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淑在全国“五好”家庭活动经验交流会闭幕式上的讲话(1981)
作者:王庆淑 来源:全国妇联档案E43-15卷 时间:19810000
在全国“五好”家庭活动经验交流会闭幕式上的讲话

为时五天的全国“五好”家庭活动经验交流会,经过我们大家的共同努力,今天就要圆满结束了。同志们一致反映思想受到启发,提高了认识,开阔了视野,学到了经验,增强了信心。很多同志虚心取经,寻找自己工作的差距,说“有点坐不住了”,表示回去以后,一定以这次会议精神为指导,进一步抓好“五好”家庭活动。这些反映表明,我们的会议达到了预期的目的,真正开成了提高认识、交流经验、改进工作的会议。
同志们认为这次会议时机好、内容新。现在全国城乡体制改革正在进行,飞跃的形势必然给家庭这个社会细胞的结构、规模、职能以及人们的家庭关系、观念和生活方式带来新的变化。我们在刚刚看到这些变化的苗头、趋势的时候,召开这样的会议,总结和交流经验,探讨建设新型家庭以适应现代化建设的需要,这是适时的,意义也是十分重要的。
这次会议有十二个单位做了大会发言,各省也都在小组会上交流了经验。就这十二个大会发言来说,有的同志说这是“成龙配套”,“各有特色”,典型选得好。有省、地、市、县、乡五级妇联的经验;有城市,有农村,有妇联的,有党委的,还有工厂企业的;有全面工作介绍,有某一方面的点滴经验介绍,还有新的理论探讨。浙江省妇联经验比较全面,他们立足于创建,从实际出发,始终抓住思想教育这个中心环节,工作抓得实,各项工作关系处理得也很好。杭州、宁波两部录相片,反映了两个城市抓“五好”的成效,也为我们应用现代宣传工具宣传“五好”家庭活动开了一个好头。陕西商洛地区、吉林榆树县红星乡在把两个文明建设落实到家庭方面总结了系统的经验。天津、广东在引导家庭建立文明、健康、科学的生活方式方面做了有益的尝试和探讨。上海、河南在活动方式、培养具有时代特点的典型等方面提供了宝贵经验。北京的和城市文明建设结合的经验,西光厂治家和治厂结合的经验,河北军民共建的经验都值得重视。其实,各地妇联近几年抓“一好”家庭活动都从不同的方面总结了新的经验。只是由于时间关系,大会、小会发言的人数受到一定的限制。会后,通过书面材料和其它形式,还可以继续交流。
但是,任何先进经验都是在一定的客观、主观条件形成的,有些经验具有一定的普遍意义,另有些经验则在特定的时期和地方是适合的,是成功的。我们会上介绍这些经验,只是希望从某些方面开阔大家的思路,给大家以启迪和影响,并不要求各地不折不扣地生搬硬套。另外,在经济体制改革和开放的新形势下,如何深入开展“五好”家庭活动,如何引导建立文明、健康、科学的家庭生活方式,目前来讲,仅仅还是尝试和探索,没有成套的完整的经验。新的经验有待于我们大家在今后的实践中进一步丰富和深化。因此,我们在学习先进经验时,还有一个如何正确对待先进经验,促进本单位本地区工作的问题。这方面,有的同志说得好,我们国家这么大,不能坐等全国妇联拿出一个模式,必须从实际出发创造出有自己特色的工作经验来。我们也认为应该是这样,“五好”家庭活动作为精神文明建设之花,不能只是一种色调,应该通过我们的工作,百花齐放,绚丽多彩。
下边,我就今后如何深入开展“五好”家庭活动谈几点意见:
一、进一步提高对“五好”家庭活动的意义和作用的认识,总结经验,探索新路。
“五好”家庭活动,从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由少数试点到大面积推开,已经有六年时间了。在各级党委的领导和有关部门的积极配合下,在各级妇联的努力下,“五好”家庭活动已在全国城乡广泛、深入开展,并取得了较大的成绩和效果。据不完全统计,到1984年,除新疆、西藏外,全国27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共评出“五好”家庭2078万多户。凡是活动开展得好的地方,人们的共产主义思想觉悟和道德水平都有所提高,新的人际关系逐渐形成了,建立了更多的具有开拓精神的新型家庭,家风、民风和社会风气发生的变化就大;对青少年的教育加强了,各种刑事案件和民事纠纷大为减少,促进了社会治安的好转;解除了人们的后顾之忧,激发了人们投身改革和四化建设的热情。很多地方把“五好”家庭达到一定比例做为评选文明村镇、文明街道和文明单位的条件,“五好”家庭活动已经成为综合治理社会问题,深入到社会细胞,建设社会主义精神文明的一种有效形式,受到党委和政府的重视,干部和群众的欢迎。
回顾几年的历史,我们认为,“五好”家庭活动有以下四条比较成功的经验,应该继续发扬。
1.“五好”家庭活动必须紧紧围绕党的中心,服从并服务于党的总任务,总目标。这是开展“五好”家庭活动的基本指导思想和出发点,也是“五好”家庭活动本身的客观要求。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五好”家庭活动在全国各地蓬勃发展,逐步深入。最初,根据全党拨乱反正和加强思想政治工作的需要,“五好”家庭活动重点在解决由于十年内乱造成的人与人之间的不正常关系,如夫妻不和、邻里纠纷,不赡养老人,青少年失足等问题,这是必要的,并且取得了显著的成效。近几年来,随着农村经济体制改革的深入发展,各级妇联组织紧紧围绕党的中心,把开展“五好”家庭活动与贯彻党的“富民”、“改革”、“开放”政策结合起来。比如,许多妇联组织积极开展“五好”家庭和专业户、重点户的相互转化工作。要求“五好”家庭不但民主和睦,还应该勤劳致富;同时要求先富起来的专业户、重点户不仅成为先进生产力的代表,还应该争创“五好”家庭,成为精神文明的典型。这样不仅把贯彻中央一号文件、发展商品生产和争创“五好”的任务落实到户,而且使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的成果在作为社会细胞和经济实体的家庭中同时体现出来,创建出一大批“双文明”户;随着城市经济体制改革的逐步展开,在城市许多地方妇联结合当地的实际,把“五好”家庭活动纳入城市精神文明建设的总体规划,有的开展了街(道)厂共建和军民共建精神文明单位,从而推动家庭及其成员在两个文明建设中充分发挥作用。这样,不仅使“五好”活动内容更加丰富、充实,而且因为它抓住了群众的切身利益,因而普遍得到了党委的支持和群众的拥护。特别是十二届三中全会决定公布以来,许多地方妇联已自觉地围绕四化建设和城乡改革,把积极引导群众建立新的生活方式作为“五好”家庭活动的新内容。纵观全国范围内各地“五好”活动发展的全过程,只有紧紧围绕党的总任务、总目标和各个时期的党的中心工作,才能保证活动的健康发展,使其显示出强大的生命力。否则,单纯就“五好”抓“五好”,“五好”活动就缺乏活力和生气。
2.“五好”家庭活动必须紧紧结合妇女工作的方针任务,不断丰富和充实新内容。许多地方在开展“五好”家庭活动中,向妇女宣传“自尊、自爱、自强、自重”的“四自”精神,向妇女和社会宣传维护妇女儿童权益的有关法律,同时在“五好”条件中补充男女平等,不歧视、虐待妇女的规定,要求从每家每户做起,以有效地维护妇女儿童的合法权益。各级妇联同时把计划生育、优生、优育、优教作为“五好”家庭活动的内容之一,把“五好”活动与争当“合格家长”活动相结合,采取多种措施提高家长进行家庭教育的自觉性和教育内容、方法的科学性,保证儿童少年的健康成长。“五好”家庭活动组织、动员妇女努力学习,提高素质,积极投身改革,促进广大妇女在两个文明建设中发挥重要作用。一些省、市在把“五好”家庭活动与妇女工作方针任务有机地结合起来方面,创造出不少好经验。如浙江省妇联1984年就是通过抓“五好”家庭活动带动妇联其它各项工作。
3.必须紧紧抓住家庭这个阵地,正确指导家庭发挥各项社会职能,促进两个文明建设,同时也体现了妇联抓精神文明建设的特色。家庭在我国仍是社会的细胞,主要承担着人口生产、养老抚幼、生活消费等等职能。随着农村家庭联产承包制的实行和城乡专业户、个体户的发展,家庭既是消费单位又是生产单位,大大增强了生产物质资料的职能。“五好”家庭活动从政治、经济、文化、道德等各个方面对家庭提出了综合性的文明建设的要求。这些要求从一家一户抓起,抓到千家万户,使家庭成为党和国家进行思想政治工作的一个基础阵地。既调节家庭内部关系,又面向社会,引导家庭正确处理国家、集体和个人的三者关系,促进家庭的各项职能在两个文明建设中发挥其积极作用,克服其消极作用。妇女是家庭的重要成员,一个进步的、民主、平等、团结和睦的家庭,对于发挥妇女在两个文明建设中的重要作用,对于促进妇女进一步解放,对于保护和教育儿童都有着极其重要的意义。妇联抓家庭这个阵地,符合妇女工作的根本任务,符合妇联工作对象既包括母亲又包括儿童的特点。使妇联工作有阵地,有抓头,有特点。现在“五好”家庭活动已成为妇联抓精神文明建设的“窗口”,成为衡量各级妇联工作水平的重要标志之一。
4.开展“五好”家庭活动的中心环节是加强思想教育工作,要认真摸索群众思想工作的新经验。经济体制改革和随之而来的人们思想观念、生活方式的变化,给思想政治工作提供了新的内容,也要求它采取新的工作方法,才能达到预期的效果。有人认为“老法子不顶用,新法子不会用”;也有人认为“积极性只能靠钱来刺激”。各级妇联却通过“五好”家庭活动调动了人们的积极性,取得了群众思想工作的若干新经验。首先,思想政治工作与经济工作相结合,把两个文明建设落实到户,使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两层皮”的问题得到解决;其次,耐心的说服教育与热心的社会服务工作相结合,如城市开展家务服务事业,儿童教育咨询工作,农村的科技培训等,不仅做一家一户的思想工作,同时还扎扎实实地解决影响群众生活和利益的实际问题,使精神文明建设与千家万户的切身利益联系起来,群众得到实惠,受到教育和吸引,提高觉悟。第三,运用典型引路、示范,以启发自觉和正面引导为主,实行群众自我教育和相互教育的方法,力戒“管、压、批”。第四,将“五好”家庭活动列入全党精神文明建设的总体规划,配合“五讲四美三热爱”活动,使其制度化,经常化。以上这些宝贵的经验需要我们进一步认真总结和发展。
当然,我们还应该看到工作中的缺点和不足之处。就全国范围来说,各地“五好”家庭活动发展很不平衡,无论是广度和深度上都还有差距,有的地方对这项活动的意义认识不足,重视不够,抓得不紧,成效不大。有的地方配合党的中心任务不够,行动迟缓。在评选和宣传“五好”家庭的工作中也还存在一些问题需要改进。有的就“五好”抓“五好”,并且仅仅以“和睦、团结、不打不吵”为评比的主要标准,内容有些陈旧;宣传具有时代特点的新典型不够,有的还不自觉地宣传具有封建色彩的典型;有的坚持评比条件和质量不够,有追求形式和高指标的苗头;有的组织领导问题还没有得到解决,特别是如何指导建立文明、健康的生活方式方面,我们还要摸索更新鲜的经验等等。这些问题的存在,主要是全国妇联及时指导不够,但是也需要引起各级妇联的重视,需要在今后的工作中注意改进。
二、把积极引导群众建立文明、健康、科学的生活方式作为今后开展“五好”家庭活动的重要内容。
党的十二届三中全会通过的《关于经济体制改革的决定》指出:“经济体制的改革,不仅会引起人们经济生活的重大变化,而且会引起人们生活方式和精神状态的重大变化”。“在创立充满生机和活力的社会主义经济体制的同时,要努力在全社会形成适应现代化生产力发展和社会进步要求的、文明的、健康的、科学的生活方式,要努力在全社会振奋起积极的、向上的、进取的精神,克服那些安于现状、思想懒惰、惧怕变革、墨守陈规的习惯势力。”还指出“这样的生活方式和精神状态,是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的重要内容,是推进经济体制改革和物质文明建设的巨大力量。”这些论述不仅对于怎样建立新的生活方式、建设社会主义精神文明有着深刻的理论意义和实践意义,而且对于我们今后进一步开展“五好”家庭活动有着重要的指导意义。
《决定》中的这些论述,阐述了物质文明建设和精神文明建设的相互关系,阐明了新的生活方式产生的历史必然性,提出了建设精神文明的新任务;阐明了新的生活方式的性质和特征,以及它对物质文明建设和经济体制改革的积极的反作用。我们应该认真领会这些论述。
家庭是生活方式的重要领域,是全社会生活方式的一个基本层次。倡导新的家庭生活方式,是“五好”家庭活动的新内容。
什么是适应现代化生产力发展和社会进步要求的、文明的、健康的、科学的家庭生活方式呢?首先,新的家庭生活方式必须符合生产力发展的现代化水平,并且能够对生产力的进一步发展起推动作用;必须符合社会发展的方向,并且能够对社会继续向前发展起促进作用。这是遵循历史唯物主义原理,按照社会发展的客观规律对新的家庭生活方式所提出的根本要求。它规定和制约着新的家庭生活方式的性质和基本特征。其次,按照上述对新的家庭生活方式的根本要求,从我国国情出发,联系家庭生活的新变化,我们认为,文明的、健康的、科学的家庭生活方式,其具体要求,似可概括为: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热爱集体,正确处理国家、集体、个人三者关系;男女平等、民主和睦、团结互助、尊老爱幼,注重文明礼貌,正确处理家庭内外人际关系。2.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守纪律、积极进取,努力工作,勤奋劳动,刻苦学习;业余生活,社交、文化娱乐、体育活动情趣高尚、健康。3.崇尚科学,不断充实科学知识;家庭生产、家庭经济管理、家务劳动、家庭环境改善、饮食起居、养老抚幼,都要加强科学性,注重效益,讲究卫生,努力应用现代化科学理论、方法和技术成就。4.抵制封建思想残余的影响和资本主义腐朽思想的侵蚀,消灭各种丑恶现象,勇于改变陈规陋习,移风易俗,树立新的家风。
以上这些具体要求,如果拿“五好”家庭条件来衡量,可以看出,二者的基本精神是一致的,基本要求是相符的。但是,显然,如要跟上时代的步伐,指导建立这样文明的、健康的、科学的家庭生活方式,“五好”家庭活动也还面临着新的问题和新的任务。
我们要认真研究近几年来随着经济体制改革和社会生产力迅速发展给家庭类型、家庭结构、家庭职能和家庭生活水平带来的若干新变化;研究在发生这些新变化的过程中出现了哪些问题妨碍着文明的健康的科学的生活方式的形成。我们知道,要建立新的家庭生活方式,家庭拥有现代化生活的物质条件是必要的。但是,在努力创造着并且已经掌握了一定的物质条件的情况下,家庭成员的政治、文化、科学素质就具有决定性的意义。根据一些妇联的调查认为,许多家庭的成员特别是妇女的政治、文化、科学水平落后于社会生产力发展和社会进步的需要,同现代化生产力发展和社会进步的要求不相适应,这是当前建立文明的、健康的、科学的家庭生活方式的主要矛盾。“五好”家庭活动在倡导新的家庭生活方式中,要抓住这个主要矛盾,着重开展以下几方面的工作:
(一)在“五好”家庭活动中,要加强“有理想、有文化、有道德、守纪律”的教育,使人们奋斗有目标、行为有规范。要宣传为振兴中华,建设四化,为国家富强、人民富裕而艰苦奋斗。要振奋起积极的、向上的、进取的精神,鼓励人们以这种精神状态投身改革,努力生产劳动、工作和学习。在农村,要大力推广“双文明户”活动的经验,特别要教育妇女克服自卑感和无所作为的思想,克服保守、狭隘等等不利于改革的思想障碍,克服各种困难,广开门路,勤劳致富,既为家庭创造改造生活方式的物质条件,又为发展商品生产,改革农村产业结构作出贡献。在城市,多数家庭不是生产单位,要通过“五好”家庭活动的宣传、评比、表彰等各个环节,鼓励妇女和其他家庭成员为城市体制改革,为两个文明建设,为发展第三产业做出新的贡献。
(二)在提高妇女、儿童和家庭成员的文化科学素质上狠下功夫。这是家庭建设的重点。农村妇联要在“五好”家庭活动中配合有关部门,有计划有步骤地帮助妇女扫盲,帮助落实适龄儿童入学,积极支持优秀女学生深造;同时采取多渠道、多层次的办学方式,配合有关部门,办好各类专业培训班,使妇女掌握专业技术,满足她们致富的急需,大力发展以妇女为主的专业户。还要引导女知识青年多读书报,不断提高文化,推动她们在帮助妇女学习文化中起重要作用。在城市,鼓励家庭成员互助互学,互相支持,共同提高素质。老老少少都学习,把家庭的学习空气搞得浓浓的。城乡妇联都要积极配合科协,逐步普及科学知识、宣传法律知识、科学育儿、饮食科学、生理卫生知识、老年保健知识、环境卫生知识等等。要鼓励家长努力提高家庭教育水平,配合社会教育、学校教育,充分发挥家庭教育的职能。
(三)继续加强伦理道德、职业道德的教育,培养家庭成员高尚的情操,正确对待友谊、恋爱、婚姻、家庭;干部和职工要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个体户要文明生产、文明经商,人人争做文明公民;要讲文明礼貌,关心公益,热爱集体,自觉地维护祖国荣誉;要充实家庭的业余生活,鼓励读书,提倡健康有益的文化、娱乐、体育活动,提高文艺鉴赏能力,陶冶优美的情趣。严禁落后的、腐朽的、丑恶的精神毒品进入家庭。
(四)逐步引导家庭和妇女科学地安排家庭生产和生活。家庭经济应该民主管理、科学管理,量入为出,计划收支,合理安排生产投资和消费支出。根据我国农民普遍地还不十分富裕的情况,应该肯定他们积累资金扩大再生产的积极性,鼓励他们舍得花钱,引进先进的生产技术和搞智力投资,引导他们在发展生产的基础上适当提高生活水平,改善居住和饮食条件,逐步引进现代化家用器具,减轻家务劳动负担,逐步增加文化建设和美化环境。对于比较富裕的家庭,他们已经拥有现代化生活方式的物质条件,应该引导他们重视精神文明建设,要善于利用这些条件努力提高自身的文化科学水平,鼓励他们热心传艺,热心办学,帮助他人致富,促进集体发达。每一个家庭的家务劳动都应该科学安排、合理分担,要讲究效率,精简内容,尽量挤出时间来用在提高文化科学和学习专业上。家务劳动社会化和家务劳动科学化、现代化要同时进行,才能最后将妇女从沉重的家务负担中完全解放出来。妇联在这方面为妇女排忧解难,办好事办实事,组织过多种形式的社会服务,应该继续发扬。
引导群众建立新的生活方式,要贯彻实事求是,从实际出发的原则,以上几点要求,在一部分知识分子家庭(智力型家庭)是不难做到的;而对另外的大部分家庭来说,需要经过相当时期的努力才能达到。其中有些家庭差距很大,对于他们,这些要求只是努力的方向。我国幅员广阔,各地区之间、城乡之间经济、文化发展很不平衡。即使在同一地区,由于种种原因,也是致富有先后,文化有高低,不可同日而语。一定要因地制宜,分类指导,不搞一刀切。如有的地方现在包办、买卖婚姻问题还很严重,有的地方婆媳关系很紧张,有的地方歧视妇女,重男轻女问题仍然突出,有的有封建迷信、赌博,还有一部分地区温饱问题尚未完全解决等等。我们要在继续认真开展“五好”家庭活动的基础上结合建立“文明、健康、科学”的生活方式这个新的题目,从各地实际情况出发,扎扎实实订出计划,实实在在解决那些群众迫切需要解决的问题和对社会风气影响最大的问题,使“五好”家庭活动真正为经济体制改革、为建立社会主义精神文明服务。
三、加强组织领导,改进工作方法,不断提高“五好”家庭活动的水平。
“五好”家庭活动是精神文明建设“系统工程”的基础工作,它内容丰富,涉及面广,涉及的部门多。要全面深入开展这项活动,仅仅依靠妇联单独抓,力量是不够的。因此,各级妇联要继续争取各级党委加强领导,把这项活动纳入全党精神文明建设的总体规划,与“五讲四美三热爱”活动、建设文明单位活动、全民普及法律常识,以及评选“三八”红旗手等工作密切结合起来。要做到统一布置,统一检查,有要求,有指标。
要继续搞好多种形式的共建活动。增加共建基层点,扩大区域面,点面结合,条块结合。军民共建要向共育、共守、共利发展,不断提高共建水平。为适应改革和开放的新形势,要抓好开放城市、经济特区的共建工作,同时要建立“五好”家庭活动的研究点。
要切实抓好“五好”家庭活动的宣传发动、评比、表彰等重要环节,做深入细致的思想工作,坚持标准,保证质量。现在各省之间、各省内部地区与地区之间,甚至县与县之间,“五好”家庭的数字,在总户数中所占的比例,每年递增率都很不相同。由于各地工作情况不同,“五好”家庭的基数不同,党委要求的比例也不同,因此全国不可能制订一个统一的要求和比例数字。我们希望各省在今后工作中不断总结经验,逐步统一本省内部的数字比例。全国妇联在考核各地“五好”家庭活动时,将要更多地注重考核“五好”家庭的质量,考核“五好”家庭活动的社会效果。我们要了解、掌握这方面的基本数字,但不单纯地追求数字,不搞形式主义,不做表面文章,重在保证质量和取得实效。
活动的方式要讲究。要重视典型引路,力求生动活泼,有吸引力、感染力和说服力。如何制订公约,是否张贴公约,要坚持引导和自愿的原则,不能搞形式主义、命令主义,对家庭中的人际关系这类比较敏感的问题要讲点家庭心理学,处理时要特别慎重。各级妇联要适当地提供有利于开展“五好”家庭活动的社会服务,多办实事,而不是只在填写表格和开会的次数上下功夫。要尽量减轻群众的负担,以免影响其积极性。
关于“五好”家庭的条件和名称问题。现在全国“五好”家庭活动的统一条件是1983年第五次全国妇女代表大会上通过的。有的条文有些过时,不能充分反映时代特点,但是我们认为大的框子还可以用。确实,要制订一个适合全国城乡、而且又能保持几年不变的统一的“五好”条件,有一定的难度;同时,指导建立新的生活方式的工作刚刚开始不久,还有一个实践、认识和积累经验的过程,因此,我们认为,目前修改全国统一的“五好”家庭条件,时机不太成熟,原有的五项条件暂时不动。但是这并不妨碍我们的工作。各省可依照原有条件的五个大的方面,结合当地的实际,具体补充、修改、完善“五好”家庭条件。已有许多地方因地制宜地这样做了,取得了很好的效果,这次会议印发了几个地方的“五好”家庭条件,仅供大家参考。全国妇联准备在各省修改条件的基础上,特别是经过一段指导建立新的生活方式的实践之后,再在适当的时机,通过一定的程度,修改全国“五好”家庭条件。当然,即使将来有了新的全国“五好”家庭条件,各地还是应该从当地实际情况出发,具体补充和掌握这些条件。关于“五好”家庭的名称,有的省为了把这项活动和建设文明单位统一起来,改称“文明家庭”活动。这个问题,我们主张大统一,小自由。全国“五好”家庭活动有比较长的历史,群众熟悉,有感情,这个名称不宜轻易变动。但是对于各省来说,凡是家庭领域的文明建设活动,叫“五好”家庭活动,还是叫“文明”家庭活动,或者还有别的什么名称,我们认为都可以,但是希望各省内部要统一起来。
四、妇联干部要加强学习和调查研究,提高自身素质,提高对“五好”家庭活动的指导能力。
为更好地开展“五好”家庭活动,必须加强队伍的建设,提高各级妇联干部的政治素质和业务素质,特别是妇联的干部,学习理论,调查研究,这是我们的基本功。“五好”家庭活动的内容涉及两个文明建设,因此我们应加强学习马列主义辩证唯物论和历史唯物论的基本理论,弄清两个文明建设的相互关系。要学习社会主义时期的政治经济学和现阶段我们党的经济政策。学习《中共中央关于经济体制改革的决定》以掌握政策,开阔眼界,提高对“五好”家庭全局性的指导能力,把握“五好”活动的方向。
我们还要学习马恩列斯对家庭起源和本质的有关论述。学点家庭社会学,结合实际对家庭结构、家庭职能,家庭的起源及演化规律、家庭的成立及管理、当前中外家庭现状及发展趋势等方面有个了解,借以启发我们掌握“五好”家庭活动的内在规律。
同时,我们还要学习科学的社会调查方法,深入实际,调查研究家庭领域和“五好”家庭活动本身的各类理论问题和实践中提出的问题。以前我们在这方面给大家的指导很不够,今后,我们争取能在这方面为大家提供些材料。同时,也希望大家及时地把学习体会和调研材料报来,供我们宣传和交流。今后,也可以争取在小范围内召开区域性的专题讨论会和座谈会,交流经验。我希望这次会议以后,各地能创造出更多更新鲜的经验。进一步把我国“五好”家庭活动推向前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