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妇联党组关于在城市街道居民中开展社会主义教育运动的若干意见的报告(1964)
作者:全国妇联党组 来源:全国妇联档案E22-17 时间:19640410
关于在城市街道居民中开展社会主义教育运动的若干意见的报告

一九六三年冬,在我们召开的城市妇女工作座谈会上,三十多个市妇联的同志反映了各该市在街道居民中进行社会主义教育运动的试点情况和问题,许多市对于运动的要求、作法和政策,都有一些不同的意见,他们建议中央对一些原则性的问题,作出统一规定。当时尚昆同志责成我们研究这个问题,并提出具体意见。于是,我们又派了几个工作组到一些城市进行调查研究,并且和一些城市党委、妇联及中央有关部门的同志交换了意见。现将有关这方面的情况及我们的意见报告如下:
(一)
据各地典型调查,街道居民,除在职、在业职工和在校学生以外,成年人约占城市总人口20-30%。其中,职工家属、退休职工约占60-80%;还有少数个体劳动者;其余是小业主、小房产主等小资产阶级、资产阶级家属;此外是一些四类分子和其他旧社会的渣滓;居民的阶级情况比较复杂。
退休职工和职工家属是街道上开展各项工作的主要力量。退休职工绝大多数是很好的,阶级觉悟高,积极参加街道工作,在对居民进行阶级教育、革命传统教育、传播无产阶级思想作风方面起着积极作用。职工家属大多数是工人、贫下中农和其他劳动者家庭出身的妇女,解放后政治地位、经济生活显著提高,有强烈的翻身感,热爱党、热爱社会主义,出现了许多热心为人民服务的积极分子。也有少数退休职工及一部分职工家属,阶级观点模糊,阶级斗争的观念淡薄。有些人受到资产阶级思想影响,滋长了资本主义自发倾向,在前两年城市经济生活遇到暂时困难的情况下,曾经进行非法贩卖活动。在职工家属中,也有些人出身成份不纯,还保留着剥削阶级的思想作风。
近几年来,街道上的阶级斗争很尖锐。据重点调查,居住在街道上的四类分子,约有30-50%的人有破坏言行,严重的有10%左右,在美蒋扬言窜犯大陆的时候,他们更为嚣张。抗拒改造的老资产阶级分子和新生资产阶级分子,也利用我们暂时的经济困难猖狂地进行投机倒把、贪污盗窃等违法活动。流氓、阿飞、暗娼、赌棍以及反动会道门分子等也随之蠢动。他们还尽量散布各种反动的、腐朽的思想作风,引诱、腐蚀青少年和儿童,同我们争夺下一代。在社会青年中,不少人不同程度的受到资产阶级思想的腐蚀,少数人成为罪犯。同时,在街道居民中封建迷信活动、大办红白喜事等旧习惯又有抬头。在婚姻和家庭问题上,资本主义和封建思想的影响也有增长。
自从党的八届十中全会以后,各地对于上述问题已经引起重视,都不同程度地向居民进行了社会主义教育;机关、企业的“五反”运动,对职工家属也有一定影响;特别是最近各城市普遍向群众讲解了中央关于农村社会主义教育运动的两个文件之后,情况有所改变,街道上已经出现了新的气象。在进行了社会主义教育运动试点的地方,更是普遍地提高了基层干部和居民群众的阶级觉悟和社会主义觉悟,初步划清了阶级界限,打击了阶级敌人的反动气焰,打退了资本主义和其他反动势力的猖狂进攻。同时整顿了基层组织,纯洁了基层干部队伍,提高了街道骨干的政治积极性,进一步改善了党群关系和干群关系。试点经验证明:为了动员和团结全体人民群众,从各个方面彻底打退资本主义和其他反动势力的进攻,消除资产阶级和现代修正主义的思想影响,巩固无产阶级专政,进一步发展我国的社会主义革命和社会主义建设,很有必要在街道居民中开展一次系统的社会主义教育运动。
(二)
根据中央指示的精神,在街道基层干部和居民群众中,进行社会主义教育的主要内容是:进行阶级和阶级斗争的教育,划清敌我界限,提高无产阶级觉悟;进行社会主义同资本主义两条道路斗争的教育,坚定地走社会主义道路,增强对资产阶级思想的抵抗力。还可围绕这些中心内容,向干部和群众宣传:⑴当前国内外的大好形势和我们的任务,⑵勤俭建国、勤俭持家的方针,⑶加强对子女的革命教育,以社会主义精神对待婚姻、家庭问题等。
在这次街道社会主义教育运动中需要进行的主要工作,大体上可以概括为下列几项:
1.调查摸底,了解街道居民的阶级情况和政治情况。各城市在试点中除了对街道居民的阶级状况和思想情况作一般的了解外,着重摸清两头:一是基层干部和新老积极分子的出身、历史和政治状况;二是专政对象及其家属和其他有严重违法活动分子的历史情况和现实表现。也有少数城市在试点中,曾经采用公开的或内部掌握的办法,普遍为街道居民划阶级、定成份。但他们在工作中都感到:1950年政务院公布的划分农村阶级成份的决定,不能完全适应城市的情况。加以居民的流动性大,有一部分人的社会经历比较复杂,他们的情况在一时一地很难闹清楚,阶级成分也就很难准确地划定;这些问题处理不好,很容易引起某些人的波动和不安。因此,曾经这样做的城市,有的已经停止。据了解,大多数城市都不主张在街道居民中划阶级。我们也认为,不划为妥;至于有少数政治、历史情况很复杂,甚至可颖的人,可在经常工作中进行调查了解。
2.训练好骨干,并广泛深入地向群众进行教育。首先训练居民委员会(包括所属各委员会)、街道基层妇女代表会(以下简称妇代会)的干部和积极分子。一般的可以在总结工作、肯定成绩的基础上,联系骨干分子的思想情况和问题,向他们交代政策,使他们明确开展这次运动的重要意义、方针政策和具体作法,推动她们作自我检查。各地经验表明,基层骨干在提高阶级觉悟之后,不少人自动要求“照照镜子”,“擦擦脸”,“放包袱”。领导上可以因势利导,启发鼓励他们自觉地主动地检查缺点错误,改进工作作风,改善和群众的关系。但一般地以不在他们当中进行“几反”、“几清”为宜,更不要点名批判、斗争他们。
在训练骨干之后,即应转向群众进行上述内容的教育,引导群众划清敌我界限,划清社会主义和资本主义两条道路两种思想的界限,坚定地走社会主义道路,从自己的实际条件出发,积极支援工、农业社会主义建设。
向骨干和群众进行教育,都要采用干部正面讲解和群众自我教育相结合的方法,特别是引导基本群众大讲家史、街史、劳动人民翻身史、工人阶级斗争史和妇女解放史,回忆对比、忆苦思甜,激发群众更加热爱党、热爱毛主席、热爱社会主义。
在进行这些活动的时间和方法上,要尽量照顾街道居民的特点和水平。开会时间要短,讲话要通俗易懂。多采用就地取材,现身说法,小型展览等生动活泼的形式和方法。
3.在干部和群众提高觉悟的基础上,发动群众揭发敌人的破坏活动,有领导有组织地清查专政对象,评审四类分子。对少数有严重破坏活动的,经市、区党委批准后,有领导有准备地开展群众性的说理斗争,制服敌人。个别罪恶大、民愤大、又不悔改的分子,经过群众讨论后,建议政府依法惩办。并且,在这基础上加强群众对四类分子的监督、管制和改造工作。
4.整顿、健全居民委员会(包括所属各委员会)、妇代会等基层组织。在运动中要注意发挥原有组织及干部的积极作用,并且根据运动中的实际情况,按照民主程序,运用群众路线的方法,调整、充实、纯洁干部和积极分子队伍,进一步选拔和培养一批出身成分好、政治上可靠,群众拥护,热心为人民服务的人,组织一支坚强可靠的骨干队伍,确实保证经过斗争考验的退休职工和职工家属中的先进分子在领导成员中占优势。依靠他们,在党的领导下带领广大退休职工和职工家属,团结其他劳动人民,团结教育改造资产阶级分子和其他可以争取改造的分子,加强对四类分子的监督。在基层组织中,还要建立和健全必要的制度,密切同群众的联系,充分发挥这些组织的作用。
个别城市在试点中曾经试建劳动人民代表会议或劳动人民协会之类的“阶级组织”。但是有的党委负责同志认为:这样的组织能否算作阶级组织,能否体现依靠工人阶级的路线,以及是否需要建立,都值得考虑。目前大多数试点地区,都是认真地整顿原有的居委会、妇代会等基层组织,不另建立专门的“阶级组织”,我们认为这种办法,比较妥当。
5.结合运动,抓好当前工作,依靠群众力量解决一些群众的切身问题。如动员和组织社会青年上山下乡;根据需要和可能,组织手工业、家庭付业和服务性生产劳动,开展互助互济,从多方面帮助困难户安排生产和生活等等。
6.在运动中或运动后,选择适当时机,动员干部和群众,开展“五好”活动,就是:⑴政治思想好,⑵勤俭持家好,⑶教育子女好,⑷团结互助好,⑸安全卫生好。通过这一活动,树立先进榜样,移风易俗,发扬新的社会风尚。
上述几项工作,相互关联,相互影响,可以穿插、结合进行。在具体步骤和作法上,因各地具体情况不同,可作不同的安排。
(三)
据各地试点经验,在运动中需要注意以下几个问题:
一、坚持团结百分之九十五以上的干部和群众。街道居民委员会和妇代会的干部,多数是家庭妇女,少数是退休退职的男女职工。他们在街道上义务工作,一般不掌握生产和分配的权力,不经管多少财物。他们中的多数人是好的,部分人有一些问题。其中较普遍的是阶级觉悟不高,阶级斗争观念淡薄;有些人作风不民主,办事不公道;少数人曾经克扣私分票证,占小便宜,接受礼品,挪用或贪污小量财物;也有人进行过非法贩卖活动。至于蜕化变质参与严重违法活动的或者混进来的阶级敌对分子,为数很少。从这一情况出发,我们对这批干部,必须坚持正面教育,启发他们自觉检查,主动改进作风的方针。凡是一般性的缺点错误,只要自己认真检查,决心改正,就不要再追究处理。有些问题,街道党、政、群和其他有关单位的脱离生产干部,特别是主要负责干部,还需要在群众中进行必要的自我批评,主动地承担责任。对于少数蜕化变质分子、混进来的阶级敌对分子以及其他犯了严重错误的人,可以列为专案,在运动后期,再按中央和地方党委的有关规定,加以处理。
对于少数群众中存在的一些错误思想和行为,更应坚持正面教育,严格按照处理人民内部矛盾的原则,求得解决。试点的经验证明,广大群众经过教育,提高了阶级觉悟之后,很自然地会有一些人自动联系思想,检查自己,批评别人。对于这种情况,一方面应当欢迎;另一方面,又要很好地掌握,正确引导大家划清是非界限,明确努力方向,达到加强团结的目的。在这样做的时候,一定要坚持自觉自愿的原则,绝不可强迫命令,更不要开展群众性的批判、斗争。
二、注意发挥机关干部、企业职工和退休职工在街道居民工作中的积极作用。机关干部、企业职工和自己的家属朝夕相处,关系至为密切,他们在思想和行动上必然对自己的家属有很大的影响。因此,希望机关、企业、学校和部队的党、政组织,要很好地教育干部和职工,在贯彻执行党和政府的政策、法令等各方面都要以身作则,以自己的模范行动带动自己的家属,并且经常注意了解家属的思想情况,加强对他们的教育,鼓励、支持他们积极参加街道上的各项活动,接受教育,提高觉悟。
有的地方,定期或不定期地召开退休职工代表会议或座谈会,对加强退休职工的思想教育,进一步发挥他们的积极作用,很有好处。在退休职工较多的市、区可根据当地具体情况,适当仿行。
三、正确执行党的统一战线政策。要依靠基本群众,努力团结、教育和改造工商业者家属、高级知识分子家属、少数民族和宗教界上层人物的家属,除鼓励他们继续参加原有的市、区学习组织外,还要积极发动和组织她们参加街道社会主义教育运动中适合她们参加的活动,并可针对她们的思想和问题,进行必要的“加工”教育。对她们当中担任了基层工作的积极分子,凡是经过考验,工作一贯表现好的,要继续团结、教育并使用她们,发她们的积极作用。
四、必须分化和孤立敌人。遵照中央指示,在运动中对四类分子也要宣读讲解中央关于农村社会主义教育运动的两个文件,并组织他们学习讨论。要针对他们的不同表现,区别对待,进行分化瓦解和争取工作。对守法的和基本守法的,要推动他们继续向好的方面发展;有破坏活动的,可在适当范围内进行批判教育;有严重破坏行为的,要严加控制,并进行必要的群众性的说理斗争。
对四类分子的家属和子女,应同四类分子本人严格加以区别,加强对他们的争取教育工作,引导他们从政治上划清和四类分子的界限,积极地站到人民群众这边来。对少数坚持反动立场进行破坏活动的,按他本人问题的性质,进行适当处理。
(四)
街道的社会主义教育运动,是一次深刻的社会主义革命。城市居民情况又比较复杂,工作好坏,对内对外的影响都很大,一定要把这一工作做好,做细,做得稳当。因此建议各城市党委更加强领导,对于开展运动的时机、步骤、力量等重大问题,要经市委讨论,统一部署,分期分批开展运动。在试点工作中不少城市党委的负责干部亲自挂帅,进行试点,总结经验;有的市还组织有关部门的负责干部亲自挂帅,进行试点,总结经验;有的市还组织有关部门的负责同志建立领导小组,掌握情况,研究问题,指导工作;并从各方面抽调了一定数量的干部,组织工作组(队),去协助区、街的党组织开展运动。我们认为这些办法都是好的,可供各地参照仿行。
街道居民中绝大多数是妇女,各市妇联应在当地党委统一领导下,积极投入运动。主要领导干部,要参加试点,根据“四同”精神,深入群众,了解情况,积累经验,及时向党委反映,正确贯彻执行政策。
以上意见,是否有当,请予批示。
全国妇联党组
1964年4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