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知道什么是配额制吗?
作者:贺燕蓉 资料来源:妇女研究所 发布时间:2017-3-23

什么是配额制

目前,世界上促进妇女参政使用最广泛的机制是配额制。所谓的配额是指选举中为某一类或几类候选人设定的比例要求。

在各国实践中,30%的女性配额被大多数国家认可为促进改变的最低比例,或者说临界比例, 至少达到或超过这一比例,女性才能在决策机构中形成力量,把相关利益和需求表达出来,进而产生影响、提高意见和建议被采纳的可能。因此,联合国提倡立法和决策机构中女性的比例应至少达到30%。
 

配额制的探索

自’95世妇会以来,各国都在通过制定相应的法律法规和国家机制以快速地促进妇女进入决策领域。据统计,目前世界上有超过110个国家采用立法或政策措施,规定在议会、政府、政党、甚至企业董事会等决策机构的女性比例,实施配额制。
以下是一些国家在实施配额制方面的法律规定:

卢旺达《宪法》第9条第四款规定,确保妇女在决策机构占至少30%的职位。

西班牙2007年颁布的《男女平等组织法》第14条规定在参加选举的候选名单和决策机构的构成中,女性和男性的比例要均衡,即每个性别的人数在总人数中所占比例不超过60%或不少于40%。

墨西哥的《选举法》、塞内加尔的《性别平等法》和阿尔及利亚的《宪法配额制》分别要求各党派的选举候选人中男女数量达到40%、50%和根据选区的大小规定妇女候选人的最低数量,如果达不到则限期改正,否则将拒绝该党注册参选。

芬兰《公平法》中,明确规定了在政府委员会、顾问委员会和其他政治实体中妇女占40%比重的最低配额要求。

法国《性别平等法》要求参选各党派的女性候选人达到49%-51%,否则将大幅削减他们的政府补助款,扣减的数量依政党提名男女候选人数差距计算。

 

2016年各国进行换届选举采用配额制情况

从2016年换届选举的议会数据情况看,实施性别配额制议会35个,占总数的53%,实施立法配额、立法与自愿配额相结合以及自愿配额的议会女议员当选比例分别为25.5%、31.5%和23.3%,远远超出未实行配额制议会中女议员的当选比例(16.3%)。

有统计数据的2016年换届选举的议会共有49个,实行配额制的有29个议会,占59.2%。其中,实施配额制的议会中,女议员当选比例超过30%的有6个,超过25%的有6个。而没有实施配额制的议会中,女议员当选比例超过30%的仅有1个,超过25%也仅有2个。女议员当选比例没有达到10%的全部是没有实施配额制的议会。(见表2)数据有力地说明了实施配额制是促进妇女进入决策层最有效的方式之一。

 

配额制的局限

经过多年的实践,配额制无疑在提高女性参政比例中发挥了重大作用,可以确保女性在议会中拥有最低限度的席位。但是性别配额的作用也仅限于此。现在一些地区,尤其是拉美国家,正在尝试着用性别平等(即百分之五十)这一想法来取代介于30%-35%的临界值目标,与此同时这些国家女议员的比例也在逐渐上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