卫生部、劳动部、全国总工会、全国妇联关于在全国进行防疫常识教育的联合指示(1952)
作者:卫生部 劳动部 全国总工会 全国妇联 来源:全国妇联档案E10-87卷 时间:19520620
关于在全国进行防疫常识教育的指示

美帝国主义自今年一月以来,连续在朝鲜及我国东北等地撒布带有病原体的各种媒介动物及毒物,妄想以细菌武器来挽救其在朝鲜战场上的惨败。美帝国主义这种暴行是十分狠毒的,我们必须提高警惕,并积极动员群众,反对细菌战。必须在全国人民中继续加强抗美援朝爱国主义教育,并积极参加春夏季防疫运动,普遍进行环境与个人卫生的必要措施,以扑灭细菌、防止疫病的传染。为此,决定立即在全国普遍进行防疫常识教育,其办法如下:
一、全国公私营工厂、矿山、企业、工会及妇联各级组织应即在职员、工人、店员、职工家属及妇女群众中进行有组织的关于防疫常识的教育:在职工和妇女业余学校中,应以防疫常识教育作为当前教学的中心内容之一。
二、在进行防疫常识教育之同时,应继续加强抗美援朝爱国主义教育,充分揭露美帝国主义发动细菌战的罪行,树立坚定的打败细菌战的决心和信心,以动员他们在工厂、矿山、企业以及城市乡村中进行卫生宣传,协助防疫工作,发动清洁卫生运动。
三、在工厂、矿山、企业中进行防疫常识教育的组织工作及政治教育工作,由各厂矿企业的工会负责,劳动行政部门予以协助;在城市家庭劳动妇女群众及在乡村妇女群众中进行防疫常识教育的组织工作,由当地妇联负责。
四、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应动员现有卫生防疫常识,主动取得各群众团体及各种宣传组织的合作,广泛推动防疫常识教育。进行防疫常识教育所需教员由各级卫生部门指定卫生人员担任,其讲授大纲及教材由中央卫生部统一印发,在未寄到前可暂以中华医学会所编的《防疫常识》(见三月二十九日人民日报,人民出版社已出版)作为教材。
五、各省、市、专署、县的卫生行政部门、劳动行政部门、工会、妇联必要时可联合组织一个防疫卫生教育委员会,统一领导和推动这一工作,并可吸收其他有关机关及人民团体参加。
六、进行防疫卫生常识教育必需的经费,由主办部门之经费中补助之。
此致
各大行政区卫生部、劳动部、工会、妇联
华北五省二市卫生厅(局)、劳动厅(局)、工会、妇联
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
抄至
妇联各部
中央人民政府卫生部
中央人民政府劳动部
中华全国总工会
中华全国民主妇女联合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