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妇联积极响应中央和国务院提倡一对夫妇只生一个孩子的号召(1980)
作者:全国妇联 来源:全国妇联档案E38-60 时间:19801011
积极响应中央和国务院提倡一对夫妇只生一个孩子的号召

中共中央于九月二十五日发出《致全体共产党员、共青团员的公开信》。要求全体党、团员带头响应国务院提倡一对夫妇只生一个孩子的号召。这是实现四个现代化建设的一项战略任务,也是全国人民普遍关心的问题。
我们各级妇联为推行计划生育,向广大群众做了大量的工作。华国锋同志在五届人大三次会议的讲话中,对直接参加计划生育工作的各级妇女组织做出的成绩,给予了充分的肯定。对我们是很大的鼓励。我们要发动力中级妇联干部积极带头响应党中央和国务院的号召,进一步做好宣传、教育工作,为此,我们向各级妇联提出以下几点要求:
一、各级妇联要广泛组织妇女干部和农村、城市妇女群众认真学习中央致全体党团员的公开信。要联系本地区人口增长的情况和粮食生产、劳动就业、教育、住房等实际情况,使妇女进一步认识到控制我国人口增长与加速四化建设、提高人民物质文化生活水平的关系,明确认识一对夫妇只生一个孩子,对家庭、集体、国家的好处,充分认识实行计划生育的迫切性和重要深远意义。
二、各级妇联要首先发动妇女干部带头克服在生儿育女问题上的封建思想,积极响应一对夫妇只生一个孩子的号召,并向自己的亲属和已婚子女进行说服教育。全体妇女干部,都要以自己的模范行动,影响带动周围群众。以便更有力地推进计划生育工作。
三、要在各级党委的领导下,积极主动配合有关部门宣传党和国家有关计划生育工作的方针、政策,要发扬妇女组织密切联系妇女群众的传统,广泛地深入群众,反复、耐心、细致地做好思想工作。解除群众对计划生育的各种思想顾虑和误解。向群众说明:“确实有符合政策规定的实际困难,可以同意他们生育两个孩子,但是不能生三个孩子。”要贯彻避孕为主的方针,向群众介绍各种行之有效的避孕药具和使用方法,教育育龄夫妇共同承担计划生育的义务,帮助他们解决某些具体困难,把思想工作做在妇女怀孕之前,使群众自觉自愿实行计划生育。
四、妇联干部要关心体贴群众特别是妇女群众的疾苦。我们的工作应该是既要把人口自然增长率降下来,达到国家规定的要求,又要保护妇女的身体健康。要区别不同情况,因人制宜,由群众自行选择避孕措施。尽量减少人工流产和引产,克服和防止一律要求做绝育手术的错误作法。坚决不搞强迫命令。要积极建议政府有关部门逐步解决好一对夫妇只生一个孩子以后的实际问题。要加强围产期保护和妇幼卫生保健工作,重视托幼工作,提高保教质量,通过各种措施,逐步做到幼有所育、老有所养,使广大群众解除后顾之忧。
五、党中央的公开信发表以后,更有利于计划生育工作的开展,各级妇联要进一步扎扎实实地做好工作。今冬明春要深入实际,总结那些做好宣传教育工作,既不搞强迫命令,又能把人口出生率降下来的好经验,通过各种形式加以推广;还要大力宣传女党员、女团员、妇女干部带头响应号召,育龄妇女在提高认识的基础上,自觉自愿响应号召的好人好事,树立实行计划生育光荣的社会风气。
一九八○年十月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