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中央组织部关于认真做好省一级工、青、妇领导班子调整工作的通知(1981)
作者:中共中央组织部 来源:全国妇联档案E39-28 时间:19810617
关于认真做好省一级工、青、妇领导班子调整工作的通知

各省、市、自治区党委组织部:
今年一月,胡耀邦同志召集工、青、妇等中央六个部门的负责同志举行座谈会时指出:群众团体要管管自己的腿,管管自己的队伍。今年,要帮助省里重点抓一下工、青、妇领导班子的调整工作。
为了贯彻胡耀邦同志的指示,我部召开了全国总工会、全国妇联党组和共青团中央负责同志参加的座谈会,分析了各省、市、自治区工、青、妇领导班子的状况,研究了加强工、青、妇领导班子建设的问题。会议认为,中央组织部和省、市、自治区党委组织部,应在中央和省、市、自治区党委的领导下,按照“三位一体”的原则,认真做好工、青、妇领导班子的调整工作,加强对工、青、妇干部的管理。全国总工会、全国妇联党组和共青团中央,也要协助中央和省、市、自治区党委管好本系统的干部。特别是搞好省和专区两级工、青、妇领导班子,更好地发挥工、青、妇组织在四化建设中的积极作用。
为了做好这项工作,从今年六、七月份开始,全国总工会、共青团中央和全国妇联将分别派出干部到部分省、市、自治区,在当地党委的统一领导下,考察了解本系统的干部,经过调查研究,提出调整领导班子的建议。希望有关省、市、自治区党委组织部帮助他们做好这项工作。其他省、市、自治区工、青、妇领导班子,由省、市、自治区党委组织部进行考察了解,提出调整方案,和全国总工会、共青团中央、全国妇联协商后,按照干部管理范围办理任免手续。
中共中央组织部
一九八一年六月十七日
附件:
全国妇联党组的意见

中央组织部:
遵照中央领导同志关于群众团体要管管自己的腿,管管自己的队伍的指示精神,根据中组发[1980]27号文件《关于重新颁发“中共中央管理的干部职务名称表”的通知》的有关规定,为了管理好妇联的干部,特提出以下意见:
一、全国妇联党组协助中央管理:全国妇联主席、副主席,第一书记、书记处书记、常务委员,办公厅主任,各部部长;妇联干部学校校长;中国妇女杂志社、英文中国妇女杂志社社长、总编辑;中国人民保卫儿童全国委员会秘书长;部级顾问;省、市、自治区妇联主任。
全国妇联党组协助中央组织部和省、市、自治区党委,对全国妇联机关部长以上干部的后备干部,省、市、自治区妇联主任的后备干部以及省、市、自治区妇联专职副主任进行考察了解。今后,随着全国妇联干部管理工作力量的加强,按照中组发[1981]15号文件《关于认真做好省一级工、青、妇领导班子调整工作的通知》精神,将进一步扩大考察了解干部的范围。
对省、市、自治区妇联主任的任免、调动,省、市、自治区党委应事先征求全国妇联党组的意见,再报请中央审批。对省、市、自治区妇联副主任的任免、调动,在地方党委审批后,各地妇联党组应将结果报全国妇联党组备案。
二、全国妇联负责轮训以下干部:省、市、自治区妇联部长、副部长,地、市妇联主任、副主任,少数县的妇联主任,省、市、自治区妇联主任、副主任和地、市妇联主任的后备干部。
为了掌握妇联干部的情况,需要建立上下联系汇报制度,要求各省、市、自治区妇联,对全国妇联考察了解范围内的干部,每年向全国妇联报送一次考察了解材料。今后,全国妇联将有计划地做好干部考察了解工作,积累资料,建立干部档案付本和卡片制度。各地妇联对有关妇联干部重大问题的处理,在及时向地方党委请示报告的同时,应一并报告全国妇联党组。
三、为了加强考察了解干部的经常工作,全国妇联目前先设立干部工作小组,待条件具备时再设立干部管理部门。
县以上各级妇联组织也应建立起经常的干部工作,要有一名领导干部分工抓,有专人负责,把协助同级党委管理干部的工作切实做好。省、市、自治区妇联有条件的可以设立干部工作办事机构。
建立对妇女干部的统计工作。建议中组部和国家人事局在联合制发的《全国干部定期统计报表》中,单列各级各类女干部的数字。将教育、科技界的女教师、女学生、女科技人员、女干部数字分别统计。每年年终将各级各界妇女干部的数字及妇联系统的干部数字抄送全国妇联党组一份。
四、建议各地区党委组织部门加强对妇联干部工作的领导,要将调整、充实、加强各级妇联领导班子,培养选拔年轻妇女干部的工作,纳入整个干部工作的规划,统筹考虑。为了使妇联工作适应党的要求,应把那些坚持社会主义道路,坚决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具有一定妇女儿童工作经验,有组织领导能力,年富力强的优秀女干部选拔进各级妇联领导班子。各级妇联主任应配备相当于同级党委的部、委一级干部担任,并享受同等政治待遇、同等受教育的机会。妇联主任不是党委委员的,应根据工作需要,吸收她们列席党委有关会议,阅读有关文件,以便及时了解党委意图,更好地发挥妇联组织的作用。
五、为了保证选配好各级妇联主要领导干部,并能保持相对稳定,以利于工作的开展,各级党委在任免、调动妇联主任时,事先应征求上一级妇联组织的意见。
全国妇联党组
一九八一年九月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