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妇女第八次全国代表大会关于《中华全国妇女联合会章程修正案》的决议 (1998)
作者:中国妇女第八次全国代表大会 来源:《中国妇女第八次全国代表大会文件汇编》,全国妇联办公厅编 时间:19980905
关于《中华全国妇女联合会章程修正案》的决议

中国妇女第八次全国代表大会审议并一致通过中华全国妇女联合会七届执行委员会提出的《中华全国妇女联合会章程修正案》,决定这一修正案自通过之日起生效。
大会认为,在妇联章程中明确规定中华全国妇女联合会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作为自己的行动指南,这对于保证妇联组织在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下,全面履行妇联的职能,推动中国妇女运动和妇女工作沿着正确的方向不断发展具有重大意义。
大会要求各级妇联组织、团体会员及各族各界妇女认真贯彻执行章程中的各项规定,在管理国家和社会事务中发挥民主参与和民主监督作用,为把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伟大事业全面推向二十一世纪而努力奋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