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次世界妇女大会中国组织委员会会议纪要(1992)
作者:第四次世界妇女大会中国组织委员会 来源:《“六大”以来妇女儿童工作文选(1988-1993)》,中国妇女出版社1993年版 时间:19920828
第四次世界妇女大会中国组织委员会会议纪要

8月28日下午,召开了第四次世界妇女大会中国组织委员会第一次会议。罗干同志主持会议,李铁映同志作了重要讲话。国务院有关部门、北京市政府、全国妇联等30个单位的负责同志出席了会议。
今年三月,联合国妇女地位委员会第36届会议通过决议,感谢并接受我国政府的邀请,决定于1995年9月4日—15日在中国北京召开第四次世界妇女大会,联合国各成员国将派部长级政府代表团出席大会。按惯例,大会召开的同时还要举办非政府组织论坛。预计届时将有一万五千多人云集北京。我国作为如此规模的世界大会的东道国尚属首次,接待人数多、代表规格高、活动内容丰富、人员复杂,是我国承办的最大的一次国际性外交活动。因此,认真筹备并开好这次大会,是我国政府和全国人民的一件大事,是对联合国和世界妇女事业的贡献,大会在我国召开,对提高我国妇女地位、促进妇女全面参与发展,对于宣传中国改革开放和四化建设取得的巨大成就,充分显示我国的综合国力,提高我国在国际事务中的地位与作用,都具有深远的意义。
经国务院领导批准,第四次世界妇女大会中国组织委员会主席由国务委员李铁映同志担任;副主席由国务院秘书长罗干、外交部副部长刘华秋、北京市副市长何鲁丽、全国妇联副主席黄启Zao(王加操右)四位同志担任;秘书长由罗干同志兼任。成员由国务院有关部委、北京市政府和群众团体负责同志共35人组成。中国组织委员会的任务是在国务院领导下负责组织和协调政府各有关部门全面地做好妇女大会的各项筹备工作。
会议强调指出,世界妇女大会在中国召开,是对我国妇女工作的一次大检阅,为此,要把筹备第四次世界妇女大会的过程与切实加强对妇女工作的领导,为妇女办实事,解决实际问题,提高妇女地位和妇女素质,促进男女平等的进程结合起来。要重视大力培养选拔女干部,提高妇女参政的比例,维护妇女合法权益,坚决打击各种危害妇女身心健康的社会丑陋现象和犯罪行为,充分发挥我国妇女在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中的积极作用。
经研究,会议确定以下事项。
一、组委会下设五个职能委员会:
(一)组织联络委员会。由外交部和全国妇联牵头,安全部、北京市政府参加组成。
(二)宣传动员委员会。由国务院新闻办公室、外交部牵头,文化部、新华社、广播影视部、国家统计局、人民日报、全国妇联参加组成。
(三)非政府组织论坛委员会。由全国妇联和外交部牵头,国家科委、国家教委、劳动部、化工部、纺织部、卫生部、国家计生委、北京市政府、全国总工会、团中央、全国科协参加组成。
(四)行政财务委员会。由北京市政府和财政部牵头,外交部、国家计委、财政部、铁道部、交通部、轻工部、邮电部、商业部、经贸部、物资部、海关总署、民航总局、国家旅游局、全国妇联参加组成。
(五)安全保卫委员会。由公安部和北京市政府牵头,安全部、铁道部、交通部、海关总署、民航总局、国家旅游局、全国妇联参加组成。
二、组委会及各委员会当前的工作任务是:
(一)尽快落实对外的办公地点。要配备必要的办公用具;通讯设备;交通工具。立即着手制定年度计划,编写简报等。九月底要人、财、物到位,进入正常工作。
(二)各委员会要尽快确定负责人,成立专职办事班子,开展工作。参加组委会的各部门都要制定筹备召开第四次世界妇女大会的工作计划,报组委会办公室。
(三)为推动筹备工作迅速开展,要加强对内宣传工作,使社会了解这次会议在我国召开的深远意义。要尽快组织有关部门编写反映我国妇女地位及作用状况的资料(包括数字、典型),做好联合国考察团第一次来华考察的各项准备工作。外交部借联大开会之机,宣传我国政府对召开世界妇女大会的重视,并将我组委会成立的消息通报有关的国际组织及成员国。
(四)在适当的时候,以组委会名义起草一个有关筹备好第四次世界妇女大会的报告,报中央和国务院,争取批转中央各有关部门和各地,以动员全社会为妇女办实事,为筹备大会做贡献。
(五)有关部门要抓紧将“中国妇女活动中心”、“中华女子学院”工程列入国家重点项目并尽快办理有关项目免税的审批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