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建设中的妇女权益保障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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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主要问题和重点研究内容

本子课题拟解决的主要问题包括梳理妇女文化教育、劳动和社会保障领域的重点难点问题,分析中国妇女文化教育、劳动和社会保障法律体系存在的差距和不完善之处,并找出解决这些问题的方法,提出进一步完善有关妇女文化教育、劳动和社会保障权益法律体系的建议。

本子课题的重点研究内容有如下三个方面:

一是妇女就业性别歧视问题。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是中国宪法规定的一项公民基本权利,任何人都不应因先天或后天的因素而受到歧视对待。人权具有不可分割和相互依存性,如果女性没有平等的就业权利,也就失去了生存和发展的前提。对平等就业权的法律保护框架包括国际法、《宪法》、《妇女权益保障法》、《劳动法》、《劳动合同法》、《就业促进法》、《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企业职工生育保险试行办法》、《就业服务与就业管理规定》等不同层次的法律法规。本研究拟通过回顾中国妇女就业性别歧视问题的现状和变化趋势,重点研究职业性别隔离、收入性别差距、男女退休年龄差距等问题,消除妇女就业性别歧视,为进一步完善保障妇女平等就业权的法律法规提出建议。

二是妇女生育保险问题。生育保险是国家通过立法,对怀孕、分娩女职工,由国家和社会提供医疗服务、生育津贴和产假的一种社会保险制度。《社会保险法》、《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等规定了妇女享有产假和生育津贴等生育保障权益。本研究拟通过回顾中国妇女生育保障的现状和变化趋势,重点研究《社会保险法》部分条文内容冲突、《社会保险法》与《计划生育法》和《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等有关产假与生育保障规定不衔接、生育保险基金筹资模式三方面内容,解决生育保险制度不完善带来的妇女生育保障权益受损问题,提出进一步完善妇女生育保障法律规定的建议。

三是高等教育男女机会不均等问题。平等权是公民的基本宪法权利,平等教育权是每个人生存发展的基本前提,是社会平等的起点,也是人权的重要方面。接受教育是一个人能力的表现,也是获得更多能力,尤其是自主选择的能力的途径,而选择的能力是实现实质性自由的核心。对平等教育权的法律保护框架可以分为国际法、《宪法》、《妇女权益保障法》、《教育法》、《义务教育法》以及省级义务教育法实施细则等不同层次的法律法规。本研究拟通过回顾高等教育男女机会不均等问题的现状和变化趋势,重点研究大学专业中的性别隔离,以及一些大学的特定专业为男生降低录取分数线等问题,消除高等教育男女机会不均等,为进一步完善保障妇女平等教育权的法律法规提出建议。

二、研究思路

本子课题的研究思路是:对照国内和国际妇女文化教育、劳动和社会保障权益的相关规定,系统梳理妇女文化教育、劳动和社会保障权益的现状和主要问题,分析中国妇女文化教育、劳动和社会保障权益的法律体系现状和差距,为进一步完善保障妇女文化教育、劳动和社会保障权益的法律体系提出对策建议。

三、研究目标和预期成果

本课题研究的主要目标是为国家立法和妇联工作服务,具体来说,期望通过研究达成以下三个方面的具体目标:一是为立法机关完善保障妇女人身权利的法律及司法机关完善司法程序提供参考和依据;二是 为妇联领导了解妇女人身权利保护领域突出问题产生的主要原因及干预措施的实施效果提供参考资料,进一步提升妇联维权工作的针对性;三是为各级政府从行政角度做好保障妇女人身权利的工作提供意见和建议。

本课题预期成果包括: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建设中妇女人身权利保障的问题及对策研究报告;妇女人身权利保障研究论文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