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妇联关于在城市进一步开展计划生育工作的意见(1963)
作者:全国妇联 来源:全国妇联档案E21-12 时间:19631019
关于在城市进一步开展计划生育工作的意见

去年十二月中共中央和国务院联合发布了“关于认真提倡计划生育的指示”,城市各级妇联在当地党委领导下,认真进行了试点,取得了经验,开展了工作,锻炼了干部。有些动手早的城市和基层单位,人口出生率已经下降;但是,多数城市人口出生率还是继续上升。最近中央又发出了“关于在城市进一步开展计划生育工作”的指示,各级党委和人民政府十分重视这项工作,列入了重要的工作日程,加强了组织领导。各级妇联组织必须在当地党委领导下,认真贯彻执行中央的历次指示,和有关各方面共同努力,争取达到中央提出降低人口自然增长率的要求。现就妇联组织在城市进一步开展计划生育工作,提出下列四点意见。
一、进一步提高妇联干部对计划生育工作的认识,把它列为妇联重要的工作任务。
各级妇联要认真组织干部,反复学习中央和地方党委有关计划生育工作的文件。教育干部深刻认识计划生育工作是关系到促进我国有计划按比例高速度地发展社会主义建设的大事,也是关系到改善群众生活、增进妇女儿童健康、有利于培养教育后代的大事。引导干部清楚地了解,国家有关计划生育的各项政策,既是为了国家整体利益,也是为了群众的长远利益和目前利益;既是为了推行计划生育,又是从根本上照顾妇女儿童的切身利益。通过教育,澄清干部中某些思想顾虑和封建残余思想,使她们用社会主义思想和科学态度对待这个问题,积极拥护和认真宣传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计划生育政策。
同时,要教育干部,认识计划生育工作的长期性、艰巨性、复杂性。由于“多子多孙多福寿”、“儿女多少不由人”的传统思想,在群众中有着深远的影响;而宣传计划生育却是近几年的事情;所以要把计划生育变成群众自觉的行动,使得人口出生率逐步下降,要经过新思想与旧思想,科学观点与保守落后观点反复斗争的,是移风易俗、提高群众社会主义觉悟的过程。为些,必须深入细致地,坚持不懈地、反复地进行工作,不能简单急躁,时抓时停,或者满足于一时一地的成绩。
还要教育干部,充分认识在城市进一步开展计划生育工作的有利条件,使他们了解,逐步降低人口出生率,是可能做到的。首先,城市开展了社会主义教育工作和计划生育的宣传工作,群众觉悟的进一步提高,对计划生育的要求日益迫切。第二,各个城市都有一批工作开展好的单位和街道,有了一定的工作经验。第三,卫生、商业、化工等部门一齐动手,为开展计划生育提供了物质和技术条件。上海等地实践已经证明:只要认真地、切实地把计划生育工作抓起来,经过几年努力人口出生率就可以显著下降。如上海市从一九五七年到一九六二年,市区人口出生率由千分之四十五点八下降到千分之二十三点五;自然增长率由千分之三十九点九下降到千分之十八点三。要用事实来帮助干部,克服畏难情绪,鼓励她们,满怀信心地去进行工作。
各级妇联必须把这项工作提到重要工作日程上来,作为衡量工作好坏的标准之一。首先妇联本身要成为开展计划生育工作的先进单位,凡有生育能力的干部都能以身作则,实行计划生育。同时,要大力狠抓群众中的工作,长期地、经常地坚持下去。主任要亲自主持,副主任中要有人分工主管,还要有专门机构或专人承担具体任务:一年要抓几次,定期集体讨论,并纳入各种业务工作会议的日程或召开专业性会议,交流经验,推动工作。此外,区以上妇联要积极派负责干部参加同级计划生育领导机构,真正发挥妇联组织应有的作用。
二、进行深入细致的宣传教育工作,引导群众自觉自愿地实行计划生育。
宣传教育的内容主要是:⑴宣传计划生育的重要意义,使群众认识计划生育对国家、对家庭、对个人的好处;⑵宣传国家有关计划生育的各项政策,引导群众正确领会政策精神,分清政策界限;⑶传播计划生育的科学知识,使群众了解生育可以由自己掌握的根据和方法;⑷晚婚是控制人口自然增长率的重要措施之一,必须大力提倡。要向青年及他们的家长宣传晚婚对青年本身和对国家的好处,鼓励青年树雄心立大志,自觉的推迟结婚年龄,更好地为社会主义建设服务。同时,要向群众解释婚姻法规定的结婚年龄,是准予结婚的起码年龄,同现在提倡晚婚并无矛盾。
对于上述内容的宣传既要全面说清主要精神和界限,又要因人制宜,有所侧重;既要讲深讲透,又要实事求是,掌握分寸。并要严防和揭发坏人的造谣破坏。
宣传的形式和方法要多种多样,通俗易懂。除通过报告会、讲座、报刊、小册子、电影、小型展览会等作普遍宣传外,主要是依靠基层骨干和积极分子,用个别串连、登门访问,小型座谈、培养典型、组织群众现身说法,以具体事例进行回忆对比等办法,作深入细致的针对性的宣传。同时,按照群众在节日探亲、结婚的习惯,一年中还应当在元旦、春节、“五一”、“十一”等节日前以及其他适当时机,集中力量,大抓几次。
宣传时,要密切配合各方面,男女一齐发动,一齐教育,既做好育龄妇女的工作,也做好男人和老人的工作。在逐户逐人地进行宣传中,一般可以先易后难,宣传一批,巩固一批。逐渐扩大对象。即先从多子女的、生活困难的、体弱多病的和事业心强的群众做起,逐渐扩大到新婚的、哺乳的、四十岁以上的,以及儿女不双全的其他群众。对于暂时思想不通的,要坚持说服教育的方针,逐步达到自觉自愿,不能要求过高过急。并要热情关怀孕妇、产妇,作好妇幼卫生、儿童保护工作。同时,要把宣传工作同解决群众实际问题结合起来,边宣传,边供销避孕用具、药物,边传授方法,并帮助上节育环和作节育手术的群众,联系医院,安排家务。
三、反复培训骨干,把计划生育工作落实到户、到人。
各级妇联要配合有关部门,培训一批懂计划生育意义、懂科学知识、有一定活动能力、热心为群众服务的骨干和积极分子。通过她们作经常的、深入细致的工作,使计划生育在群众中扎根。
训练的对象,在街道要包括基层妇代会主任、委员、代表、居委会的有关干部和居民小组长、基层妇幼保健人员、红十字会会员,以及绝育和坚持避孕有效的积极分子等。
训练内容,一般是讲解计划生育工作的意义;交代有关的各项政策和政策界限;传授各种节育技术知识;教给深入细致的工作方法。根据不同时期骨干思想的变化,以及工作中发生的不同问题,内容应有所侧重。工作开始时,着重讲解计划生育工作的重要性、长期性和艰巨性,提高骨干对这项工作的认识;结合教给简单的技术知识和工作方法。随着工作逐步开展,在解决她们各种新的思想问题的同时,要重点教给一点一滴,深入细致的工作方法,以及避孕、绝育、人工流产和晚婚等各种科学知识。
训练方法可视各地具体情况而定,既要集中训练,系统讲授,也要通过小型座谈、听报告、经验交流及一事一训、一级帮一级,层层带徒弟的方法,在日常工作中提高骨干的水平。
通过反复培训,逐渐达到每一个居民小组有一定数量的骨干和积极分子,使她们能主动地、随时随地进行工作,反映群众的意见要求,起宣传员、技术指导员和用具推销员的作用。
为了搞好培训工作,充分发挥骨干和积极分子的作用,基层妇代会要在党委领导下,积极参加培训工作,主动与各基层组织协作,帮助积极分子反映和解决工作中的困难。妇代会主任、委员、代表要同其他组织的骨干和积极分子一起,分工包片包人,把工作做到群众家里、心里。
四、积极主动地当好党委的助手,全面开展计划生育工作。
计划生育工作是全党的任务,只有在党委领导下,全党动手,各有关方面动手,才能男女一齐发动,全面开展,深入落实,坚持经常。所以妇联必须经常地及时地向党委反映情况,提出建议,积极主动地当好党委的助手。
由于计划生育工作的内容很多,对象很广,需要有关方面适当分工。妇联一般可以着重做宣传教育工作,工作对象主要是街道居民;但又必须同各有关方面紧密协作,互相促进,环环扣紧。有些城市的作法是:在计划生育工作的局面还未打开以前,妇联除在街道上进行调查研究,试点、推广经验外,要着重配合各系统开展工作。在工作局面已经打开,各部门分工协作步入正常以后,妇联主要是向街道居民进行工作;同时也要配合有关部门,抓薄弱环节。在经常工作中,妇联要同有关方面互通情况,交换意见,交流经验,共同培训骨干。必要时,一起组织工作组,深入基层,调查研究或试点。
不管在那个工作阶段,不管是向那种对象进行工作,层层妇联领导干部,都要深入重点,面向群众,进行调查研究,向党委提出有理有据的建议,总结推广先进经验。以便在党委领导下,搞好同有关方面的协作,加强对基层妇联组织的指导,把计划生育工作真正落实到群众中去。
1963年10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