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妇联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妇联干部教育工作的意见》的通知(1991)
作者:全国妇联 来源:《“六大”以来妇女儿童工作文选(1988-1993)》,中国妇女出版社1993年版 时间:19911005
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妇联干部教育工作的意见》的通知
(妇字〔1991〕29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妇联,计划单列市妇联:
现将全国妇联《关于进一步加强妇联干部教育工作的意见》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地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关于进一步加强妇联干部教育工作的意见

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年规划和“八五”计划的实施,标志着我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进入了一个新的发展阶段。在新的形势下,对妇女工作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为了更好地发挥妇联组织在国家稳定和发展中的作用,必须进一步加强妇联干部教育工作,提高干部素质。要贯彻落实全国干部培训工作会议和全国妇联干部教育工作会议精神,加快培养适应妇女工作需要,适应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需要的妇女人才。这是做好新时期妇女工作的一项十分重要而紧迫的任务。为此,特提出如下意见:
一、要从战略高度来认识加强妇联干部教育工作的意义
当前国际政治风云变幻,西方敌对势力加紧搞和平演变,妄图颠覆社会主义制度,国内资产阶级自由化思潮的影响还远未肃清。斗争将是复杂的、艰巨的、长期的。在这种严峻复杂的国际、国内形势下,妇联干部能否保持清醒的头脑,引导广大妇女群众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坚持改革开放,关键取决于妇联干部的马克思主义理论水平,取决于妇联干部贯彻执行党的方针政策的自觉性。因此,必须加强干部教育工作,坚持对干部进行马克思主义基础理论的教育,进行党的优良传统和作风的教育。使干部具有较高的理论水平,能自觉地运用马克思主义改造世界观;运用马克思主义的立场观点方法分析、观察和解决问题;保持和发扬党的优良传统和作风。
随着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不断深入,对妇女工作提出了很高的要求。妇联组织要紧紧围绕经济建设这个中心,团结动员广大妇女群众坚持社会主义方向,为完成党和国家提出的社会发展的总目标建功立业。各级妇联组织能否做好这一工作,很重要的一点取决于妇联干部的政治业务素质和组织领导能力。
新时期妇女工作有了很大发展,工作领域拓宽了,对象扩大了,任务加重了。在这一形势下,妇联要更好地履行自身职责,充分发挥党联系妇女群众的“桥梁”、“纽带”作用,就必须通过加强干部教育工作培养造就一支既掌握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及妇女工作专业知识,又懂经济、会管理,具有开拓精神的干部队伍。这是做好新时期妇女工作的重要保证。
总之,我们要从战略高度来认识加强干部教育工作的重要性。
二、今后一个时期妇联干部教育工作的指导思想和工作重点
根据党和国家对干部教育工作的方针、政策,根据国务院批转《国家教育委员会关于改革和发展成人教育的决定》的精神,结合妇联工作的实际,今后一个时期妇联干部教育工作的指导思想是:以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为指导,以岗位培训为重点,全面提高干部的政治、业务素质。遵循理论联系实际的原则,培养德才兼备的妇联干部,更好地为社会主义建设服务,为妇女工作服务。
大力开展岗位培训,不断提高妇联干部岗位任职能力,是今后一个时期妇联干部教育工作的重点。妇联工作是一项涉及面较广的群众工作,作为一名称职的妇联干部,要具有一定的马克思主义理论素养;具有正确贯彻执行党的方针政策的能力;具有调查研究,联系广大妇女群众的能力;具有代表广大妇女群众参政、议政的能力;还要具有一定的口头表达和文字工作的能力。妇联的工作特点,要求干部全面发展。妇联工作岗位干部流动性较大,近年来从其它战线转到妇联工作的干部数量明显增多,因此,要把岗位培训作为今后一个时期妇联干部教育工作的重点,做到“干什么、学什么;缺什么,补什么”。我们要对各类干部,特别是县以上妇联领导干部进行马克思主义理论、党的路线和方针政策、现代管理理论和方法以及专业知识的培训,使她们掌握岗位任职知识和提高岗位任职能力。岗位培训应做到以下几点:
1、各省(区、市)妇联要从实际出发,紧密结合本省妇女工作任务,有领导、有计划、有步骤地开展岗位培训。要根据全国妇联下发的《1990年—1995年全国妇联系统干部培训规划要点》精神,结合本省实际,制定妇干岗位培训五年规划,并指导各妇干院(校)制定切实可行的培训计划,将培训工作落实到每一个干部。各省(区、市)妇联要采取措施,确保学员调训。
2、岗位培训要做到分级管理、分级培训、责任明确,狠抓落实。根据全国妇联下发的《规划要点》的规定,全国妇联负责各省(区、市)妇联处以上干部和全国妇联机关及直属单位干部(约3000人)的培训任务,委托中国妇女管理干部学院实施。五年内分期分批将3000名干部轮训一遍。各省(区、市)妇联负责培训本省处以下(不含处级干部)妇联干部,人数约8万人,争取五年内分批轮训一遍。
3、要建立和落实岗位培训基地。已建立妇干校的省,要担负本省妇干岗位培训任务,没有建立妇干校的省,如何开展岗位培训,要有切实可行的办法。可在党校内办培训班,也可委托妇干院和其他省妇干校代培。
4、各省(区、市)妇联和妇干院校,在实施岗位培训教学中,要严格执行全国妇联下发的《规划要点》的有关规定,精心组织教学,保证教学质量,课程安排上,基础理论课不得少于三门,专业课不得少于四门,总学时不得少于400学时。全国妇联教育委员会委托中国妇女管理干部学院编写的“岗位培训教学大纲”(试行本),各妇干院校要严格按照大纲要求施教,在使用中也可提出修改意见。
目前岗位培训的教材,可选用中国妇女管理干部学院编写的教材。有力量自编教材的干校,也可选用自编教材。
5、要逐步健全和完善与岗位培训相适应的规章制度和政策措施。逐步建立“先培训、后上岗”的岗前培训制度;在岗人员的培训学习制度;岗位规范的制定、审定颁发制度;岗位培训考核、发证制度;干部培训与使用挂钩制度;岗位培训工作的评估、监督、奖惩制度及培训基地的条件审核、岗位培训师资资格的认定等。
6、全国妇联教育委员会要加强对妇联岗位培训工作的宏观指导、服务和必要的监督、检查,总结交流岗位培训中的经验,及时发现和纠正培训中带有倾向性的问题。
三、加强妇联干部院校建设
妇联干部院校是培训妇联干部的重要阵地,办好妇联干部院校是搞好干部教育工作的关键。因此,各级妇联必须下大力量加强妇联干部院校建设。
1、各妇干院校,要始终贯彻执行妇联干部教育工作的指导思想,坚持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为指导,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将培养具有“四有”、“四自”精神、适应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需要的妇女干部作为院校的根本任务。
2、要加强院校党的建设、领导班子建设和校风建设。各级妇联组织要按照干部“四化”标准,及时加强、充实、调整院校领导班子,选拔那些具有马列主义水平,能联系群众,熟悉妇联工作,懂得教育理论,有一定管理能力,事业心强的干部担任院校领导,组成一个整体素质较高的领导集体。
院校要加强党的建设,发挥党组织的核心作用。党组织对思想政治工作实行全面领导,对行政工作起监督保证作用。党政分工明确,团结协作,重大问题党政齐抓共管。
党组织要加强院校的思想政治工作,努力建设良好的校风。要深入研究新时期思想政治工作的特点和规律,加强思想政治工作的针对性,通过强有力的思想政治工作,充分调动院校全体人员的积极性和创造性。要继承和发扬毛泽东同志为“抗大”制定的“团结、紧张、严肃、活泼”的校风,结合妇女学校的特点,提出和形成具有本校特色的新校风。要严格管理,严格纪律,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保证良好校风的形成、巩固和发展。
3、已建立妇干院校的省(区、市)妇联,要继续加强学校建设,完善办学条件,解决好专业设置、办学规格等重要问题。一些没有定格的学校,应根据国家教委和省教委的有关文件精神,积极创造条件,尽快定格,使学校逐步走上正轨。已经定格的学校要贯彻按需施教、学用结合的原则,在办好学历教育的同时,积极开展妇联干部岗位培训和其它技术培训,发挥多功能作用。
目前还没有干部培训基地的省(区、市)妇联,要争取在“八五”期间建立妇干院校。
要继续坚持因地制宜、实事求是的办学思想,走多种形式办学的道路。
4、各妇干院校要建立一支又红又专的教师队伍。妇干院校的教师要具备较高的马列主义水平,忠诚党的教育事业,精通业务,严谨治学,为人师表,教书育人。教师队伍要做到以专任教师为骨干,专兼结合。专任教师应具有与职务要求相适应的学历和业务能力,胜任教学工作,兼任教师的聘任应保证质量并保持相对稳定。目前,妇干院校普遍存在着师资力量不足、师资水平不高的问题,应力争在三年内改变这种状况。全国妇联教育委员会将委托中国妇女管理干部学院和有关学院(校)分期分批举办师资培训班。各地妇联也应对教师队伍做适当调整,把那些理论水平高,妇女工作实践经验丰富的干部充实进教师队伍,要鼓励和组织教师,特别是青年教师到基层锻炼,并逐步形成制度,坚持下去。
5、重视教育投资,努力改善办学条件。各级妇联组织要有计划、有步骤地改善妇联干部院校的办学条件,逐步解决院校基本设施短缺等问题。
四、要积极做好女领导干部培训工作
党和政府历来十分重视培养、选拔女干部工作,特别是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党中央多次强调要积极培养选拔女干部。经过几年努力,一大批优秀的中青年女干部已进入了各级领导班子,成为社会主义建设事业的骨干力量。但是,应当看到女干部在各级党政领导班子中比例过低,女领导干部后继乏人、青黄不接的问题还十分突出。
中央组织部和全国妇联联合召开的“培养、选拔女干部工作座谈会”提出,“力争五年内实现在县级党政班子中至少有一名女干部,在全国50%以上的乡镇党政班子中至少有一名女干部”。这一目标的实现,预示着今后五年内将有大批女干部走上各级领导岗位,妇女参政、议政,参与党和国家以及社会各项事务的管理将达到一个新水平。培养、选拔女干部,培养是基础,只有做好培养工作,才能保质、保量地实现会议提出的五年目标。各级妇联组织要协助党委积极开展女领导干部培训工作,把提高女领导干部素质和参政议政能力作为妇联组织义不容辞的责任。开展女领导干部培训应做到以下几点:
1、各级妇联开展的女领导干部培训工作,要在同级党委领导下,协同组织、人事部门共同施行。要依靠组织、人事部门调训学员,考察干部。要经常将女领导干部的培训情况向同级党委汇报,取得帮助和指导。使这一培训成为党委统一领导下的、妇联组织积极协助参与的干部培训工作。
2、要注意搞好调查研究,要调查了解不同部门、不同层次的女干部在岗位上的需求。在摸清情况的基础上,有针对性地确定教学内容,有的放矢地进行培训。
3、各级妇联在开展女领导干部培训中,要突出重点。培养重点应是中组部和全国妇联文件五年培训目标中明确规定的,各级党政领导班子中的女干部,以及后备干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