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力消除就业性别歧视
作者: 资料来源:大河网 发布时间:2016-11-22

  全国妇联妇女研究所在北京等地多所高校的调查显示,高达86.6%的女大学生受到过一种或多种招聘性别歧视。其中,有80.2%的女性反映,在招聘过程中存在招聘信息显示限男性或男性优先不给女性复试机会提高对女性的学历要求等现象。
  【短评】我国法律明确规定,除不适合妇女的工种或岗位外,任何单位不得以性别为由拒绝录用妇女或提高对妇女的录用标准。但现实中,仍有不少单位偏爱招聘男性职工。为此,相关部门应加强对劳动力市场的监管,建立健全就业性别歧视救济机制,对涉嫌就业歧视的用人单位进行公开严肃处理。同时,女性在遭遇就业歧视时,要勇敢站出来,用法律武器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尤其是在全面放开二孩政策的大背景下,因结婚、生育等因素造成的就业性别歧视可能会增多,更需要国家层面尽快完善相应政策,营造公平的就业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