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成女性找工作被歧视?好在,广州女性升职加薪更平等!
作者: 资料来源:大洋网 发布时间:2017-04-17

    广大女同胞,在就业上你有遭遇过性别歧视吗?
    这种情况或普遍存在!17日消息,有机构针对30万名女性调查后发布《2017广州女性职场现状调查报告》:20%以上的女同胞认为就业中遭受严重的性别歧视,尤其是25-35岁。相比之下,广州对女性升职加薪更为公平宽容,基本实现男女平等。
    而在二孩时代,就业上的性别歧视或仍存在。问题会如何解决?女同胞有哪些权益揣在手中?这些事关你切身利益的事情可要好好关注。

    2成多女同胞,就业被性别歧视
    你有遭遇过性别歧视吗?《2017广州女性职场现状调查报告》显示,通过监测数据,全国认为就业中性别歧视严重的女性为22%,比男性高出近8%,说明女性就业被歧视的现象的确存在。而在广州,23%的女性认为就业中性别歧视现象严重,和全国持平。
哪个年龄最受歧视?根据报告,25-35岁是个体事业发展的黄金期也是生育高峰期,处于这个时期的女性在就业过程中感受到的性别歧视最为明显。广州女性感受到的性别歧视最为明显的阶段也是25-35岁。
哪个阶段的女同胞最憋屈?报告显示,随着产假假期的延长,企业在招聘女性员工时面临着已婚无子女的女性生育的风险,因此在招聘过程中表现得非常现实,已婚无子女女性受到的性别歧视最为明显,其中85%的全国已婚无子女女性感受到歧视,而广州数据为84%,与全国基本持平。

    对初入社会的女大学生来说,感受或许更强烈。根据广州市妇联发布的调查报告,在茫茫的求职海洋中,广州的女大学生平均投出44份简历,才有可能得到一个offer,广种薄收的成功率低。而九成以上的被访女大学生感受到用人单位的性别偏见。

    女同胞升职加薪,广州更宽容
    广州对职场中的女同胞更为善意。在职业晋升方面,全国有25%的女性认为当前的晋升状况存在着严重的性别歧视,在广州这一比例为18%。这说明广州企业相比全国更为包容,在女性的晋升方面设有更多的公平竞争机制。相比之下,16%的广州男性认为晋升中存在歧视,可以说在晋升方面广州可以做到男女平等,在女性的晋升方面设有更多的公平竞争机制。

    尤其对于女硕士群体,广州自认受歧视的硕士以上的女性比例远低于全国,说明广州为女性人才尤其是知识密集型人才提供了较为广阔的空间。
    用数据说话。曾有统计显示,广州企业中的女性董事长超过10位,数量据全国前三;同时,在企业高管的男女比例中,广州的女性活跃比例位居第一。从总体创业人群来看,女性占据四分之一,在互联网领域创业者更占了55%。在职场上充分施展拳脚的广州女强人,确实不在少数。

    怕遭就业歧视,不敢生二孩?
    可以说,生育和家庭压力被普遍认为是阻碍女性职场发展的最主要因素。在二孩政策实行后,就业歧视或存在滋生的空间。有招聘机构调查称,75%的公司因为二孩政策、产假延长,在招聘女性员工时顾虑有所增加,女性遭遇的职场性别歧视短期内恐难以消除。
    因此,发生了不少生了一孩的妈妈想找工作时更加困难的事件,甚至有的单位招聘明确列明已婚已生育二孩者优先的条件。
    对此,不少公司和企业也表示有苦衷。有企业认为,企业也要生存,必然会选择性价比更高的员工。而女性员工除了休产假完全不在岗,怀孕期间和孩子较小时,同样没有办法把全部精力投入到工作中,前后算起来得有至少两年的时间。再加上二孩,总共得有四年时间。
    这个问题在今年全国两会也引起了关注。在十二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新闻发布会上,大会发言人傅莹说,全面两孩政策实施后暴露出一些新问题,比较突出、反映比较多的就是女性就业歧视问题。她呼吁全社会转变观念,尊重女性就业的权利。

   就业受歧视,这些发声或成现实
    对于二孩背景下的就业歧视问题,不少人大代表和专家提出过不少意见,要是有一天能照进现实,女同胞的权益和企业的难题,或能有效解决。
    ◆全国人大代表郭新志认为,我国迫切需要制定一部反就业歧视的基本法,针对这些现实问题作出规定。
    ◆邵仲毅等两名全国人大代表提交建议,首先国家出台夫妻双方共享带薪育儿假政策,完善生育责任分担机制,可以使得用人单位无论招录男性或女性,都要承担相应生育成本和产假带来的减员,消除就业性别歧视;其次,国家应该建立税收减免和补贴等正向激励机制,促进女性就业;最后,尽快出台《反就业歧视条例》。
    ◆全国人大代表、中山纪念中学原校长贺优琳还建议,对生育进行财政补贴奖励等优惠政策,延长男方产假。
    ◆不少企业担忧女职工产假延长给企业带来的负担,有工会的专家指出,要考虑平衡劳动者和用人单位之间的权益,建议政府对招录女工的用人单位给予奖励和政策优惠等,当企业不再忧虑产假成本,自然就不会歧视女性了。

    广州女同胞,这些职场权益你都有
    月经假:月经期应安排适当休息
    《广东省实施办法》于2017年2月1日正式实施。其中规定,从事连续4个小时以上立位作业的女职工,月经期间经本人申请,用人单位应当为其安排适当的工间休息。用人单位每月可以向女职工发放必要的卫生用品或者劳动保护卫生费。
怀孕了:每天带薪休息1小时
    广东规定,女职工怀孕7个月以上的,每天安排1小时工间休息,视同其正常劳动并支付正常工作时间的工资,并不得安排其延长工作时间或者从事夜班劳动;在产假方面,女职工生育享受98天产假,生育时遇有难产的,增加30天产假;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15天产假;另外,要求用人单位应当在每天的劳动时间内为哺乳期女职工安排1小时哺乳时间。

    妇女病:每年体检一次,单位埋单
    《广州市妇女权益保障规定》要求,用人单位应当每年安排本单位女职工进行一次妇女病检查,检查费用由用人单位承担;如果不是单位职工,则由各区对本地户籍的女同胞出资免费体检。要是不依法安排妇女进行妇女病检查的,将给予处分。
    签合同:集体合同要有女职工参加
    广州还规定,职工方有权要求在集体合同中规定用人单位预防和制止性骚扰的内容。协商、签订集体合同时,应当有女职工委员会的代表或者女职工代表参加。
    性骚扰:一经投诉妇联帮你维权
    职场性骚扰不时出现,对此,广州明确列举了性骚扰的五种方式,即语言、文字、肢体行为、图像、电子信息等方式,也就是说,受到‘性骚扰’的女性只要对此进行取证、举证,就可以通过有关渠道来为自己维权了。此外,广州的妇联有权为受侵害的妇女向相关单位发出维权意见书,是全国首创。不管是机关还是企事业单位,不管国企还是私企,只要有投诉,妇联都有权出面为妇女进行维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