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妇联党组:封建宗族势力猖獗一例──女青年陈元凤被“家法”活埋(1983)
作者:湖北省妇联党组 来源:全国妇联档案E41-354 时间:19830112
封建宗族势力猖獗一例──女青年陈元凤被“家法”活埋

湖北省麻城县女青年陈元凤(26岁,原大队民办教师),与同校原教导主任陈达章(35岁,党员,有妻室子女,系死者的堂叔)有不正当男女关系,遭到家长和社会舆论的谴责。1981年11月陈达章离婚。去年2月下旬,陈达章和陈元凤外逃,4月初回到九歇山大队,在大队的防空洞里举行“婚礼”。4月8日晚,陈达忠以房户长的身份召集同族十余人开族会,决定把陈元凤捉回来进行管教,要陈元凤受皮肉苦。陈达忠表态说,出了问题我负责。连夜,由陈达忠、陈达厚(51岁,社员,陈达忠的弟弟)等将陈元凤反手捆绑带回,并把他们临时住户和防空洞内的部分衣物、家俱砸烂,烧毁。随后,指使一些人将陈元凤吊起来,四人用竹条轮流抽打,逼她揭发陈达章。10日,陈达章喊冤,并到陈达忠家里要求赔偿损失。陈达忠又指使陈达厚等人把陈达章打昏在地。陈达忠误认陈达章已死,又到陈元凤家,对其母蔡定香说,陈达章已打死,陈元凤也活不成。逼蔡找出农药“马拉硫磷”,由陈达忠等7人威逼陈元凤口服。陈元凤哀求无效,服毒后边跑边叫:“让我到塘里去死。”陈达忠又指使人拦住陈元凤并用绳索勒陈元凤的颈部。同时指使陈达厚、陈达权(40岁,石门畈中学校长,党员,陈达忠的弟弟)等人挖坑,将陈元凤埋入土坑致死。
案件发生后,陈达忠等人一方面企图杀死陈达章,以达到灭口目的。另一方面为了掩盖罪责,四处活动,订立攻守同盟,毁灭罪证,给破案增添了重重困难。由于地、县委重视,县公安司法部门终于将案情调查清楚,于10月18日向地委作了汇报。主犯陈达忠、从犯陈达家(系死者的亲叔)、陈达厚、陈达权已依法逮捕,目前正在研究处理之中。
湖北省妇联认为,陈达章和陈元凤由不正当的男女关系到非法同居,陈达章道德败坏,陈元凤充当第三者,都是违背婚姻法和社会主义婚姻道德的,但属于人民内部矛盾,应用批评教育的方法解决。而陈达忠等人目无党纪国法,用封建的家法活埋了陈元凤,这是封建宗法势力抬头的恶果,是建国以来罕见的。目前,由于传统的偏见,妇女(尤其是生女孩的妇女)遭受歧视、打击、迫害的现象很多,有的地方还相当严重。为了打击封建残余势力,肃清封建残余思想,保障妇女的人身权利,杜绝类似事件的发生,中共湖北省妇联党组对此案的处理意见是:
1.对杀人主犯陈达忠、从犯陈达厚等人要依法从快从重给以惩处,以至对杀人犯判处极刑。
2.对参与此案的党员、干部要视其情节轻重,受到党纪、政纪的严肃处分。
3.建议麻城县召开有各公社、场、镇党委,宣传,农会,团委,妇联等部门和群众代表参加的公判大会,由县委或县政府和县妇联领导出面讲话。
4.为了认真宣传、贯彻、执行新《宪法》,维护国家大法的尊严,拟将此案作为反面教材,对广大干部、群众进行一次具体的以《刑法》、《婚姻法》为主要内容的法制教育和社会主义婚姻道德教育。此案公判后,请党委宣传部牵头,首先在麻城县开展广泛深入的讨论,总结经验,然后在黄冈地区并全省展开,以提高广大干部、群众的法制观念和社会主义婚姻道德水平。重点讨论以下四方面的内容:
①什么叫封建宗法势力?在现实生活中有哪些表现?
②怎样正确对待和处理陈达章和陈元凤的错误?
③《婚姻法》的基本原则和主要内容是什么,什么是社会主义的婚姻道德?
④从此案中应吸取哪些教训?
(摘自中共湖北省妇联党组向省委的请示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