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琼:谈谈妇联的职能――在妇女问题的社会调查和理论研究座谈会上的讲话(1984)
作者:罗琼 来源:《妇女工作》1984年第11期 时间:19840000
谈谈妇联的职能
――在妇女问题的社会调查和理论研究座谈会上的讲话

我想就妇联的职能谈些个人意见,以供探讨。最近胡耀邦同志说,一切工作都要围绕四化这个中心,为发展生产而努力。我们妇联的工作当然必须为实现四化服务,为发展生产服务。如何服务呢?各部门各单位都有各自的职能,从各自的职能围绕着党的十二大规定的总目标而进行工作。妇女群众分别组织在各人民团体、政府各部门,分布在各条战线。因此各团体各单位都有责任做好所属的妇女群众的工作。那么为什么在各单位、各团体之外还要有一个专门的妇女群众团体呢?用列宁的话说,是因为妇女有特殊的要求、利益,所以在男女劳动者共同组织之外,对妇女群众“需要在她们中间进行工作的适当组织、特殊鼓动方式和组织形式”。毛主席指出:“女工农妇代表会,首先应该抓紧妇女群众的切身利益问题,跟着这些问题的动员,联系到一切政治的动员。”邓小平同志指出,所以需要妇女团体存在,是为了解决妇女儿童特殊性质的工作。让我们看看山西省妇联的调查,太原447名女职工希望妇联干什么呢?要求撑腰作主、伸张正义的有244名,兴办托儿事业的有142名,开展“三八”红旗手、“五好”家庭活动的有93名,宣传育儿知识的有93名,办校外辅导站的有20名,帮助妇女学文化科学的72名,协助有关部门搞好家庭服务的39名。这就是女工的要求,都属于妇女儿童特殊工作。再看看天津的调查,广大妇女要求我们帮助减轻家务,提高文化等等。
基于这样的认识,我认为1983年党中央为妇联工作制订的方针,即“坚决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抚育培养少年儿童健康成长,充分发挥妇女群众在建设社会主义物质文明、精神文明中的作用”,是完全正确的,是从妇联职能这个角度,为实现四化,发展生产这个目标而服务的,是开创妇女运动新局面的方针任务,必须坚决执行。
关于坚决维护妇女儿童的合法权益问题,这是为解放妇女劳动力促进生产发展扫除障碍。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包括的内容,除妇女受歧视、虐待、打骂、凌辱、贩卖等以外,还包括维护宪法规定的妇女的劳动、教育等公民基本权利,还包括宪法第48条、49条专门规定的妇女儿童权利,所有这些都在我们维护之列。例如天津市妇联向胡乔木同志汇报中提出,目前仍有相当多的单位存在着歧视妇女,不招收女工,以致某些学校害怕女生毕业时难于分配工作,在招生时或者限定女生比例,或者提高女生分数线,使女生显著减少的问题,胡乔木同志指出,男女平等的思想是共产党的基本任务之一,如果我们至今还在实际生活中允许歧视妇女的现象存在,那我们就不是社会主义者。他说,有的工厂也许认为招收女工会有一些麻烦,但是把她们推出去,这些麻烦就解决了吗?难道这些麻烦是女同志自己制造的,男同志不要负更多的责任吗?女人不怀孕,不生孩子,人类不是就灭绝了吗?妇女生活中的困难,应该由男女双方共同解决。至于残害妇女的恶性案件,虽属少数,危害严重。但解决时阻力很大,需要妇联出面,这几年做了一些工作,是良好的开端,但远没有完成任务。这是我们义不容辞的责任,决不能忽视。
另外,在维护妇女儿童权益方面,还包括为实现这些权益创造条件,进行建设性工作。1983年陈丕显同志专门讲过这方面的问题。当前要着重向妇女宣传党和政府的政策,鼓励妇女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提高妇女的思想觉悟,还要帮助妇女学习文化科学技术,使“半边天”成为有理想、有文化、讲道德、守纪委的新一代建设者。还要进一步实现家务劳动社会化,为妇女学习、工作创造条件。这也是充分发挥妇女在两个文明建设中的作用中的一个问题。妇女只有增加对四化建设的贡献,才能赢得社会的尊敬。
关于抚育培养少年儿童健康成长问题,这是精神文明建设中的一个重要内容。从当前来看,做好这项工作是解放妇女劳动力的一项重要措施。从长远来看,是培养劳动后备军,培养共产主义事业接班人,是有战略意义的大事。胡乔木同志对天津市妇联为帮助儿童少年健康成长所作的大量工作,给予了极大的支持和鼓励。天津市妇联在这长支持下,为小学生举办了上午课间加餐,深受儿童欢迎。市妇联还决定建立一个专为孩子们过生日服务的“三毛餐厅”,并附设200平方米的游泳场。胡乔木同志听了卢奋燕同志的汇报,非常兴奋地说:“你的谈话打开了我们的眼界,表明了女同志的力量;蓟县农村家庭教育现场会,表明中国妇女正在勤奋学习,为教育子女作出贡献。我们应该向妇女学习。”他还称赞卢奋燕是全国最有作为的妇联主任之一。他指出:“天津的职工运动和妇女运动有很多方面值得全国学习。”他希望把中国妇女的新生活以及她们为了更美好的生活而奋斗的气概,向全世界报道,让全世界人民都知道中国妇女是怎样在前进的。
关于充分发挥妇女在两个文明建设中的作用问题。党的十二大指出,妇女不仅是经济建设中的重要力量,而且在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中具有特殊重要的作用。建设社会主义精神文明,是建设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的一个重要特征。从妇联全面工作来说,精神文明在我们工作中有着特殊重要的地位,不可忽视。
这个方针包括的三层意思,是互相联系,相辅相成,不能割裂的。各地如何进行,可以因地因时制宜,发扬当地的优势,针对当地存在的问题,各有侧重,各有具体点子、具体措施,各有创新,不求千篇一律。为此,必须在调查研究的基础上,摸清情况,了解问题,研究政策。有些可以提出建议请示党委、政府解决,有些可以同有关部门协作配合,有些可以自己办,通过多种渠道解决妇女问题,推进妇女工作。妇联办些为妇女儿童服务的文化教育事业、服务事业、经济事业,可以不可以呢?适当办一些,我是赞成的。但宗旨要明确,位置要放得适当。办这些事业的宗旨我想大家会赞成的,是为妇女儿童服务,不是为别的目的。从办这些事业中,可以取得第一手材料,积累经验,推动妇联的全面工作。妇联的工作对象,是全体妇女和儿童少年,要为绝大多数人服务。办一些事业,为了更扎实地为妇女儿童服务,决不能因此放松对全面工作的指导。我们贯彻执行党中央为妇联制订的方针任务,要通过多种渠道,采取多种办法,办些事业是其中一项重要的具体的措施。至于各地采取什么措施,可以因地制宜。妇联的领导体制历来是、今天仍然是“块块为主,条条为辅”,这是由群众团体的性质决定的。各地妇联为贯彻党中央制订的工作方针,应该采取什么具体措施,可以由各地妇联请示当地党委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