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妇委会关于目前农村妇女参加农业生产互助合作问题的意见向中央的报告(1954)
作者:中央妇委会 来源:全国妇联档案E12-12 时间:19540330
关于目前农村妇女参加农业生产互助合作问题的意见向中央的报告

根据半年来各地妇联组织关于农村妇女工作的报告和反映,根据全国妇联多次派负责干部深入农村重点的了解,经过多次研究,并提交全国妇联三月召开的会务会议认真讨论研究之后,提出如下情况和意见,报请中央指示:
(一)根据党在过渡时期的总路线、总任务,党在农村妇女工作中最基本的任务是:团结与教育广大农村妇女,提高她们社会主义觉悟,积极参加互助合作运动,并踊跃参加农业生产,不断提高农业生产力,实现国家对农业的社会主义改造,支援国家的社会主义工业建设,并在这一基础上,逐步改善妇女的物质文化生活,提高妇女的社会和家庭地位,以逐步实现妇女的彻底解放。
几年来,在发动农村妇女参加互助合作运动,参加农业生产方面,基本上是符合于党的基本任务和要求的,不少地区,在农忙季节,妇女参加农业生产的人数已达妇女劳动力的百分之八十以上,多数互助组、合作社都有妇女参加,在妇女参加农业主要劳动少的地区,在组织起来以后,有些先进的生产合作社女社员的劳动日数已达总劳动日数的三分之一左右,不少妇女中的积极分子已成为生产模范、劳动英雄和互助合作社的优秀领导者,这不仅给互助合作社提供了大量妇女劳动力,能以更好的适时耕作,减少自然灾害,进行农业的基本建设和技术改革,促进农业增产,以及结合发展副业与手工业生产,并从思想上组织上更加巩固了互助合作组织,而由于互助合作运动的不断提高与发展,劳动力的需要逐渐增加,男女同工同酬的逐步贯彻,对妇女劳动力使用的更加合理,妇女的特殊困难也更便于逐步的得到合理的照顾与解决,因之,随着互助合作运动的日益发展,妇女参加互助合作组织劳动的需要与可能正在日益增长,而其作用也将日益更形重要,这也是客观发展的必然规律。如黑龙江绥化县十区后九村,一九五零年组织了十九个初级互助组,只有十一个妇女参加互助劳动,一九五二年互助组质量提高,参加互助劳动的妇女就增至五十五人,一九五三年互助合作运动又进一步发展,成立了一个生产合作社,并有六个常年组与五个低级互助组,参加生产的妇女又增至九十五人,河南开封双庙乡一九五三年各种互助合作组织中妇女参加生产的情况是:在季节性互助组中,参加互助劳动的妇女占组内妇女劳动力的百分之四十四,常年组占百分之六十二,而本村郭惠忠生产合作除了两个七十多岁的老年妇女外,全部参加了互助劳动,都是很好的例证。另一方面,妇女在参加互助合作运动中,也已经获得了巨大的好处,一般互助合作组织中的妇女,由于参加集体劳动与受教育的机会较多,所以其爱国主义集体主义的觉悟都比较高,不少女组员女社员已经从切身体会中认识了“只有大家庭(组、社)的富裕才有小家庭的幸福”因而热爱互助组、合作社。在生产技能方面,也比单干农户的妇女要高,不少女组员、女社员不仅在某些生产技术:如间苗、薅草等,比较熟练而且还掌握了不少新的农业生产知识,如浸种、拌种、肥料性能、棉田管理等等。不少妇女已经参加互助合作社的生产管理,在互助合作运动发展得好的地区,妇女对农业生产,对发展和巩固互助合作组织的重大作用,已逐步为广大群众所公认,妇女在生产中的各种困难,也逐步在不同程度上得到了解决,许多多年不和的夫妇,长期受打骂虐待的媳妇,在参加互助合作以后,都有了改善,有些家庭在处理经济问题上,已经可以做到与妇女商量,农村出现了不少民主和睦、团结生产的新家庭,广大农村妇女的社会与家庭地位已有了显著的提高,几千年的封建思想影响,重男轻女的传统,正在互助合作运动中更进一步的为新的道德观点所代替,而这种变化,又随着互助合作运动的发展而日益发展,这使我们深深体会到合作化的道路不仅是对农业进行社会主义改造的道路,保证国家工业化的道路,而且也是农村妇女彻底解放的道路,尤其使我们深刻体会到斯大林所说的:“在劳动日面前,不分男女,大家都是一样平等的……”的真理。
(二)我们在发动农村妇女参加互助合作运动,参加农业生产方面已有不少成绩,但就全国范围来看,不仅由于各地农业生产互助合作运动发展不平衡,因而妇女参加互助合作运动的情况也极不平衡,而特别是由于我们农村妇女工作的指导方面存在的弱点,再加以轻视妇女劳动和妇女自卑依赖等封建传统思想,在广大男女农民中还有着深厚的影响,目前农村妇女在参加互助合作方面,还落后于整个运动的发展与要求。
我们农村妇女工作指导方面还有许多缺点,缺点主要是:不少领导机关和干部对发动广大农村妇女参加互助合作运动,对于逐步实现农业的社会主义改造,和对农村妇女的彻底解放的重要意义认识不足,不了解没有广大农村妇女参加,农业的社会主义改造就不可能实现,农村妇女离开农业的合作化集体化也不可能得到彻底解放,因而在具体工作中:有的就把发动妇女参加农业生产和参加互助合作割裂开来,重视发动妇女参加农业生产,而忽视发动妇女走互助合作的道路,个别的曾经提出“对于妇女应该首先是发挥个体生产的积极性,而后引导到互助合作中来。”甚至有的以为组织起来节省了劳动力,不需要妇女参加生产,而不了解只有农业生产的互助合作,才给妇女参加农业生产开辟了更广阔的道路,不了解发动妇女参加农业生产的中心问题在于发动妇女参加互助合作组织,因而没有很好依靠组织起来的妇女带动整个妇女“参加生产不足”,系统的总结妇女参加互助合作的经验不足,对比较普遍存在的男互助女单干的现象,认为是合理的必然的现象,未曾积极的加以解决。还有的发动妇女采取消极观点,仅仅为了防止妇女拉后腿,或者是解决农忙时劳动力不足的困难去发动妇女,因之有的社单纯以增加工分来发动妇女,有的社则宁愿去雇短工也不要妇女参加生产,而不注意对妇女进行经常的思想教育、技术教育,不注意吸收妇女参加生产管理,不尊重妇女民主权利,不解决妇女生产中特殊困难,以至有些妇女不关心社不爱护社,单纯为工分而劳动,分少了就不干,形成某些社和女社员的关系类似雇主与雇工的关系。有的一度也曾经存在过片面的妇女解放观点,不考虑生产的需要,不考虑妇女的生理情况和劳动习惯,而盲目的发动妇女参加生产,提倡男子干啥,妇女也干啥,或者是不管互助组合作社的生产状况,经济条件,组员社员的觉悟程度,而过高过急的要求解决妇女的特殊困难,而在纠正急躁冒进以后,又有的片面强调适应小农经济的特点,对需要与可能解决的妇女的特殊困难,也不敢加以解决,甚至有些不敢发动妇女参加农业生产,而提出妇女们担负起家务劳动的光荣任务的错误口号,而我们工作作风上的不深入不实际,又使以上这些错误认识与做法未能很快的发觉与纠正。
因之,为了更好的发动广大农村妇女,积极参加互助合作运动,参加农业生产,其关键问题在于各级党委直到党的支部继续加强对这方面的领导,依靠党委教育全党,全体干部,认识在互助合作中发动妇女,对于逐步实现对农业的社会主义改造和对于农村妇女彻底解放的重要意义,组织全党动手,全体干部动手,认真贯彻男女一起发动的方针,全家发动的口号,并在这一方面取得具体经验,各级妇联亦必须继续深入重点,深入群众,了解与发现妇女在互助合作运动中的情况和问题,及时向党委汇报和反映,并在党委领导下创造经验、总结经验、积累经验,妇女干部必须认真学习研究党的有关互助合作,有关农业生产的具体政策,学会领导互助组合作社,同时要加强妇女基层组织的活动,通过这一组织,加强对妇女的思想教育工作,为此乡妇代会的代表除区域代表外,还必须包括生产组织的代表,妇女委员会一定要有生产组织中的妇女干部参加领导,使乡妇代会适应对互助合作对生产的领导,建议青年团在农村的组织,也加强对女团员特殊思想的教育,使青年妇女在互助合作运动中,在农业生产中起其应有的先锋作用,只有如此,才能使广大农村妇女在自觉的基础上,更积极的参加互助合作,参加农业生产,完全适应整个互助合作运动的发展与要求。
此外,各地经验证明,还必须在党的统一领导下,注意和解决如下的几个问题。
第一、经常结合生产和生活,从妇女的实际思想状况和切身经验出发,适应互助合作的发展和妇女觉悟水平,向妇女进行总路线的思想教育,两条道路的教育,互助合作政策的教育,妇女解放的教育,提高她们的社会主义觉悟,树立她们热爱祖国,热爱社会主义,热爱劳动,热爱互助组合作社、热爱公共财产的思想,帮助她们克服自发的资本主义思想和封建思想残余,为此,必须尊重妇女在组和社内的民主权利,吸收她们参加重要会议和学习,并适应妇女的具体情况,召开妇女会议、家庭会议,对妇女进行更深刻的教育,与此同时,并应对男农民进行男女平等的教育,克服一般农民轻视妇女劳动并在互助合作组织中忽视女组、社员政治经济权利的错误思想和倾向,树立团结一致,共同劳动的新观点,尤其是要以生动的事例,使他们逐步认识,没有妇女参加,农业合作化就不可能实现的道理。
第二、正确贯彻中央关于男女劳动力应该按照工作质量和数量,实行同样的报酬的指示,逐步清除在妇女劳动报酬上的重男轻女思想,以发挥妇女参加生产,参加互助合作的积极性,促进对农业的社会主义改造。根据现有经验,要解决这一问题,必须对广大农民进行男女平等,同工同酬的教育,同时依靠党的支持,妇女干部的推动,并且还要随着互助组合作社评工计分制度的发展与提高才能逐步合理解决,目前不少合作社和先进的常年互助组都已实行计件包工,由于这一制度本身贯穿了男女平等的因素,比较易于贯彻同工同酬原则。但在实行计件包工中,亦应注意工分定额的公平合理,防止凡包给妇女做的工种定额过高,压低妇女的劳动报酬,而同时也应教育妇女保证生产质量,并注意保护妇女身体健康,此外,使广大群众了解提出同工同酬这一口号的意义是为了扫除在劳动方面轻视妇女的封建思想和资本主义意识,实现男女经济权利的平等,同工同酬的正确实现即是按农业季节缓急,劳动轻重巧笨,田地好坏远近,将不同劳动,分别定出在一定时期内生产的标准数量与质量及标准工分,不论男女,做到什么程度,给什么报酬,即不是漠视妇女与男子生理体力的不同,或否认一定的分工,要妇女与男子比气力,作同样的工作,才给妇女以应得的报酬,又不是不区别劳动数量质量的不同,平均主义的一律要求同等的工资。在广大群众中讲清什么是同工同酬,纠正现有的各种错误认识和由此产生的各项错误做法,还是十分必要的。
第三、随着互助合作运动的开展和农业劳动力需要的增长,合理使用妇女劳动力,适当安排家务和孩子养育等问题,以增加妇女参加农业劳动的可能性和积极性,互助组和农业生产合作社应该实行男女分工分业,即要发挥妇女的特长,又要照顾到妇女的体力和家务劳动,即要按妇女的目前的技术和体力的条件分配其工种,又要照顾到农业不断发展中对妇女的要求,相应的培养妇女掌握新的农业技术和逐步扩大妇女的劳动范围,使她们在将来能更好更多的担负农业劳动。因之,即要反对不管生产是否需要,不照顾妇女的家务负担,盲目的发动妇女参加农业劳动,又要反对不适应农业生产的要求不认识妇女解放必须参加社会劳动的意义而过分强调家务劳动的错误作法,关于家务问题必须依据各地农业生产情况的不同,各个农家家务繁简的不同,帮助妇女有计划的妥善安排,一般衣服鞋袜等应在农闲和天雨时做好,煮饭、洗衣、喂牲口等经常要做的事,在人手较多的家庭可以提倡男女老少之间合理分工,在人手少的家庭,则应该由互助组合作社规定合理制度,如允许妇女迟到早回等办法,或者根据自愿与需要用多种多样的互助办法来解决。至于农忙时孩子的照管问题,是一个十分重要的问题,应根据需要与可能,用家庭分工,邻里互助,组织包娃娃组,及在有条件地方试办农忙托儿所等办法来解决。而以上这些问题,又要随着生产的逐步发展,农民生活的逐步改善,根据互助组和农业生产合作社的发展状况,从实际出发,具体的解决问题。
第四、学习农业生产知识和农业技术,应成为农村妇女特别是青壮年妇女的普遍口号。这不仅是由于不少妇女过去没有参加农业劳动的习惯,缺乏农业生产知识,不学习不能生产,而特别是由于先进农业技术,如畜养牲口、间苗、浸种、防治病虫害、棉田管理等大都需要妇女去执行,某些地区并需要妇女学习掌握某些新式农具,因之,必须用带徒弟、组织参观等方法教育妇女学习农业生产知识,特别应该注意选择妇女积极分子、生产能手去技术推广站、各种技术训练班学习,培养妇女技术员,这对带动广大妇女,提高农业生产技能有很大作用。
第五、培养妇女骨干,特别是培养与巩固妇女劳动模范是极其重要的工作,经验证明:哪里有强的妇女骨干和妇女劳动模范作旗帜,那里妇女参加互助合作运动,参加农业生产就积极,妇女各方面的特殊困难也易于解决,互助合作组织也显得特别活跃有力量,而由于重男轻女的封建传统,妇女骨干和劳模的成长与发展又必然会遇到比男子更多的障碍与困难。因之,我们应十分重视发现与培养积极分子与劳模,要对她们耐心教育,热情帮助,特别是在她们遇到困难时,更应指出前进方向,帮助她们克服困难,注意不要使她们兼职或参加会议过多,影响了在生产中的作用,防止产生骄傲情绪,脱离群众,或者产生只管生产不问政治的倾向,使她们在生产中能更好的发挥带头作用。对现有的女社长、女委员、女组长等,因缺乏领导经验,未能起实际作用的,也须给以耐心帮助,使她们逐步提高;各地举办的互助合作训练班,应吸收一定数量的妇女骨干和劳模参加学习,在训练班中交流发动与领导妇女参加互助合作的经验,以提高全体组社员的政治觉悟与业务能力,使她们能很好的完成任务。几年来,我们在这方面是有不少经验和教训的,但尚未能很好总结,今后要经常总结并推广那些从男女一起发动、全家发动的全面群众运动中涌现大批妇女积极分子,并从积极分子中培养出坚强骨干的经验。同时必须反对那种“青年姑娘要出嫁,壮年媳妇有娃娃,老年妇女思想落后”拒绝培养妇女骨干的错误论调。
第六、目前在农村中,由于家庭不和,婚姻不满而妨碍生产、妨碍互助合作组织的发展与巩固的现象,还在不同程度上比较普遍的存在,有的甚至还很严重,因之,我们必须在互助合作运动中宣传和贯彻婚姻法,以社会主义道德观点教育男女农民,进一步贯彻婚姻自由政策,大力提倡民主和睦团结生产的新家庭,纠正轻视和虐待妇女的现象,克服“嫁汉吃饭”的享受、依赖思想,防止和克服变相的买卖婚姻和以金钱财物生活享受为转移的轻率结婚离婚现象,以增进广大男女农民的生产积极性,以及互助合作组织的发展与巩固。在这方面我们的经验还不多,今后必须注意积累和总结这方面的经验。
(三)自去冬今春经过国家过渡时期的总路线的宣传教育之后,已形成了互助合作运动的热潮,这不仅是发动广大农民也是发动广大妇女参加互助合作组织的有利时机,必须抓住这一时期,积极进行领导,否则不仅将伤害妇女要求组织起来的积极性,而且将影响互助合作运动的发展,但同时必须认识对农业社会主义的改造,仍是一个相当长时期的和逐步发展的过程,对于发动妇女走互助合作的道路,接受和参加农业社会主义改造方面,更应足够估计其艰苦性和认识逐步改造的意义,为此更必须贯彻积极领导稳步发展的方针,只有如此才能克服农村妇女工作中急躁冒进与 迁就落后的两种偏向。
目前妇女参加互助合作,参加农业生产的不平衡性,远比存在与男农民中的情况更为严重,为此,必须注意通过有组织的妇女影响与带动单干户的妇女,对她们要耐心教育,善意帮助,即不能强迫命令或歧视和打击,也不能放任不管听其自流。要在自觉自愿的基础上,逐步引导她们参加互助合作组织。另外关于以先进地区的妇女工作影响与推动后进地区的妇女工作的问题,也必须十分注意。一方面要抓住重点,从先进地区吸取经验,一方面又要加强对落后地区的领导,使她们在运动中逐步前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