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德华在城市托幼工作座谈会上的总结(摘要)(1982)
作者:胡德华 来源:《妇女工作》1982年第12期 时间:19821106
在城市托幼工作座谈会上的总结(摘要)

我们的座谈会今天就要结束了,我把同志们讨论到的问题,作一些归纳,谈以下五个问题:
一、对三中全会以来城市托幼工作的估价
党的三中全会以来,在托幼工作方面肃清了“左”的思想影响,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1979〕73号和中央〔1981〕19号文件,城市托幼事业发展很快,呈现了一派生气勃勃的景象,具体表现在:
(一)全党、全社会对托幼事业重要意义的认识有了一个飞跃。三年来,越来越多的人认识到托幼工作不仅是解除职工的后顾之忧,而且也是为党和国家解除后顾之忧的一项事业。各级党委和政府对托幼工作加强了领导。从人力、物力、财力上积极支持发展托幼事业。
(二)城镇托幼组织发展较快。三中全会以来,我们的工作有了创造性的发展。全国城市幼儿园1981年比1979年增长12.7%,比1980年增长10.46%;入园儿童1981年比1979年增长22.66%,比1980年增长13.45%。从参加座谈会各地介绍的情况来看,“入托难”的矛盾在一些地区有所缓和,园所质量在不断提高。
(三)建立了一支年轻、有文化的保教队伍。近年来各地大抓保教队伍的调整、培训工作,使保教队伍的面貌发生了很大变化。例如江苏省11个市的调查,大集体园所保教人员中,年龄在35岁以下的占80.35%,初中以上文化程度的达90.35%。
在调整的基础上,各地采取多种形式,多种办法培训在职保教人员,受训面高达80%以上。初步改变了过去“三多一少”的状况,建立了一支年轻、有文化、粗懂幼教专业知识的保教队伍。
(四)全社会从各个方面支持托幼事业。中央19号文件下达后,全社会都来关心儿童少年,儿童的精神食粮、生活用品有了较大发展,儿童的食品、玩具、服装都有专家进行研究;关心下一代,支持托幼事业已开始成为全社会的新风尚。
二、解放思想,开创新局面
党的十二大报告中指出:要全面开创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新局面,我们要努力把工作搞上去,打开新局面,适应新形势。
(一)新形势对托幼事业的新要求。托幼工作是建设人才的事业,是为明天开创更高的生产率准备条件。今天能否培养他们在体智德美各方面全面发展打下基础,直接关系到我们国家的兴衰和共产主义事业的成败。所以我们讲发展托幼事业是极为重要的人力投资。教育部长何东昌同志说:“人才建设是比能源建设周期更长的‘基本建设’,必须先行。八十年代不把教育搞到一定规模和水平,九十年代就不可能有合格的人才。”没有合格的建设人才,我们的计划无论多么美好,也是空的。我们要以战略高度,认识托幼事业的重要意义,加强责任感和光荣感。
当前有一个突出的情况是我国人口出生进入高峰期,我们如果不千方百计,想多种办法把托幼事业搞上去,开创新局面,就直接影响四化建设。我们能不能在1985年先在城市解决“入托难”?定出一个规划。
(二)怎样开创新局面,托幼工作在三中全会以来取得的成绩,是解放思想,肃清形形色色“左”的流毒的成果。贯彻十二大精神,仍然要不断解放思想,继续克服思想上的阻力。在我们的思想上到底有些什么阻力呢?有的同志说,我们思想上还有“左”的流毒;有的同志说,我们思想上还有个“满”字;有的同志说,我们思想上还有个“难”字。通过讨论,我们进一步认识到,要在托幼事业上开创新局面,还是要不断解放思想,使我们的主观符合客观,这样才会有新姿态、新思想、新方法、创出新局面。
三、从群众需要和实际情况出发,解决“入托难”
(一)目前入托难主要反映在两个方面:一方面是有些地方托幼园所的发展不能适应群众的需要。特别是收托三岁以下孩子的托儿所少,另一方面是,随着群众文化水平和生活水平的提高,独生子女增多,家长要求把孩子送入房屋设备条件好,保教水平高的园所。那么怎样看入托率与解决“入托难”的关系呢?经过讨论,大家认为入托率在一定程度上反映了解决入托难的程度,但又不能完全说明这个问题。有的地方入托率达到60%就基本上解决了“入托难”。有的地方达到80%了,还存在“入托难”的问题,因为就业率高,家里没人带孩子。所以要从实际出发制定当地入托率的标准。另外,对三岁前儿童入托率和对三至七岁入园率的要求也应有区别。
(二)怎样解决入托难?会议认为从全国范围讲,还是要一手抓恢复和发展园所,并采用各种办法挖掘现有园所潜力,扩大收托量,一手抓园所质量的提高。总之,要使需要入托的婴幼儿各得其所。
1979年全国托幼工作会议上提出,坚持两条腿走路的方针,恢复、发展、整顿、提高各类托幼组织。经过三年的实践证明,这一方针是从我国目前的实际情况出发的,是正确的。我们这次会议上各地介绍的经验也充分证明,在我国发展托幼事业,必须依靠全党、全社会的力量,必须依靠群众,调动工厂企业和事业单位、国家(包括中央和地方政府)机关、学校部队各个方面的积极性,不仅调动全民所有制单位的积极性,而且要调动集体所有制单位及个人办托的积极性。
总之,我们要继续坚持“两条腿走路”的方针,采用多种形式、多种渠道、多种办法发展托幼组织。既吸收外地、外单位的经验,又要敢于创新,使我们的托幼组织真正做到方便群众,讲求实效。
(三)对个体托幼组织要加强管理和业务指导。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党中央、国务院对城镇集体经济和个体经济的发展,采取了积极扶持的方针。在这一方针指引下,私人办学、私人办托儿所、幼儿园也日益增多。
现在社会上有一批退休教师,可以在幼教事业上发余热,同时,目前城市大量待业青年需要就业,私人办托既可安置待业青年就业,又可缓和入托的矛盾。
对个体办托要不要管,多数同志认为应该管,它是解决“入托难”的一种补充形式。所以我们要给以热情的支持,加强管理和业务指导,使他们按照自愿结合,自负盈亏,不断提高,有利于儿童身心健康发展的原则做好工作。
对于单纯为了赚钱,甚至有损害儿童身心健康行为的、情节严重、屡教不改的个人办托幼组织,应令其停办。
(四)关于落实城市新建居民区园所配套建设问题。抓好新村配套是百年大计。如果不考虑新建村配套,我们的托幼事业将永远打被动仗。在这方面,常州市做出了成绩。
目前新建村配套的难题是谁家投资的问题。常州市的做法是:由参加统建的各单位按建房面积分摊;老区补建的资金,分两种情况:一是全部建成的小区补建资金全部由市里承担,二是还在续建的小区的补建资金按比例由市和续建单位分摊。
至于托儿所、幼儿园建成后,由谁承办,应该根据各地的情况由当地党政领导研究决定。
(五)要广泛开展育儿知识的宣传工作。目前三岁以下的儿童大部分在家庭里抚育,向散居儿童家长宣传育儿知识,就成为我们的一项重要任务。如果经过有效的宣传,婴幼儿卫生保健知识和早期教育知识在每一个家庭中普及,或办一些一周活动二、三次的幼儿班、儿童会,让独生子女过一些集体生活,接受一点早期教育。这样,家中有老人带的孩子就可以不入托儿所。有不少地方反映,在宣传家庭教育(包括育儿知识)的工作中,如何进一步深入,感到缺少办法。我们准备在明年适当时候召开家庭教育工作经验交流会,希望大家在工作中创造经验。
四、要充分重视提高园所质量
(一)抓队伍建设,提高保教人员的政治素质和业务能力。园所质量的好坏,不完全决定于物质条件。条件设备很好,保教人员的工作态度不好,业务水平很低,园所也不会办好。条件不好,有了人的主观努力,可以改善条件或在现有条件的基础上办得很好。有些同志反映,目前有的托幼园所存在体罚和变相体罚的现象;有的园所不顾家长困难和孩子健康,作息时间和小学一样等。最根本的是一些保教人员对托幼事业还缺乏正确的认识。所以要加强对保教人员的思想政治教育,不断提高保教队伍的政治素质。同时,要加强业务培训。我们要争取教育部门为培养幼师创造条件。通过多种形式的培训班,培养保育员、幼儿教师、园所长、医务保健人员等,同时鼓励在职保教人员走自学成才的道路。
保教人员是辛勤的园丁,但社会地位较低,要鼓励他们做出成绩来。通过表彰、宣传他们的先进事迹,让社会上了解他们,尊敬他们。
(二)进一步改善园所条件。在改善园所条件的过程中,我们要继续发扬勤俭办园的精神,要提倡精打细算,讲求实效,量力而行。添置室外游戏设备,不要求大的,洋的,电动的。有些玩教具可以发动教师自制。质量高的幼儿园不一定都是规模大、设备高级的。各地都有一些民办或公办园所,勤俭办园,少花钱多办事,不花钱也办事,不断改善园所条件,美化环境的典型,我们要总结和推广他们的经验。
(三)提高保教工作水平。怎样提高保教工作水平,这个问题很大,首先,要加强卫生保健工作,给儿童合理调配膳食,增加营养,增加户外活动时间。在这方面,需要同卫生部门配合协作,认真贯彻卫生部、教育部联合颁发的《托儿所、幼儿园卫生保健制度》(草案)推动儿童保健工作进一步开展。
在教育方面,我们应该要求园所认真贯彻卫生部颁发的《三岁前小儿教养大纲》(草案)及教育部颁发的《幼儿园教育纲要》(试行草案)。要为儿童多组织一些游戏活动,通过游戏对儿童进行体、智、德、美全面发展的教育。一定要求严禁体罚、变相体罚以及一切摧残儿童身心的行为,情节严重的,要严肃处理。
为了提高保教质量,可以出些题目,推动示范园所、中心园所进行科研。例如幼儿期的活动是否应以游戏为主。又如大、小班分班与混合班问题及如何防治缺铁性贫血等等都需要研究探讨。同时,还要加强行政管理,建立健全和坚持各项规章制度,特别要强调保健制度,安全制度、财务管理制度等。提高园所质量不是哪一个部门能够做到的,需要各有关部门齐心协力。在方法上要重点抓好中心园所,建立辅导网,由点带面,以收到更好的效果。
五、做好托幼工作,建立妇联的权威
耀邦同志在十二大报告中谈到妇女工作时提出“妇联应当成为代表妇女利益,保护和教育妇女,保护和教育儿童的有权威的群众团体”。权威不是自封的,必须是群众公认的。只有全心全意为群众服务,才能成为群众心目中的权威。
怎样在托幼工作中建立妇联的权威呢?
(一)要广泛深入地宣传,进一步争取党委重视、社会支持。一切工作党委的重视是关键。妇联要成为助手,就要深入调查研究,掌握第一手资料,及时向党委汇报,要有数据、有分析、有措施,这样才能取得党委的重视。党委的重视是不能等来的。常州市委确实重视儿童工作,重视托幼事业。但党委首先肯定市妇联的积极主动。要学常州经验,这是很重要的一条。
社会各界的支持,靠我们多做宣传去争取。对儿童工作的重要性要反复讲,要使各有关部门认识到,在托幼事业上投资不是消费是建设,是一本万利的事业。
我们现在有利条件很多,中央重视,中央从1979年以来,有关儿童工作连发三个文件,这是历史上少见的。中央的重视是强劲东风,能不能借为东风,就要我们大家各显神通。
(二)明确分工,与兄弟单位通力协作。托幼事业是社会事业,必须联合有关部门一起来干。党中央要我们牵头,我们要敢于牵头,也要善于牵头。只有虚心学习,了解情况,熟悉业务,心里有数,提得出切实可行的意见和要求,才能联合好各个部门,牵好头。
这里我想说一下工作机构问题。
国务院托幼工作领导小组已并入全国儿童少年工作协调委员会。为了使托幼工作不致因机构调整而削弱,大家建议成立全国托幼工作委员会,协调有关托幼工作方面的力量,推动托幼事业的发展。我们设想,这个委员会由教育部、卫生部、妇联、工会、国家计委、财政部、商业部、劳动人事部、城乡建设环境保护部等9个单位组成。
这个委员会的任务是:
(1)研究有关托幼工作的方针、政策及其他重大问题,向中央或有关部门反映情况,提出建议。
(2)推动有关部门加强对托幼工作的宣传,表彰先进。
(3)调查研究托幼工作情况及未入园所的婴幼儿情况,宣传育儿知识,推动有关部门加强婴幼儿卫生保健工作和教育工作。
(4)组织交流托幼工作经验。
参加托幼工作委员会的有关部门的职责仍按(1979)73号文件的规定,做到分工合作,共同推动托幼事业的发展。
各省市原来都有一个托幼工作领导小组,中央的托幼领导小组并了,不等于各省都要并。我们一定要按三中全会精神,实事求是,千万不要上行下效,照搬。中央和省市情况不一样,中央各有关单位协调主要研究方针、政策性问题,研究后报中央发文。省、市、自治区是抓实的,一定要以加强托幼事业为前提来考虑机构。
现在,全国人民正在深入学习和贯彻党的十二大精神,满怀信心地为全面开创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新局面而努力工作,我们也要以十二大精神为指导,加强学习,改进工作作风和工作方法,深入实际调查研究,继续发扬实干精神,努力开创托幼工作和整个儿童少年工作的新局面,为促进高度物质文明建设和高度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贡献出我们最大的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