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妇联关于追授黎菊兰同志全国三八红旗手荣誉称号的决定
作者:全国妇联 来源:《妇女儿童工作文选2007》 时间:2007年1月22日
全国妇联关于追授黎菊兰同志全国三八红旗手荣誉称号的决定
(妇字[2007] 5号)

黎菊兰同志生前是江西省萍乡市青峰水泥有限公司退休女工、香炉山居委会副主任。2006年10月4日,她为营救3名在铁路上玩耍的女童,不幸被迎面驶来的列车压倒在钢轮下,献出了宝贵的生命,时年60岁。
黎菊兰同志生前一贯乐于助人,不图回报。在工作中,她认真对待每一项任务,热心帮助工友,深得大家的好评,20多年里连年被评为厂先进工作者。在生话中,她十年如一无私地照顾家属区内的多名病弱老人,为老人端茶送药、料理家务,不是亲人胜似亲人,被群众传为佳话。更为感人的是,10多年来,她义务承担守护火车道口安全的责任,多次在危急关头挺身而出,将行人从列车的车轮下救出。
黎菊兰同志是基层妇女的优秀代表,面对生死抉择,她以大无畏的英雄气概,用自己的鲜血和生命谱写了一曲基层妇女践行“八荣八耻”社会主义荣辱观的巾帼壮歌,为全国亿万妇女树立了光辉的榜样。黎菊兰同志的英雄壮举受到了当地群众的热烈赞扬,在社会上引起了强烈的反响,也使广大妇女群众深受教育。为了表彰黎菊兰同志的英雄事迹和崇高精神,全国妇联决定追授黎菊兰同志全国三八红旗手荣誉称号。
全国妇联号召全国广大妇女向黎菊兰同志学习,学习她奋不顾身、见义勇为、舍己救人的崇高精神;学习她持之以恒、助人为乐、一无私奉献的优秀品德;学习她热爱生活、热心公益、热爱社会的高尚情操,以黎菊兰同志为榜样,紧密团结在以胡锦涛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周围,高举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伟大旗帜,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牢固树立和大力弘扬社会主义荣辱观,自尊、自信、自立、自强,勤于学习,善于创造,甘于奉献,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作出一新的更大的贡献。
2007年1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