的关联就更明显了:重男轻女又一次害人了一下害死了4个,伤1个。这是我此前推测的可能原因,但当它确实在这个丈夫身上有所显现时,我又不是很愿意如此简单归因:让他一个人背锅就是忽略了其后更为要命的原因与问题。不知他是否有因此向妻子施压的行为,但即使他没有,其妻也很可能承受着连生5女的巨大压力,而他自己可能也是如此。

    这些压力从何而来?来自重男轻女的传统文化积习,更是来自某些还在重男轻女的现实痼疾。当你看到不止一个地方的城中村改造,男女不同权现象较为突出、吃亏的总是女性时,你会觉得生男生女都一样吗?当你看到某些地方在农村土地确权中习惯性忽略女性时,你会认为男女都一样吗?当你看到老汉被其他的家人嫌弃,为女儿幸福选择离家流浪,因为农村的习俗是随儿居时,你会认同女儿也可以让父母得以颐养天年、并为其养老吗……这些鲜明体现着男女大不一样的事件,有的在媒体的追踪报道之下有了轨迹上的改变,有的不了了之,有的依旧没变……如果没变,那么,它们强化的就是重男轻女的现实与文化土壤。传统与现实如影随形,相互依存,如果现实没有改变和革新,传统文化的偏见只会越来越深,最后,弄得人难以抽离和逃脱,连本该手心手背都是肉的为人父母者也做出了失控的非理性极端行为。

    如有人所言,这是重男轻女的古老思想导致的悲剧,可怜幼儿为这思想而丧命。但古老的思想为何还能在今天有舞台空间?这是更需要深思和加快行动的。如果改变还是姗姗而来,失于迟缓,那古老思想的余孽就还将继续窒息那些心灵和行动力尚不够强健的人,还将有家庭尤其是女性要为此继续付出高昂的代价:观念杀人,陈腐的求子观念寻求生儿子,借助至亲的手伤害了这5个孩子。

    有人说,如果当爹的不嫌弃女儿,不逼迫妻子,能善待妻子,至于引起这种恶性事件吗?真正该受罚的是那个重男轻女的父亲。如果那名父亲有因此而施压妻子的行为,那是应当受罚的,道德的或是法律上的,视情节轻重而定。但某种程度上,这样的父亲与这名母亲一样也是重男轻女文化与现实的受害者。如果现实和文化的土壤都是重男轻女的,一般的个人很难脱离环境而特立独行。所以,与其简单地责罚个人,此类悲剧更需要合力来综合治理。越穷越生,越生越穷,是一个恶性循环的怪圈。在我看来,对于这家人的帮扶,除了免费上学等经济上的资助,还应当有文化思想上的,而更重要的是,要在现实中让其看到生男生女的确一样的强大说服力。如此,才是农村生女家庭不再陷入致命抑郁的根本解决之道。

    据《中国妇女报》最新报道,江西进贤村规民约侵犯妇女权益,法院判定应纠正,外嫁女诉请回购安置房获法院支持,希望这样的新闻更多起来,也希望相关方面对于女性正当权益维护的作为可以更主动更积极,因为不可能所有的外嫁女、生女户家庭等都足够强大到能够去诉请法律的支持,而恰恰是弱势的人最需要主动帮扶与赋权。在日前召开的关注女性和极度贫困的高级别国际会议上,与会者呼吁实现性别平等和赋予女性权利,若想彻底消除贫困和饥饿,我们就必须加大对农村女性的支持,并将此作为对家庭、社会以及我们未来的投资。只有男女更加平等,某些伦常惨剧才不会在令人深感意外和震惊中时有发生,未来全面小康才会更加美好。文化积习是过去的现实遗迹的映射,今天的现实不该还在重复昨天的故事,男女平等应该在更广泛的范围内成为新文化,这有赖于男女平等基本国策的进一步推进与施行,以及相关法律保障的进一步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