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妇联转发陕西省妇联《关于在整党中加强基层妇女组织建设的意见》的通知(1986)
作者:全国妇联 来源:全国妇联档案E44-18 时间:19860430
转发陕西省妇联
《关于在整党中加强基层妇女组织建设的意见》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妇联:
最近,我们连续收到吉林省委整党办公室和省妇联《关于在整党中加强基层妇女组织建设的意见》,福建省委整党指导小组转发的省妇联《关于结合农村整党,加强基层妇女组织建设的意见》,江苏省委整党办公室转发的省妇联党组《关于在基层整党中加强妇女组织建设的建议》,江西省委办公厅转发的省妇联党组《关于在农村整党中加强乡(镇)、村妇女组织建设的意见》,以及陕西省委办公厅转发的省妇联党组?《关于加强农村基层妇女组织工作意见的报告》,这些意见、建议和报告都很好,对当前各地农村正在开展的整党工作、推动妇运的发展有十分积极的意义。
通过整党,对广大女党员进行党性教育和锻炼,促使她们根据中央整党指导委员会的部署和改革的要求,按照党员标准来改造自己、提高自己;各地妇联要注意在妇女干部中发展党员,健全基层妇女组织,配齐妇女干部,切实解决实际困难,努力把妇联组织真正建设成为党联系广大妇女群众的桥梁和纽带。这是妇女工作中一个重要的课题,各级妇联应予以充分的重视。
现将《中共陕西省委办公厅转发省妇联党组〈关于加强农村基层妇女组织工作意见的报告〉的通知》及省妇联党组的报告转发给你们。希各地结合实际情况,加以研究学习,在整党中,切实把基层妇女组织整建好,以适应农村经济体制改革新形势的需要。

全国妇联
一九八六年四月三十日
附件1:
中共陕西省委办公厅转发省妇联党组
《关于加强农村基层妇女组织工作意见的报告》的通知

各地、市、县委,省人大常委会、省政府、省政协党组,省军区党委,省法院、省检察院党组,省委各部、委,省政府各委、办、厅、局党组,省级各人民团体党组:
省妇联党组《关于加强农村基层妇女组织工作意见的报告》,已经省委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地区、本部门的实际情况,参照执行。
目前,随着农村产业结构的调整,乡镇企业尤其是第三产业的蓬勃兴起,为广大农村妇女参加四化建设开辟了更加广阔的道路。在这种新的形势下,必将有大批农村妇女投身到乡镇企业和第三产业中来,成为振兴农村经济和促进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的一支不可忽视的重要力量。因此,一切轻视妇女工作和妇女的认识都是不对的。各级党委要采取得力措施,切实加强对妇女工作的领导,定期听取妇联工作汇报,讨论研究妇女工作。特别是在当前,各级党委要认真贯彻省委关于“全党抓落实,工作到基层”的方针,把解决基层妇联组织的整顿、建设和干部的配备、培训问题,作为各地加强农村基层组织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切实抓紧抓好。各级妇联要加强农村妇女的工作,组织广大妇女积极投身农村经济体制改革,在发展农村商品生产、建设社会主义精神文明中,努力开创妇女工作的新局面。

中共陕西省委办公厅
一九八六年四月一日
附件2:
关于加强农村基层妇女组织工作意见的报告

省委:
去年下半年,我们对西安、宝鸡、铜川、渭南、榆林等五个地市农村基层妇女组织的情况,进行了一次比较全面的调查研究。总的看来,当前农村多数基层妇女组织的情况是好的和比较好的。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特别是近几年来,广大农村基层妇女组织,在发动妇女群众发展农业生产,开展“五好”家庭和“双文明”户活动,维护妇女儿 童的合法权益,为妇女儿童办好事、办实事,扶贫帮困等方面都做了大量的工作,发挥了积极的作用。但是,随着农村改革的深入发展,相当多的农村基层妇女组织的工作还不适应这种新形势、新任务的需要,存在着一些急待解决的问题,主要是:有的基层妇代会组织处于瘫痪、半瘫痪状态;有的基层妇女组织不够健全,全省还有五百多个乡(镇)没有专职妇女干部,妇女工作基本没有开展起来;在一些基层妇女组织比较健全的地方,由于百分之八十左右的妇女干部是新手,业务生疏,思想方法和工作方法也还不能适应新形势的要求。此外,有的地方妇女工作还没有得到应有的重视和支持,存在着很多实际困难。为了尽快改变这种状况,切实把农村基层妇女组织整顿好、建设好,充分发挥妇女群众在“两个文明”建设中的作用,现提出以下几点意见:
一、进一步搞好农村基层妇女组织的整顿工作。在今年内,结合农村基层整党工作,对乡(镇)、村两级妇女组织普遍进行一次整顿,着重抓好三点:一是把乡镇的专职妇女干部配齐。在乡镇干部编制总数以内,所缺的妇女干部,拟采取合同制的办法,从具有高中以上文化程度的女青年中挑选一批优秀人才,经过必要的培训,充实到乡镇的妇女干部队伍中来。二是搞好村一级基层妇代会的整顿工作,特别是对基本不起作用的和组织不健全的妇代会要重点进行整顿。对那些没有妇代会组织的村,按照《中华全国妇女联合会章程》的有关规定,尽快把妇代会组织建立健全起来,并配备好班子。主任一般由具有初中以上文化程度、政治素质比较好、有独立工作能力、热爱妇女工作、年龄较轻的同志担任;班子的其他成员,也要选一些具有一定文化程度、政治业务素质较高的同志,逐步实现干部“四化”的要求。三是建立健全乡(镇)、村两级妇女组织的各项工作制度,明确任务和职责范围,积极开展活动。
二、在乡、镇企业中逐步建立妇女组织。随着乡、镇企业的发展,乡镇企业中的女工人数不断增加,特别是服装加工、刺绣、编织、塑料、印刷、农副产品加工等企业中,女工比较集中,有的达百分之八十至九十。这是当前妇女工作中面临的一个新情况,迫切要求在乡、镇企业中也建立妇女组织。这是一项新工作,目前还缺乏经验。我们打算,今年着重抓好组织建设。一些搞得早的企业的做法是:凡女工人数在五十人以上的成立妇代会,二十人至五十人的设立妇代小组,二十人以下的选一至二名妇女代表,在本企业党组织的领导下开展活动,乡镇妇联在工作上进行具体指导和帮助。我们准备再进行一些调查研究,总结几个搞得好的乡镇企业妇联组织的经验,进行推广,以促进这项工作的进行。
三、搞好基层妇女干部的培训工作,努力提高妇女干部的素质。根据省委《关于加强农村基层干部培训工作的决定》精神,对农村基层妇女干部也必须进行必要的培训。计划于今明两年逐步地、分期分批地对乡镇妇女干部和村妇代会主任普遍轮训一遍。要贯彻省委关于培训农村基层干部的要求,把培训农村基层妇女干部作为培训农村基层干部的一部分。地、县党校应设立妇女干部培训班,培训乡镇以上妇女干部。乡镇可举办各种类型的培训班,对村妇代会委员进行培训。省妇联计划在今年内办一期县妇联主任学习班,着重进行马克思主义基本理论和妇女工作业务的教育。
四、几个具体问题和建议。当前,农村基层妇女组织工作中有三个问题,急需研究解决:一是乡(镇)党委和村党支部班子中的女干部普遍偏少。建议各地在坚持干部“四化”原则的前提下,注意培养、选拔和使用女干部。乡(镇)党委和村党支部应配备一定数量的女委员。乡(镇)妇女干部和村妇代会主任是党员且具备条件的,一般应进党委和支部班子;不是党员的,可担任乡(镇)和村委会委员,以利于培养女干部和加强妇女工作,争取在今年内使百分之三十以上的乡(镇)配备一定数量的女领导干部,在三、五年内做到每个乡、村都有女领导干部。二是一些七十年代初参加工作的半脱产妇女干部,至今还未转正,生活比较困难;还有一些乡镇妇女干部夫妻长期两地分居,以及一些离退休妇女干部的安置问题等,没有得到很好的解决。建议各地和有关部门,根据党的有关政策规定,统筹安排,重视解决这些问题,以稳定妇女干部队伍。三是基层妇代会干部的工作报酬,大多没有落实。建议各地根据当地的实际情况,作出明确规定,一般应不低于同级群众组织负责人工作报酬的水平。同时,要多方关心妇女干部,帮助她们解决实际困难,从多方面调动她们的积极性,把农村基层妇女组织的工作搞得更好。
以上报告,如无不妥,请批转各地参照执行。

中共陕西省妇女联合会党组
一九八六年三月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