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海荣:深入贯彻十五大精神开创妇女儿童工作新局面——在全国实施两个纲要示范地区领导培训班上的讲话(节选)(1997)
作者:刘海荣 来源:《七大以来妇女儿童工作文选(1993-1998)》,全国妇联办公厅编 时间:19971021
深入贯彻十五大精神开创妇女儿童工作新局面
——在全国实施两个纲要示范地区领导培训班上的讲话(节选)

同志们:
全国实施《九十年代中国儿童发展规划纲要》和《中国妇女发展纲要》(以下简称两个纲要)示范地区领导培训班今天开班。
这次培训班是在党的十五大胜利闭幕后举办的。参加培训的同志们要在认真学习和领会十五大精神的基础上,研究如何深入贯彻十五大精神,开创妇女儿童工作的新局面,明确示范工作的目的、原则和要求,进一步推动两个纲要的实施。
一、当前我国实施两个纲要的情况和问题
近年来,我国改革开放的深入发展和社会事业的不断进步,为两个纲要的实施创造了良好的条件,各地在实施两个纲要中取得了显著的成绩,全国妇女儿童工作处于历史发展的最好时期。概括地讲:第一,妇女儿童工作的机构形成四级网络,国务院、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多数市、县建立健全了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第二,《妇女纲要》和《儿童纲要》已经在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大多数市、县形成地方规划或实施细则;第三,妇女儿童的多数指标已经达到或超过2000年目标;第四,妇女儿童工作的监测评估机制已经与实施工作同步进行;第五,各地层层开展培训,形成了一批由专家学者、业务骨干、基层干部组成的妇女儿童工作骨干队伍;第六,各地重视调查研究,妇女儿童工作的重点、难点问题已经比较明确;第七,随着两个纲要的实施,全社会初步形成关心、支持妇女儿童工作的良好氛围。
在实施中,我们解放思想,实事求是,大胆实践,积极探索,初步总结出一条适合我国国情的妇女儿童工作思路和基本经验,这就是:党委政府重视,政府统筹协调,人大、政协督查,有关部门齐抓共管,社会各界支持配合,广大群众积极参与,突破工作难点、重点,建立监测评估机制,坚持分级分类指导,推动两个纲要的实施。
1996年11月,国务院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在广西召开了全国第一次妇女儿童工作会议,明确提出“九五”期间妇女儿童工作的主要任务是:
1、各级党委和政府要进一步加强对妇女儿童工作的领导,树立马克思主义妇女观,坚定不移的贯彻男女平等的基本国策。
2、把实施两个纲要作为妇女儿童工作的中心任务,保证到2000年基本实现各项目标。
3、在妇女儿童工作中,切实把精神文明建设提到更加突出的地位。
4、把做好农村的妇女儿童工作作为实施两个纲要的重点。
5、深入实际,着力研究解决妇女儿童发展中的新情况、新问题。
6、进一步发挥各级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的作用。
一年来,我国的妇女儿童工作又有了新的进展,主要是:
第一,妇女儿童工作进一步得到党和政府的重视。
今年3月,中央书记处专门听取国务院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的汇报,肯定了妇儿工委在保障妇女儿童合法权益、促进妇女儿童事业发展方面做出的成绩,赞同妇儿工委提出的“九五”期间妇女儿童工作的中心任务,并以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的名义向全国县团级以上部门印发1997年(12)号文件,要求各地认真贯彻执行。
第二,工作中突出了重点,做到了分类指导。
首先,我们抓先进典型。一是确定102个两个纲要的示范市(区、县), 制定了示范市(区、县)工作指导意见和评估标准。二是以国务院妇儿工委的名义表彰了100个儿童工作先进市(区、县)和100名优秀儿童工作者。三是举办本次示范地区领导培训班。
其次,抓贫困地区。一是在甘肃省渭源县和贵州省息峰县开展试点。二是由彭PEI(王加佩右)云同志亲自主持,有关部委负责同志参加,专门研究贫困地区落实两个纲要的问题。三是在今年九月举办了西部十省、区贫困县县长培训班。到目前为止,全国有800多位市县长参加了国务院妇儿工委组织的培训。
第三,加强了精神文明工作的指导力度。
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标志是:经济、政治、文化协调发展,物质文明、精神文明共同进步。
提高妇女儿童的整体素质是实施两个纲要的根本目的。一年来,我们重视引导广大群众参与到两个纲要的实施工作中,以开发家庭教育资源为重点,以贯彻实行《全国家庭教育工作“九五”计划》为依托,在全国开展了“把知识送给家长活动”。目的是向广大群众普及两个纲要的知识,调动亿万家庭参与两个纲要的实施。据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的统计,今年共有98家报纸、杂志刊登了优生、优育、优教知识专版,印数达1200多万份。
为了实现家庭教育的经常化,我们在颁发《全国家庭教育工作“九五”计划》之后,今年又由全国妇联和国家教委印发了《家长教育行为规范》,拟于年内下发《家长学校指导意见》和《家长学校教学大纲》。
经过几年的努力,可以说,全党全社会已经基本形成了关心和支持妇女儿童工作的局面,为建设有中国特色的妇女儿童事业奠定了良好的基础。在肯定成绩的同时,我们也清醒地看到,在两个纲要的实施中,还有不少困难和亟待解决的问题。
例如,城市之间、城乡之间妇女儿童发展水平不平衡,农村特别是贫困地区实施两个纲要难度较大;一些重点指标的突破还缺少成熟的经验;对发展中的新情况、新问题关注和研究的不够;有些领导对实施两个纲要的重要性认识上有差距。这些情况和问题,我在后面还要谈到。同时为了让在座的领导们有全面的了解和把握,会议还将专门安排《妇女纲要》和《儿童纲要》的讲课。
总之,我们既要看到实施两个纲要的成果,看到妇女儿童事业的进步,也要看到工作中的问题,认清实施中的难点,提高做好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
二、关于实施两个纲要示范工作的几点意见
(一)明确示范工作的目的意义
鉴于全国经济和社会发展的不平衡性,国务院妇儿工委在实施两个纲要的工作中实行因地制宜,分类指导的原则,着重抓好两头。一头是贫困地区的试点工作,一头是全国102个示范市(区、县)的指导工作。
示范市(区、县)的确定,是在1991年实施儿童工作“三优工程”(优生、优育、优教)取得成功经验的基础上,扩大到102个市(区、县),作为实施《儿童纲要》的示范地区。“三优工程”的实践不仅加速了试点地区妇女儿童事业的发展,而且促进了当地经济和社会的进步。
1995年,国务院颁布了《妇女纲要》,国务院妇儿工委把两个纲要作为姊妹篇来抓。主要考虑,一是妇女与儿童有着天然联系,两个纲要的许多指标相互交叉,关联度很高。二是为了减少重复工作,避免机构重叠,提高工作效率。实践中,许多地方也要求两个纲要的贯彻实施同步进行。如吉林省妇儿工委明确提出两个纲要一起抓,即:一起部署,一起培训,一起实施,一起检查,一起总结。今年九月,在兰州举办的贫困地区实施两个纲要县长培训班上,彭PEI(王加佩右)云同志再次强调两个纲要是姊妹篇,试点地区的工作必须两个纲要一起抓。今后,102个示范市(区、县)将正式确定为实施两个纲要示范地区。当然,由于《儿童纲要》已经实施五年,工作经验比较成熟,《妇女纲要》刚刚实施两年,很多问题有待探索,我们希望两个纲要在实施过程中互相推动,促进妇女儿童事业的共同发展。
建立示范地区的目的,一是为了出经验,出成果,出人才,出经验。主要指工作经验,包括党委、政府的重视,有关部门的协作配合,社会各界和群众的广泛参与,组织的保证,措施的得力,制度的健全,宣传工作的深入,培训工作的成效,监测评估的力度等。出成果,主要指妇女儿童发展的水平,妇女儿童生存、保护和发展的环境优化,对当地经济和社会发展的影响。出人才,主要指实施两个纲要要形成专兼职骨干队伍,培养一批热爱妇女儿童工作、不断开拓进取的先进集体和个人。二是为了通过创建一批典型,以点带面,分类指导,突破工作中的重点和难点。承担示范市(区、县)工作的地区责任很大,它是全国妇女儿童工作的排头兵,我们希望示范地区的妇女儿童工作能取得较高的发展水平,带动全国两个纲要工作的全面实施。
(二)抓住机遇,推动示范工作的发展
我们要紧紧抓住两个机遇,一是世纪之交的机遇,二是妇女儿童工作大好形势的机遇,做好示范地区妇女儿童工作。
目前,妇女儿童工作的大好形势是我们的一个重要机遇。大好形势的突出体现,是党和国家领导人始终坚持从战略和全局的高度来认识和指导妇女儿童工作。江泽民总书记发表了“全党全社会都要树立马克思主义妇女观”的著名讲话,提出“把实现男女平等作为促进社会发展的一项基本国策”的科学论断。在李鹏总理的主持下,我国政府先后颁布了两个纲要,在中国妇女儿童发展史上树起了两座里程碑。两个纲要的制定是妇女儿童工作发展到一定阶段的产物,也是我国社会经济各项事业发展到一定阶段的产物,体现了历史发展的客观要求,反映了亿万妇女儿童的共同心愿。两个纲要充分体现了党中央、国务院对妇女儿童发展的高度重视,它既是规范、指导、全面推进我国妇女儿童工作的纲领性文件,是新的历史条件下对各级党委和政府提出的任务和要求,也是我国政府履行国际公约的重大举措。
希望示范地区的领导同志带头紧紧抓住这个时机,把妇女儿童事业推向新的发展阶段。
(三)加强党委和政府的领导,落实两个纲要目标
实践证明,在实施纲要的工作中,最根本的经验是:党委政府重视,切实加强领导。
党委和政府对妇女儿童工作的重视与否,主要体现在九个方面:
1、是否把实施两个纲要的工作摆到了党委和政府的重要议事日程,实现了“三纳入”,即:纳入到当地贯彻十五大精神的工作计划、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总体规划及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规划之中。在贫困地区,实施两个纲要的工作还要纳入到扶贫开发工作的规划中,使实施两个纲要的工作真正成为党委和政府的行为。
2、是否建立健全了组织机构,是否提供了实施两个纲要必须的人、财、物保证。
3、是否根据两个纲要的要求,制定了本地区的妇女儿童发展规划(或计划或实施方案),有没有落实的措施。
4、是否建立了实施两个纲要的目标管理责任制,以及分年度、分项目的管理制度。
5、是否建立起监测评估机制。
6、宣传工作是否深入,社会各界和群众参与程度如何。
7、培训工作是否有效,是否建立实施两个纲要的专兼职队伍。
8、是否有工作的检查总结制度。
9、根据纲要的指标要求,妇女儿童发展状况如何。
(四)研究解决示范工作中的难点问题
实施两个纲要的困难和亟待解决的问题,反映在城乡之间妇女儿童发展水平的差距在扩大,一些重点指标难以突破。如消除新生儿破伤风、普及食盐加碘等。妇女在就业、参政、教育、劳动保护、卫生保健、家庭建设、走出贫困和人身权利等方面距纲要的目标还有很大差距。尤其是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过程中,妇女儿童还面临许多新的问题,如城市外来人口中的妇女儿童的权益得不到较好的保障;儿童意外伤害造成的死亡在全国已上升为1—14岁儿童死亡的第一位原因;一部分“三资”企业的女工劳动保护得不到保障;女工下岗人员增多;乡镇、个体企业雇佣童工;女童的辍学率依然偏高;还有卖淫嫖娼等社会丑恶现象屡禁不止等问题。这些都要在推动示范工作中,通过深入的调查研究,采取有效措施,认真加以解决。
(五)示范地区的工作要有新起点,高标准
两个纲要的指标面向的是全国各类地区,规定的是最基本的指标要求。作为示范地区,有的达到或超过了纲要规定的指标要求,具有较好的工作基础和群众基础。但是,达标仅仅是最基本的标准,作为示范地区,还要有更高的要求。
在本次培训班上,我们印发了全国《儿童纲要》示范市(区、县)工作指导意见,提出示范工作的原则是:1、示范性原则;2、分级负责的原则;3、协调发展的原则;4、科学性原则。
在评估工作中,我们把指标分为两个部分,一是依据国家统计局制定的《儿童纲要》的一般性指标,共50多项,这是最基本的要求;二是根据社会的发展新增了10项指标。这些新指标是在有关部门和专家调查研究的基础上形成的,主要是反映儿童工作的质量和德育工作的评价指标。比如:根据十四届六中全会“关于加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的精神和全国中小学德育工作会议的要求,配合基础教育的改革和发展,实现从应试教育向素质教育转变,增加了家庭教育的工作指标;根据十五大提出加强民主与法制建设的要求,增加了执行《未成年人保护法》和降低未成年犯罪率的指标;随着社会发展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增加了城市地区对流动人口中儿童保健、教育及管理的指标等。新增指标体现了高标准、高要求的精神,一般适用于一、二类地区,三类地区也可以参考使用。希望各地从实际出发,因地制宜,有针对性地加以分析、研究和解决。《妇女纲要》统计监测指标和评估方案也制定出来了。这些文件也是在反复征求有关部委、专家及各省、市意见的基础上形成的,请大家回去后,按照总体要求,安排部署工作,在实践的过程中,不断加以修改和完善。
同志们,妇女儿童事业的发展水平是衡量一个国家综合国力的重要标准之一,是我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全面推进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事业的基础工程。
当前,实施两个纲要已经取得阶段性成果,为本世纪末全面达标奠定了较好的基础。现在距离2000年只有两年多的时间,我们希望102个示范地区的领导们肩负起历史责任,在实践中探索规律、积累经验,为全国的妇女儿童事业做出更大的贡献,以妇女儿童工作的新成绩新面貌进入21世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