做好法规政策性别平等评估工作把好妇女源头维权第一关
作者: 资料来源:内蒙古日报 发布时间:2018-9-28

  2015年1月,内蒙古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内务司法委、法制工作委员会、政府法制办与自治区妇联联合建立了内蒙古法规政策性别平等评估机制。3年来,自治区妇联不断加大协调力度,推动加强性别平等评估制度、人员队伍、运行机制等长效机制建设,形成了人大主导、妇联协调、部门联动、专家评估的工作模式,组织专家学者累计对38部法规政策提出222条修改建议,40条被采用,切实为把好妇女源头维权第一关、保障妇女权益、促进性别平等发挥了积极作用。
  建机构建队伍建机制

  为高效开展评估工作奠定基础

  内蒙古法规政策性别平等评估机制建立后,还成立了由17个成员单位组成的法规政策性别平等评估委员会,主任由自治区人大副主任担任,副主任由人大常委会内司委、法工委、政府法制办、妇联的主要负责同志担任,办公室设在自治区妇联。评估委员会办公室成立了由内蒙古大学、内蒙古财经大学、内蒙古党校及立法部门的法学、社会学领域的骨干教师、法官、检察官、律师等30名专家组成的评估专家组。自治区妇联还举办了法规政策性别平等评估工作实务研讨班,使参训人员树立社会性别视角及性别平等理念,初步掌握了性别评估工作方法,为顺利开展评估工作奠定了基础。

  为高效依法依规开展评估工作,评估委员会制定了《法规政策性别平等评估委员会工作规则》《法规政策性别平等评估委员会办公室工作规则》《法规政策性别平等评估专家组工作规则》《法规政策性别平等评估专家工作报酬支付暂行办法》等一系列规章制度,对评估范围、主要程序、方法步骤、报酬标准、奖励措施等都作出了具体规定。

  深入广泛开展评估工作

  推动科学立法和妇女权益保障

  在不断探索中,评估委员会办公室形成了一般性评估和专项评估两种评估模式。一般性评估,即对各起草单位立法审议的法规、规章草案文本和政策性文件征求意见稿等时间要求紧迫的,以书面传真、电子邮件等形式,征求专家组成员的意见建议,整理汇总后提交有关部门。目前已对36部法规政策提出一般性评估建议178条,内容涉及妇女生育保障、土地权益、劳动就业、社会保障等多个领域。专项评估,即对立法调研论证的法规规章进行重点评估。评估专家组分别对《内蒙古自治区老年人权益保障条例(草拟稿)》和《内蒙古自治区<残疾人就业条例>实施办法(送审稿)》两部法规进行了专项评估。专家们深入基层听取妇女群众意见建议、通过问卷调查、召开座谈会、个别访谈等方式开展调研和论证,提出修改建议44条,其中4条被采纳。连续3年(2016-2018)对自治区党政群机关和参公管理单位及企事业单位考试招录条件中性别平等事项进行统计监测,对用人单位涉及的就业歧视问题向相关部门发函,引起高度重视,推动了性别平等理念在地方法规政策中的贯彻,切实保障了妇女合法权益。

  2017年,自治区妇联组织评估委员会成员单位参与了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内务司法委员会开展的《内蒙古自治区预防和制止家庭暴力条例》执法调研项目,参与整理并完善了我区预防和制止家庭暴力条例(修订稿)。在自治区妇联的积极协调下,《内蒙古自治区预防和制止家庭暴力条例》已被列入自治区人大常委会五年(2018-2022)立法规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