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妇联:1996年—2000年全国妇联干部教育规划(1996)
作者:全国妇联 来源:《“七大”以来妇女儿童工作文选(1993-1998)》,全国妇联办公厅编 时间:19961106
全国妇联关于印发《1996年—2000年
全国妇联干部教育规划》的通知
(妇字〔1996〕30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妇联:
经全国妇联书记处审定批准,现将《1996年—2000年全国妇联干部教育规划》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地的实际情况,认真贯彻执行。
全国妇联
1996年11月6日
附件:
1996年—2000年全国妇联干部教育规划

“九五”期间是我国深入进行改革开放、全面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第二步战略目标、胜利跨入二十一世纪的关键时期,全国妇联将团结动员各族各界妇女积极开展巾帼系列行动,协助政府推进《中国妇女发展纲要》的实施,为实现“九五”计划和2010年远景目标建功立业。面临新的形势和任务,抓紧做好干部教育和培训工作,全面提高妇联干部素质至关重要。为了做好这项工作,特制定1996年—2000年全国妇联干部教育规划。

一、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1、妇联干部教育工作的指导思想:
以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和邓小平同志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为指导,遵循党的基本路线,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需要,围绕全国妇联“九五”期间中心工作,努力探索和建立科学化、规范化、充满生机和活力的干部教育体系,培养造就一支政治坚定、团结奋进、清正廉洁、密切联系妇女群众的干部队伍。
2、妇联干部教育工作应遵循的基本原则:
理论联系实际、注重实效的原则。妇联的干部教育工作应紧密联系我国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实际,联系妇女工作及干部思想实际,注重提高干部思想政治素质、理论素养和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
分级管理和分类培训的原则。根据干部成长规律及不同类别干部的需要,整体规划、统筹安排,逐步建立分级负责、目标管理的体制和分层次、分类别、多形式、多渠道培训的新机制。

二、目标、任务和培训方式
1、目标:通过教育和培训使全体妇联干部掌握马克思主义基本理论、马克思主义妇女理论,坚定社会主义信念,坚持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热爱妇女工作,努力掌握新时期妇女工作和当代领导干部必备的知识与技能,做“四有”、“四自”的带头人。
2、基本任务:
——有计划地进行规范化岗位培训。这种培训是指令性培训,主要是针对妇联干部岗位职责和内外交流需要而进行的基本理论、基础知识和基本技能的培训。
培训内容主要包括:
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理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理论、马克思主义妇女理论、法律、领导科学、管理科学、现代科技、外经外贸、公文写作及从事妇女工作必备的知识与技能。县以上妇联机关干部要学会微机操作。不同类别的干部根据工作需要再对口安排专业课程的学习。
根据形势发展和任务需要,规范化岗位培训必须及时增加适应性内容。
培训进度:规范化岗位培训自1996年开始至2000年结束。1997年底前完成20%;1998—1999年底前完成60%;2000年完成20%并进行“九五”规划执行情况总结。
培训时间以3个月为宜。
——积极开展对社会各界妇女干部的培训。这种培训主要是围绕妇联中心任务,结合妇女工作实际和妇女干部成长需要而进行的政策、理论、知识和各种技能的培训。一般由各级妇联和妇干院校根据实际需要和可能自行组织。
——继续抓好妇联干部的学历教育。为进一步提高妇联干部素质,改善干部队伍文化知识结构,适应工作需要,到2000年,45岁以下的妇联干部都应达到中专或高中以上文化程度;地、市级妇联机关干部达到大专学历的比例不低于80%;县级妇联机关干部中具有大专以上学历的干部占干部总数的比例,力争达到70%;有条件的地区和部门应注意培养大本及大本以上较高文化层次的人才;基层妇联干部也应尽快提高文化素质,具体目标和要求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妇联根据不同地区的实际情况提出。
——根据巾帼扶贫计划,加强对边远、贫困和少数民族地区妇联干部的培训。各级妇联组织都应十分重视这项工作,积极采取措施,落实培训计划。同时抓好项目开发和实用技术的培训,特别注意提高贫困地区基层妇联干部扶贫帮困的能力。在组织妇联干部进行培训时要考虑他们的实际困难,为他们参加培训创造条件;中华女子学院和其他有条件的妇联干部院校要根据有关地区妇联的委托办好边远、贫困和少数民族地区培训班;经济发达地区要主动支援这些地区的培训。
——按照《国家公务员暂行条例》中关于培训的要求,使其与规范化岗位培训结合起来,有计划地开展。
3、培训方式
妇联干部教育和培训工作要以妇联干部规范化岗位培训为主,培训方式以在各级妇干院校集中学习为主,不具备集中学习条件的,也必须组织统一授课和考核。各地还应结合当地实际情况,采取多种形式进行培训,扩大培训面,保证培训质量,如期完成任务。

三、主要措施
1、加强领导
各级妇联组织应切实加强对干部教育工作的领导,分级负责,分工负责,确定目标,及时研究解决干部教育工作中的问题,定期对教育规划的实施情况进行检查、督促,切实保证干部教育规划的实施。
2、充分发挥干部教育基地的作用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妇联要集中力量办好一所高质量的学校或培训中心。尚未建立学校和未设专门培训机构的省、自治区、直辖市应指定专职人员负责培训计划的实施,同时积极创造条件建立专门培训机构和培训基地。
各妇干院校要继续坚持正确的办学方向,坚持为提高妇联干部素质服务。以培训妇联干部为宗旨,以教学为中心。正确处理学历教育与非学历教育的关系,使二者相互促进,协调发展;正确处理面向社会办学与妇联干部教育的关系,在认真完成指令性任务的同时,进一步扩大服务功能,面向社会积极开展适应性培训和职业技能培训;正确处理兴办经济实体与搞好教学工作的关系,进一步增加教学投入,改善办学条件,提高教育质量。
3、加强师资队伍建设
选拔一批政治优秀,有实际工作经验和教学能力的干部,经过培训后,担任专职或兼职教师。对现有教师要注重培养良好师德并建立培训进修制度和激励机制。大力培养中青年教师,凡没有基层工作经验的年轻教师,要分批分期下派锻炼一年以上。选派一些有培养前途的教师进修深造或到国外进行考察和学术交流。继续搞好教学科研人员的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工作,确保质量,并使这一工作经常化、制度化。
4、保证培训经费
根据中央提出的“要把干部培训经费列入各级财政计划,专款专用,并随着经济发展逐年有所增加,切实保证完成干部培训规划任务”的要求,各级妇联干部培训经费也应列入当地财政计划。
5、建立制度
建立妇联干部调训和培训与使用相结合的制度。各级妇联干部主管部门要认真安排落实调训计划,培训情况要及时存入个人档案,作为考核、奖励、提拔和使用干部的重要依据之一。
建立培训工作目标责任制度。各级妇联组织要根据本规划的要求,结合当地实际情况,制定培训规划和年度计划,每年年底向上级妇联主管部门做年度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要把干部培训目标和任务完成情况,列入各级妇联组织、主席、分管主席、主管部门负责人任期目标考核内容之一。
建立考核、发证制度。妇联干部参加培训,完成教学计划,经考核合格后发给证书。规范化岗位培训证书由全国妇联统一格式,由中华女子学院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妇女干部学校及委托办班单位颁发。
6、加强对教材编审工作的指导和协调
“九五”期间要加强对教材编审工作的指导和协调,统筹规划教材的编审工作。尽快编写出一批适应妇联干部教育需要,具有女性教育特点的教材。目前,为了统一规范化岗位培训的教学标准,有关政治理论教材主要采用中组部、中宣部统编的教材。妇女理论及妇女工作方面的教材,全国妇联已委托中华女子学院牵头,统一编写。各地妇干院校也可结合当地实际情况,编写辅助教材和辅导材料。
7、加强妇联干部教育工作的理论研究
全国妇联委托中华女子学院牵头,吸收各省妇干院校负责人参加,对妇女干部教育理论、重点学科建设、教学方法和教学质量等进行专题研究,不断提高妇联干部教育工作的整体水平。

四、分工和职责
全国妇联负责组织妇联系统处级及以上领导干部的岗位培训。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妇联要根据全国妇联干部教育规划,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省干部教育规划和年度培训计划并对实施情况进行督促、检查。
妇联系统各企事业单位的干部也要参加培训。培训计划可由各企事业单位根据各级妇联的规划要求并结合本单位业务工作需要制定,纳入各级妇联干部教育培训计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