把贯彻男女平等基本国策抓在“源头”
作者: 资料来源:新华日报 发布时间:2016-06-12

  十二五期间,江苏省法制办围绕落实2011-2020年中国妇女儿童发展纲要及省十二五妇女儿童发展规划目标任务要求,把保障妇女儿童权益与立法、规范性文件审查、行政复议等日常工作相结合,通过顶层设计保障我省妇女儿童合法权益不受侵害。一是创立政策法规性别平等咨询评估机制。2012年,在全国率先建立省、市级咨询评估平台,邀请国家及省级相关专家、学者和行政领导51人分别担任指导委员、专业委员和特邀委员,组建省咨询评估委员会,对政策法规制定和实施中涉及性别平等及妇女权益保障的内容和情况进行调研论证、跟踪调查、舆情收集、分析评价,及时评估其合法性、合理性、科学性和有效性,对需要修改完善的形成书面评估报告,由政府法制办通报给相关单位和部门、相关单位和部门给予有效答复。据不完全统计,自我省咨询评估委员会成立以来,经过政策法规性别平等咨询评估的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达253部,组织专家参与200余人次,提出建议890余条。通过完善相关工作制度和运行机制,从源头入手落实男女平等基本国策,有力地促进了妇女权益保障和社会稳定。二是创立规章规范性文件性别平等专项评价机制和儿童权益审查机制。在规章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公众评价系统中,将是否存在性别歧视作为专项评价指标,对所有报送省政府备案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开展性别平等专项社会评价。这项机制的建立,在全国也是第一家。同时,还明确了儿童权益审查范围,凡是涉及儿童权益的立法审核和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同样纳入审查评估范围。2012年,在第四次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专家公开点评会中,特别邀请了省政策法规性别平等咨询评估委员会办公室相关负责人参加会议,从保障妇女儿童权益的角度提出点评意见和建议。通过建立和运行上述两个机制,确保在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审核和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中,凡是涉及到妇女儿童权益的,都进行性别平等和儿童权益专项审查,力争实现顶层设计过程中妇女儿童权益保护的全覆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