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里写下中国妇运史上诸多第一——中华苏维埃共和国妇女生活改善委员会的瑞金岁月
作者:中国妇女报·中国女网记者 刘旭 资料来源:中国妇女报 发布时间:2019-4-16


中华苏维埃共和国妇女生活改善委员会旧址。

 

 旧址内展示的资料照片,下方三位依次是妇女生活改善委员会主任周月林,委员金维映、范乐春。 中国妇女报·中国女网记者 刘旭/摄

江西瑞金的叶坪革命旧址群内,古樟葱郁,绿草茵茵,中华苏维埃共和国妇女生活改善委员会的旧址也伫立其间。这处被称为全国妇联前身的地方,曾是苏维埃政府妇女工作的领导机关,其任务是解放妇女、组织妇女参加革命斗争和政权管理,改善、提高妇女的生活水平和社会地位。

中华苏维埃共和国妇女生活改善委员会,在中央苏区两年多时间里,创造性地开展工作,写下中国妇运史上诸多第一,为根据地革命斗争及红色政权的巩固和发展,作出了突出贡献;培育形成的‘坚定信念、砸碎锁链、自强不息、无私奉献’的苏区妇女精神,激励了一代又一代妇女工作者。2006年4月17日,在中华苏维埃共和国妇女生活改善委员会旧址揭幕仪式上,全国妇联有关领导在讲话中曾如此动情回顾。

苏维埃法律面前男女一律平等

关于‘男女平等’,实际上在苏区时期已经提出并付诸实践了。瑞金市委党史办的钟燕林对那一段的历史颇有研究,最近刚刚创作完成了一篇有关妇女生活改善委员会的创办及历史作用的文章。他介绍,中华苏维埃共和国妇女生活改善委员会的建立,为打破统治中国几千年的封建礼教和旧制,解救广大劳动妇女,组织妇女积极参加革命斗争,发挥了极其重要的作用。

事实上,中央苏区妇女翻身解放的历史和苏区妇女运动的历史,也为新中国的妇女工作留下了可资借鉴的经验和宝贵的精神财富。而在苏区上上下下高度重视妇女、重视妇女工作的氛围下,苏区妇女的生活得到了明显改善,各项权利得到充分体现,其中包括在政治上与男子一样成为苏维埃国家的主人;经济上分得了土地,实行男女同工同酬;婚姻方面获得自由解放;文化水平得到显著提高等等。这些都是妇女运动史上具有开创性的内容。钟燕林说。

翻开历史的底稿,男女平等的印记早就清晰存在1931年第一次全国工农兵苏维埃代表大会通过的《中华苏维埃共和国宪法大纲》明确规定,在苏维埃区域内的工人、农民、红军兵士及一切劳苦民众和他们的家属,不分男女种族,在苏维埃法律面前一律平等。苏区妇女与男子一样,凡年满16周岁以上,都依法享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有参政议政的权利。召开各级党代表大会和苏维埃代表大会以及各群众团体代表大会时,妇女代表都占有一定份额。1933年8月,在进行第二次全国苏维埃代表大会代表选举时,苏维埃中央执行委员会发布的关于选举运动的训令,特别指出:这里应提出劳动妇女的成份,至少要使有占百分之二十五的劳动妇女当选。选举结果,市乡苏维埃代表中妇女所占比例一般都达到25%,有的地方甚至达到60%以上。

钟燕林在他的最新作品中有这样一个结论,苏区妇女在婚姻制度上获得解放,是人类社会制度进步的一个重要标志。对此,他解释说,土地革命斗争开展后,党和苏维埃政府带领广大妇女,向落后野蛮的封建婚姻制度发起了猛烈冲击,提出了实行婚姻自由反对包办买卖婚姻反对带童养媳反对续婢纳妾等口号,受到苏区妇女的热烈拥护。尤其是1931年11月28日,苏维埃中央执行委员会第一次会议通过的《中华苏维埃共和国婚姻条例》,这是中国有史以来第一部实行男女婚姻自主的民主进步的婚姻法规。

这部婚姻法规明确宣布:男女婚姻,以自由为原则,废除一切封建的包办强迫和买卖的婚姻制度,禁止童养媳;实行一夫一妻,禁止一夫多妻;男女结婚须双方同意,不许任何一方或第三者加以强迫;男女结婚须同到乡苏维埃或城市苏维埃举行登记,领取结婚证,废除聘金、聘礼及嫁装(妆);确定离婚自由,凡男女双方同意离婚的,即行离婚,男女一方坚决要求离婚的,即行离婚。婚姻条例对男女双方离婚后的子女抚养及土地、财产分割等,都作了明确规定,而且这些规定明显是偏向于保护妇女利益的。对此,苏维埃中央执行委员会在公布这部条例时解释说:女子刚从封建压迫之下解放出来,她们的身体,许多受了很大的损害(如缠足),尚未恢复,她们的经济尚未能完全独立,所以现时离婚问题,应偏于保护女子,而把因离婚而起的义务和责任,多交给男子负担。

《中华苏维埃共和国婚姻条例》颁布实行后,很快在全苏区得到贯彻执行。苏区的婚姻制度变革从此走上了有法可依的轨道。对此,毛泽东曾赞扬说:这种民主主义的婚姻制度,打碎了数千年束缚人类尤其是束缚女子的封建锁链,建立了适合人性的新规律,这也是人类历史上伟大的胜利之一。

苏区妇女勇敢保卫革命胜利果实

苏维埃政府给苏区妇女带来了全新的生活,促使她们把自己的命运与红军和根据地紧密联系在一起。苏区妇女勇敢地投入到保卫苏区、保卫革命胜利果实的战斗中,为革命作出了巨大的贡献。

每当站在妇女生活改善委员会的旧址进行讲解的时候,叶坪旧址管理处主任杨丽珊总是有不一样的感受,苏区妇女为了支援红军、支持革命,组建担架队、洗衣队、互助队,尤其是当年苏区妇女忍痛动员家人上战场,为革命舍小家为大家,每次讲到这里,自己都非常受感动。她常常为游客唱起的那首苏区民歌《莫念家》可以感受到当年的情境劝郎哥,莫念家,哥当红军妹当家,穿起军衣拿起枪,英勇杀敌打天下……

《莫念家》歌中唱的正是当时扩红运动中的情形。为粉碎国民党反动派的军事围剿,巩固和扩大土地革命胜利果实,苏维埃政府需要不断补充兵源,扩大红军队伍。1933年2月,苏区中央局提出扩大百万红军的号召,赣南苏区妇女热烈响应,到处出现母送子、妻送郎当红军的景象。

中央苏区时期,在敌强我弱的情况下,红军在战术上以运动战为主,这种作战方法要求根据地人民密切配合和支持。苏区妇女组织宣传队、运输队、救护队、慰劳队、洗衣队,担负着宣传、侦察、向导、运输、担架、救护、慰劳等各种工作。在这里赣南苏区妇女的独立组织女工农妇代表会,发挥了特别重要的作用,它把所有苏区的妇女联系在一起,组成了一支强大的后勤保障部队。

当时,妇女的支前更难以计数,仅军鞋一项,十几万红军战士穿的鞋,全靠妇女们一针一线来制作。据记载,瑞金县从1930年到1934年平均每年都有八九万双鞋送给红军。

红军长征前夕,赣南苏区妇女又夜以继日为红军赶制了20万双草鞋,陪伴红军走完了漫漫长征路。随着战争的加剧,苏区青壮年男子都上前线了,妇女的担子相当重,为此,有党史专家曾感慨苏区妇女确实是一支没有军籍的红军后勤部队。

而在发展生产上,正是由于苏区妇女的吃苦耐劳,解决了苏区十几万军队的粮食供给和苏区人民群众的吃饭问题,这是苏区妇女的又一重大贡献。苏区妇女为战争所作的贡献还包括直接参加对敌斗争、捐款捐物、认购公债、优待红军家属、规劝逃兵归队、瓦解白军工作等。钟燕林说。

赣南新妇女运动续写苏区妇女精神

历史的烟云永远不会湮没过往的壮怀激烈。正如旧址陈列展结束语写的那样,全国妇联拨出专款对妇女生活改善委员会进行修复,就是要激励全国妇女继承和发扬苏区光荣革命传统。

作为苏区精神发源地,新时期,红都瑞金的广大妇女同样巾帼不让须眉,传承红色基因,坚持听党话跟党走,敢为人先,勇往直前,切实做到党有号召,妇联有行动。当前,这里正响应赣州市妇联的号召,热火朝天、轰轰烈烈地开展着一场别开生面的赣南新妇女运动,续写新时期的苏区妇女精神。

赣南新妇女运动以赣南妇女为主体,围绕培育文明乡风、良好家风、淳朴民风目标,大力破除铺张浪费、炫富攀比、天价彩礼、不赡养老人等各种陈规陋习和不良风气,重点在清洁家园、夫妻和睦、孝敬老人、厚养薄葬、婚事俭办、科学教子、勤劳致富、勤俭持家、团结邻里、热心公益十个方面提出了具体要求。

在 赣南新妇女运动中,瑞金市妇联探索推行的清洁家庭134工作法,有效推动了家庭卫生和乡风文明双提升。134工作法,即组建一支村级巾帼志愿清洁队伍,建立群众自主参与、调度考核、媒体宣传三项机制,开展网格对接清理、清洁家庭评比、新农村新生活培训以及家风家教巡讲四项活动。

瑞金市妇联以清洁家庭工作打响赣南新妇女运动第一枪,实现了农村家庭环境卫生的改善和农村人居环境的整体提升,群众环境卫生意识也得以显著提高,文明新风正逐步形成。

烽火连天的岁月早已成为过往,但中华苏维埃共和国妇女生活改善委员会留下的宝贵经验和精神财富,依然成为激励今天的妇女工作者不畏困难、勇于创新、努力做好工作的强大精神动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