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敦促尽快建立妇女儿童活动中心
作者: 资料来源:中国妇女报 发布时间:2016-10-21

    中国妇女报·中华女性网记者姚建 发自济南 为落实妇女儿童发展规划目标任务和山东省妇儿工委第19次全体成员会议精神,按照省领导指示要求,2016年6月,山东省妇儿工委办公室向全省38个没有妇女儿童活动中心的县(市、区)的县(市、区)委书记和县(市、区)长分别寄送了《关于敦请重视关心县级妇女儿童活动中心建设事宜的函》,敦促各县(市、区)尽快建立妇女儿童活动中心。中国妇女报·中华女性网记者日前从山东省妇儿办了解到,就妇女儿童发展规划单项困难指标向相关地方党政主要领导发敦请函,敦促解决,这在该省历史上还是首次。信函发出后,涉及的各县(市、区)有的召开常委会专题研究,有的主要领导做出批示,有的专项督办,并且都向省妇儿办反馈了整改落实意见。

    山东省妇儿办在敦请函中写道:近期,国务院妇儿工委对我省实施妇女儿童发展规划情况进行了评估督导,评估结果表明,我省部分县(市、区)妇女儿童活动中心建设尚未达到山东省妇女儿童发展‘十二五’规划的目标要求。妇女儿童活动中心是丰富妇女儿童文化生活、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服务妇女儿童的重要平台,是公益性文化单位,是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弘扬社会主义先进文化的重要载体。妇女儿童活动中心建设问题应当引起各级党委政府高度重视并积极采取措施,认真解决。

    敦请函中提出如下建议:将妇女儿童活动中心建设列入县级重大民生实事项目,将其纳入当地‘十三五’国民经济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和城乡建设规划,纳入政府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抓紧研究立项工作方案;鼓励和引导对既有建筑进行改造,将单位腾退的超标办公用房用于妇女儿童活动中心建设;对已经立项或开工的,请督促落实土地、资金等,加快建设进度。敦请函中还提出,省妇儿工委办公室将对落实情况跟踪督察。

    记者了解到,接到敦请函后,有关各县(市、区)领导均高度重视,立即采取相关措施,安排部署工作。各县(市、区)主要领导亲自召开专题会议进行研究或专门听取县(市、区)妇女儿童活动中心建设情况汇报,并安排相关部门结合自身实际拿出切实可行的落实方案,确保责任落实到位。

    为切实解决妇女儿童活动中心建设问题,各县(市、区)首先在宏观上做好顶层设计,将妇女儿童活动中心建设纳入当地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三五规划。各县(市、区)还深入基层进行调研,了解妇女儿童需求,收集中心建设意见。在充分调研的基础上,结合自身实际,各县(市、区)分别提出了具体的解决方案,从各县反馈的整改措施来看,主要有以下三种解决方案:一是立项规划新建,政府把妇女儿童活动中心建设纳入统一建设规划,予以立项,规划活动中心用地,提供相应组织、人力经费保障,切实把妇女儿童活动中心建设列入议事日程;二是闲置场所改建,利用现有闲置场所,或将单位腾退的超标办公用房重新进行功能规划作为妇女儿童活动中心场所用地进行建设;三是依托现有资源,实施一馆多用,将妇女儿童活动中心与市民活动中心、图书馆、文化馆、全民健身活动场所等公共服务设施统筹规划,有机整合建设,发挥活动场所整体服务功能,提升活动阵地集聚效应。

    山东省妇儿办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从工作进展情况来看,存在的问题主要是地域发展不平衡,妇女儿童活动中心建设没有统一的建设标准,领导重视程度不够,财政投入不足等。综合了解到的情况,省妇儿办也向省妇儿工委提出如下建议:一是建议各级发改委将县级妇女儿童活动中心建设纳入本地社会经济发展建设计划;二是建议各级政府将妇女儿童活动中心建设纳入民生实事,加大资金投入,采取专项拨款或者以奖代补的形式调动各县市区建设妇女儿童活动中心的积极性;三是建议将县级妇女儿童活动中心建设纳入省委省政府专项督查,进行重点推动;四是建议各县加强调研,深入研究如何兼顾公益和市场需求,统筹整合现有和社会资源,服务妇女儿童。这位负责人表示,下一步,省妇儿办将积极督导有关县市区加快进程,尽快实施,并加大争取政府支持力度,推动妇女儿童活动阵地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