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障儿童参与权利 彰显儿童友好要义
作者:南方 资料来源:中国妇女报 发布时间:2024.05.28

随着儿童友好城市建设在全国纵深发展,推动儿童参与社会生活和公共事务成为城市规划和社会建设的重点和亮点,公共资源和社会关注也愈加支持各类儿童参与活动。可见,厘清儿童参与的内涵,探讨儿童参与的挑战,展望儿童参与的发展,对当下儿童友好城市建设进一步嵌入儿童视角、实现儿童权利,有着至关重要的意义。


权利视角下的儿童参与


儿童参与是儿童基本权利之一。在联合国《儿童权利公约》中,儿童的参与权与生存权、受保护权和发展权等共同列为儿童基本权利。《儿童权利公约》第十二条指出:“缔约国应确保有主见能力的儿童有权对影响到其本人的一切事项自由发表自己的意见,对儿童的意见应按照其年龄和成熟程度给予适当地看待”。权利视角下的“儿童参与”表明儿童有权自由发表意见和参与和自己有关事务的决策过程。这意味着表达诉求和开展决策是儿童参与的核心环节,而在某些情境下儿童的象征性出现或表演,以及在成年人的操控影响下表达观点的活动,并非真正体现了儿童的参与权。

过程与结果的双重维度。联合国儿童权利委员会在第12号一般性意见《儿童表达意见的权利》中,将“儿童参与”阐释为“在相互尊重基础上,儿童与成人之间的信息共享和对话,以及由此使儿童了解自己和成人的意见如何作为考虑因素并影响这些过程的结果”。这一阐释表明,需从过程和结果两个维度来观察儿童参与效果:在参与过程中,儿童在各情境下有没有获得更多可供参与的途径和机会;在参与结果方面,则需关注儿童的意见和看法对于决策结果产生怎样的影响,以及儿童意见看法所产生的结果有没有向儿童及时反馈。

有效支持是关键。儿童能否真正实现有效参与,还取决于是否能充分理解情境和获得有效信息,包括儿童需要发表意见的事务意涵、有哪些资源和选择,以及自己表达的意见将会被如何对待等。还需看到,儿童能力发展的不同阶段、儿童与成人之间天然存在的不平等关系等,也会对儿童参与效果产生影响。因此,儿童参与权利的实现,取决于成年人能否为参与活动提供与儿童需求和能力匹配的“脚手架”式支持,以及是否通过儿童易于理解和接受的方式提供有效信息。


实现儿童参与的机遇和挑战


儿童参与支持有待提升。近年来出台的法律法规和政策文件,纷纷强调儿童的参与权和儿童作为社会积极行动者的主体地位,对于形成社会共识起到积极作用。然而整体看来,促进儿童参与的社会共识和支持体系尚未形成。一方面,在以“父父子子”为代表的传统儿童观中,“大人说话,小孩别插嘴”是成人和儿童交谈的规则,“听话的孩子才是好孩子”是成人对儿童顺服的嘉许,“我过的桥比你走的路还多”更是成人忽视儿童个体经验、代替儿童作出决定的理由。在“以成人为中心”的传统中,儿童面临着制度和文化双重因素所造成的普遍性“失语”。另一方面,成人世界里也存在着公众精神不强、社会参与程度较低等问题,大多成年人也面临着社会参与经验不足的挑战,难以为儿童参与提供行动示范和有效支持。参与制度的不完善,参与支持的不充分,使得本就处于弱势的儿童更难获得恰当的参与机会和参与支持。

儿童参与机制有待健全。作为儿童的基本权利,相比于生存、发展和受保护等权利,儿童参与权利更难以基于客观量化标准予以衡量。儿童参与的实现,对于成年人适度让权、专业支持和机会供给关系也更为密切。因此,相比对其他儿童权利的推动效果,促进儿童参与权实现的政策数量和执行强度均要更低。还需看到,尽管很多政策文件都强调了保障儿童参与权的重要性,但对于推动儿童权利的责任主体规定不明确,缺乏支持儿童参与的长效机制。

儿童参与渠道有待拓展。随着儿童权利和儿童友好理念在全社会的广泛传播,越来越多的父母能以更宽容的观念和支持性态度鼓励儿童参与家庭决策,愿意主动为子女参与社区和社会事务提供主动支持。相比而言,在熟悉的家庭和学校环境中,儿童参与机会更多,参与形式也比较丰富,但在比较陌生的社区环境和公共事务上,参与机会较少,儿童参与的行为也较少。各地当前在儿童友好城市建设过程中开展了形式丰富的参与式活动,但很多活动都存在临时性、一过性特征,与当前正式社会参与机制的对接嵌入不足。


推动儿童参与助力儿童友好城市建设


以“制度供给”回应参与热情。推动儿童参与权利的实现,不仅是儿童友好城市建设的重点,更是实现城市高质量发展的关键。需进一步凝聚多元力量,形成社会共识,进一步细化儿童友好城市建设背景下实现儿童参与权的政策目标和落实措施,明确相应的责任主体,确保儿童参与长效机制的可持续性,支持儿童源头参与公共事务和城市建设。在资源投入和项目布局上,优先对农村家庭、中低收入群体提供支持,以弥合目前儿童参与机会和儿童友好建设的区域性、群体性差异,共建共治共享经济社会发展成果。

全面提升儿童参与深度和广度。加强家庭教育指导,支持家庭成为激发儿童权利意识和参与行为的第一场域。引导父母主动为儿童创造温馨民主的家庭氛围,鼓励儿童积极参与相关家庭事务,为今后参与社区事务和公共生活奠定基础。深化少先队社会工作体系建设,加强学校班委会和学生会建设,增强学生对学校事务的参与程度,在各类社会实践活动中广泛采用儿童参与方法,带动学校、社区、校外教育场所推进儿童参与,为儿童参与社区治理建立制度性渠道。

将儿童参与嵌入社区治理体系。在社区协商议事的居民代表小组中吸纳儿童成员,组织儿童代表与政府相关部门、学校、“两代表一委员”定期对话活动,形成“儿童—成人”交流反馈的正式制度,让儿童的声音进入社会治理的决策体系,在为儿童参与社会公共事务提供方向和议题指引的同时,也充分保障了儿童的知情权,进一步激发儿童为城市建设和社会治理亲手作出贡献的自豪感。

儿童成长和成人支持双管齐下提升参与效能。对于儿童来说,参与社区事务和社会生活绝非“走过场”,亦非“过家家”,需要儿童具备细致观察、主动适应、积极参与等社会能力,还需要平等尊重、合理表达、倾听共情等沟通能力。支持儿童参与,需从小培养儿童自身的权利意识和参与能力,提高儿童关心公共事务、参与社区治理的意愿,协助儿童学习和积累参与决策、承担决策后果的人生经验。还需优化成人协助者的能力建设,提升成人协助者在专业知识输出、议事协商指导、安全陪伴支持等方面的能力,加强儿童参与的学术研究和专业支持。还需动员政府工作人员、专家学者、教师、家长、志愿者等,与社会工作者共同建立更加高效有序的儿童参与成人支持体系。


作者/北京市社会科学院综合治理研究所副研究员南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