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一轮家庭教育规划如何“落地”?
作者:关颖 资料来源:中国妇女报 发布时间:2017-6-18

    《关于指导推进家庭教育的五年规划(2016-2020年)》(以下简称《规划》)颁布后,笔者在与牵头家庭教育工作的妇联干部和相关机构接触中,切身感到家庭教育得到了空前的重视,各地在落实《规划》中各有创新高招儿,家庭教育事业发展呈现蓬勃向上的大好态势。

    但同时,我们也不得不承认,多年来形成的思维定式和传统的工作模式,在新的社会背景下,在新一轮《规划》实施中也多有不适应、不和谐的地方。比如,有的地方规划体现不出地方特色和自身工作的着力点,与全国规划相比基本上是照猫画虎;有的依然走着过去的老路,把工作的重点、政府有限的投入用在了做表面文章上,而缺少系统设计、缺少对指导者的专业化培训,难免使民生工程走过场;也有的人具有对家庭教育工作的极大热情,自己也当起了志愿者,成为家庭教育讲师,但却把大部分功夫下在了面对家长解决具体问题上。在笔者看来,这是捡了芝麻丢了西瓜,就工作而言是一种角色错位。

    那么,新一轮家庭教育工作规划如何落地?笔者认为前提是领会《规划》的基本精神和创新点。就地方而言,最需要做的是从整体上考虑本地区家庭教育事业的发展,用好全国规划的新政策、新要求。新一轮家庭教育工作规划的一个突出特点,是在新的社会背景下,国家对家庭教育工作的政策支持力度加大,措施更加明确,这就在很大程度上为《规划》提出的具体指标落到实处提供了可靠的保障。具体表现为:

    一是《规划》明确提出坚持政府主导的基本原则,要求建立健全部门联动的工作机制、制定出台相关法律法规及政策措施、加大政府财政投入等等,切实为家庭提供普惠性、常态化的家庭教育公共服务。这就意味着家庭教育不是家庭的私事,家庭教育指导服务也不只是妇联、教育部门的工作,而是作为各级政府的一项普惠于民的公共服务,这样的政府行为更有利于整合各种社会资源,让更多的家庭从中受益。对牵头家庭教育工作的妇联、教育部门来说,有了这一尚方宝剑,最该做的事是通过各种渠道争取地方政府把家庭教育指导服务纳入社会发展整体规划中的民生工程,取得更多的来自政府的政策和财力的支持。

    二是建成家庭教育指导服务体系目标明确,相关责任部门任务清晰。新的《规划》总体目标是基本建成适应城乡发展、满足家长和儿童需求的家庭教育指导服务体系,《规划》还规定了在婚姻登记处建立新婚夫妇学校或提供相关宣传服务、在妇幼保健院建立孕妇学校、在公共文化阵地开展公益性的家庭教育讲座或亲子活动等等诸多领域具体的量化任务指标,涵盖了家庭教育公共服务网络的方方面面,所以不仅是中小学、幼儿园、社区的家长学校和家庭教育指导服务站点有具体的指标,而且,联合颁布《规划》的9个国家相关机构,也有明确的任务分工。因此,抓家庭教育工作,要站得更高些,把视野放得更远些,在促进家庭教育指导服务体系整体运行、促进各个相关领域的优势互补、促进社会和企业各种资源整合上多下功夫,而不仅仅是着眼于某个点、某个活动如何开展。

    三是确保《规划》落地,只有政府重视、有严格的指标、严密的组织还不够。从根本上说,要提升家庭教育的整体水平,还要以扎扎实实的科学理论为依托,以专业化的家庭教育指导服务人才来引领。从我国目前家庭教育领域的现实情况来看,真正从事家庭教育理论研究的学者凤毛麟角,研究内容过于务实缺少理论根基支撑,大学里开设家庭教育课程的寥寥无几,为指导者和家长提供的知识是碎片化的,不足以以理性思维思考家庭教育的深层问题。而社会上也存在一些自称专家的人和一些以营利为目的的家庭教育指导服务机构,误导了许多求知若渴的家长。针对这方面的问题,新一轮《规划》特别提出了提升指导服务队伍专业化水平深化家庭教育科学研究促进家庭教育学科体系建设等等具有长远意义的、在家庭教育领域打基础的指标,这是决策者的明智,也是落实《规划》的重头戏。

    从现实的情况看,今年,全国妇联家庭和儿童工作部、中国家庭教育学会立项的家庭教育重点科研课题之一是家庭教育指导者专业培训教材和课程体系研究,项目已经启动;依托互联网平台进行正规化的家庭教育指导者专业培训,正在积极探索和筹备中;教育科学出版社推出的中国家庭教育研究文库已经陆续编辑出版家庭教育领域的学术著作……这些都开了个好头,是在为《规划》落地打基础。在未来家庭教育事业发展中,实现科学化、系统化、法制化、规范化、网络化是大势所趋,我们也从中看到了家庭教育事业美好的发展前景。

    当然,《规划》的真正落地,只有任务和要求是不够的,关键还要在实施过程中加强督导、把各个指标做实,并接受广大群众的监督。广大家长通过政府和社会的支持有更多的获得感,教育素质有所提高,对提供的指导服务满意,才是真正检验《规划》落实情况的最终标准。

    (作者为天津社会科学院研究员、中国社会学会家庭社会学专业委员会副会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