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启璪在全国妇联基层工作会议上的总结(1989)
作者:黄启璪 来源:《“六大”以来妇女儿童工作文选(1988-1993)》,中国妇女出版社1993年版 时间:19891015
在全国妇联基层工作会议上的总结

同志们:
这次全国妇联基层工作会议已经开了四天。根据慕华同志在会议开始时所作的重要讲话精神、福建省委副书记贾庆林同志所作的很好的讲话,结合几天来会上交流的经验和同志们现场参观的体会,大家进行了认真的讨论,普遍反映会议开得紧张、热烈、生动、实际,大开了眼界。刚才,全国人大常委、全国总工会副主席章瑞英同志又向我们介绍了工会女职工工作的宝贵经验和可喜的成绩,我们听了很受启发,下面,我根据全国妇联书记处讨论的意见和会上同志们提出的建议,仅就加强基层工作问题,作一个发言。

一、妇联基层工作的新特点和主要经验
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改革开放和经济的发展,给妇联基层工作提出了新的要求,注入了新的活力。各级妇联适应形势的要求,积极进行了改革和探索,基层工作呈现了以下特点:
(一)基层组织的活动紧紧围绕了经济建设这个中心,发动占人口半数的广大城乡妇女积极投身改革和四化建设,促进了生产力的发展和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进一步显示了妇联作为党领导下的群众团体,在我国社会主义事业中的重要地位和不可替代的特殊作用。
(二)在改革形势推动下,广大基层妇女干部高度发扬了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光荣传统和开拓创新精神,积极创办兴办了多种多样为广大群众服务的便民利民事业,为解除女职工后顾之忧,促进少年儿童健康成长办了大量的实事、好事,也为增强基层妇女组织的活力和适当解决基层妇干的实际困难探索了新路子。
(三)城乡基层妇女组织积极探索新形势下思想政治工作的内容和方法,以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四有”、“四自”精神宣传群众、教育群众,广泛开展了“改革与妇女”、“家家话十年、“让知识进入家庭、把智慧献给社会”、“我为家乡添光彩”等丰富多彩的寓教于乐、寓理于情的群众性自我教育活动,创造了“大众读书会”、“家庭文化系列活动”等多种多样把思想教育工作做到千家万户的好形式,推动了“五好”家庭、“三八”红旗手等传统活动常抓常新。
(四)妇女基层工作对象不断扩大,领域逐步拓宽。过去在城市工作中,妇联基层组织工作对象一般是以街道妇女为主。现在扩大到各行各业妇女。许多地方通过多种渠道,加强了对女领导干部、女知识分子、女科技人员、女企业家、女职工、“三胞”妇女、民主党派妇女、女大学生等各阶层妇女的工作。在农村,随着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的推行和农村产业结构的调整,妇女劳动力开始了战略性转移。妇女工作进入到女专业户、重点户、联合体和乡镇企业之中。
(五)在组织形式上由纵向型发展为纵横交错、条块结合的妇女工作网络。随着城乡经济体制改革和政治体制改革的深入进行,各地妇联在基层组织建设上进行了大胆探索。纵向抓基层,横向抓联谊,形成了多层次、条块结合、覆盖面广的妇女组织网络。
(六)在管理上加强了科学性。有相当一部分妇联基层组织通过整建,完善了制度建设,加强了阵地建设,注重了队伍建设。省、地、县各级妇联都高度重视和加强了对农村乡、村及城市街、居基层妇女干部的培训。在这个基础上,领导方法、活动方式都发生了变化。不少地方还制订了目标管理,开展了工作竞赛,促进了基层组织的健全和活动的开展。
(七)在妇女干部队伍结构上,专、兼职干部队伍都有了发展壮大。发扬了“群众工作群众做”的优良传统。目前,我国已有98000多名妇联专职干部。有数以百万计的兼职妇女干部和妇女工作积极分子。她们大部分活跃在基层和妇女群众之中。这是一支宏大的队伍、是一支重要的力量,从而大大增强了妇联基层工作的实力。
根据同志们的实践和会上交流的经验,要做好基层工作,集中起来有六点共同的体会:
(一)整顿、健全基层妇女组织,是做好妇联基层工作的基础。只有按妇联章程规定的组织原则和不同的组织形式,把广大城乡妇女组织起来,把基层工作活跃起来,才能真正体现妇联作为群众团体的参与、教育、代表、服务、联谊的职能;才能发挥妇联作为党和政府联系妇女群众的桥梁纽带作用。
(二)妇联基层工作必须围绕党的中心,结合当地妇女群众的特点和实际需要,着力于办实事、办好事,并开展丰富多彩、富有实效的活动。只有这样,才能取得党政领导的重视和社会各方的支持,才能增强吸引力和凝聚力,把妇联建成广大妇女信赖、热爱的“娘家”。
(三)提高基层妇女干部的素质,是提高基层妇女工作水平的关键。要把基层妇女干部的培训工作当作一件大事来抓。
(四)只有加强阵地建设,因地制宜,创建各类活动场所(活动中心、培训中心、服务中心、妇女之家等),基层妇女工作才能有所依托。
(五)要善于争取和协调社会各方面的力量来关心、支持妇女工作,帮助开展妇女活动,使妇女工作逐渐成为全社会共同的事业。
(六)基层组织的活动经费除继续争取政府支持外,要在国家法令和政策许可的范围内,用开展生产性、服务性经营活动和争取社会支持、赞助的办法,广辟基层活动经费来源,为基层工作创造必要的条件。
这六条集中起来,就是抓组织、抓活动、抓队伍、抓阵地、抓协调、筹经费。

二、进一步明确“把工作重点放在基层”这一指导方针的重要性。
慕华同志开幕时的重要讲话强调指出:“尚昆同志代表党中央在‘六大’祝词中提出的‘各级妇联一定要把工作重点放在基层’,这是贯穿妇联全部工作的重要方针”。城乡基层妇代会、党政机关、教科文卫事业单位妇委会和各类团体会员,是直接联系各界妇女群众的基层组织,是妇联工作的基础和活力的源泉。城乡基层组织在团结、动员妇女投身改革、参与经济建设,促进社会发展,倡导社会新风,保证安定团结,密切群众等方面,起着十分重要的作用。基层组织的状况如何?活动开展得怎样?直接影响到妇联职能的发挥和妇联在群众中的形象。只有充分发挥基层组织的作用,才能团结、动员和带领广大妇女,实现党在新时期的奋斗目标;基层组织有凝聚力、吸引力,整个妇女工作才会朝气蓬勃、生机盎然、充满活力,妇女解放事业才能不断向前推进。
我们县以上各级妇联要树立面向基层,为基层服务的指导思想,大兴调查研究之风,层层建立干部联系基层点的制度,满腔热情地帮助基层克服困难;要不断总结基层工作的经验,加强对基层工作的指导、协调和服务。对新出现的有关政策问题要及时反映情况,疏通渠道,争取党委的重视和社会的支持,为基层组织开展工作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和必要的条件。

三、在加强基层组织建设上需要重申和进一步明确的几个问题。
中华全国妇女联合会章程第六条指出:“妇女联合会实行代表联系群众的制度和团体会员制度”。根据这个基本的组织原则,我们认为,有几个问题,需要再明确一下。
(一)关于加强城乡基层妇代会组织建设的问题。据统计,到1988年底,全国城乡基层妇代会应建966256个,实建859880个,未建的达106376个,占10%。有的地方虽建了妇代会,但不健全或很少活动。这是亟待解决的问题,否则我们的各项工作就难以落到实处。加强城乡基层妇代会建设除人员落实、制度落实外,还应明确它的职能。农村基层妇代会是妇联在农村的基层组织,农村基层妇代会的主要任务应是向农村妇女宣传党和国家在农村的方针、政策;发动、组织农村妇女搞好农业生产和多种经营,发展农村商品经济;教育、引导农村妇女发扬“四自”精神,学政治、学文化、学科学、学技术,提高自身素质,坚持社会主义道路;拥军优属,帮户助耕;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抵制封建迷信和落后习俗,向拐卖妇女儿童、卖淫、赌博等社会丑恶现象和残害妇女儿童的违法犯罪行为作斗争。当前,农村基层妇代会的工作重点应是组织发动妇女投入“双学双比”竞赛活动。帮助贫困地区妇女脱贫致富,为发展农业生产贡献力量。在这次会议上,各地的经验介绍了一些推动农村基层妇代会健全组织和开展活动的好办法,可供大家借鉴。城镇基层妇代会,是妇联在城镇的基层组织,城镇基层妇代会的主要任务是向城镇妇女群众宣传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教育妇女坚持四项基本原则,自尊、自信、自立、自强,努力搞好生产与工作,为四化建设作贡献;举办各种生产、生活服务事业,为妇女儿童办实事、办好事,解除女职工后顾之忧;向社会宣传有关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的政策、法律。参加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教育妇女自觉遵守国家政策、法令;代表妇女参加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拥军优属等。当前,城镇基层妇代会的工作重点应是兴办服务事业,为民排忧解难。在这方面,北京市妇联和济南市妇联为我们提供了宝贵的经验。各地要因地制宜,继续努力做好这项工作。济南市妇联将街道基层服务工作纳入系列达标竞赛活动,有力地促进了基层工作的开展,是值得肯定的经验。
(二)关于党政机关、教科文卫等事业单位建立妇委会的问题。中办〔1988〕17号函和全国妇联章程对此已作了明确规定,党政机关、教科文卫等事业单位,应该建立妇委会。这些单位集中了大量政治文化素质较高、具有强烈事业心和工作能力的知识妇女,这些女同志约占单位总人数三分之一以上,她们尽管与其他妇女比,有着许多优势,但仍有许多实际问题需要关心和解决。在党政机关、教科文卫等事业单位建立妇女组织,开展妇女工作的目的,就是要在这些知识妇女集中的单位和部门,帮助她们不断提高政治、思想、文化、业务素质,激励她们奋发上进,解除她们的后顾之忧,进一步促进男女平等,以便充分发挥广大女干部、女知识分子在参政议政、改革和两个文明建设中的作用。实践证明,建不建妇委会大不一样,到去年年底为止,全国党政机关、教科文卫系统已有35000多个妇委会组织,中央国家机关有国务院办公厅、财政部、商业部、公安部、中科院等17个单位建立了妇委会。福建、上海等省市党政机关、教科文卫系统中有80%的单位建立了妇委会组织。这些妇委会开展了大量富有成效的工作,受到女干部、女知识分子和单位领导群众的热烈欢迎。因此,更普遍地建立妇委会,将是今后组织工作发展的必然趋势,各地妇联要进一步贯彻中办〔1988〕17号函和妇联章程的规定,把协助机关、事业单位建立妇委会列入议事日程,促进机关和事业单位妇女工作的正常开展。
(三)关于建立横向的妇女联谊组织的问题。目前城乡纷纷建立起各种类型的妇女联谊会,开展各项有益的活动。到1988年年底止,全国已建各种妇女联谊组织3264个。为了使这方面的工作健康发展,全国妇联书记处认为,应以建立地区性的横向联谊组织为主,既便于加强联系,沟通信息,就地就近开展活动,也符合把工作重点放在基层的方针。省以上建立妇女联谊组织要持慎重态度,因地制宜。今后,基本上不搞全国性的横向妇女联谊组织。建立妇女联谊组织要有领导地进行,严格审批手续。在符合宪法、法律规定的前提下,履行向政府民政部门登记,并向同级妇联申报为团体会员等手续。对申报成立的联谊会,各级妇联要认真审查其成立宗旨、章程及人员构成情况,尤其是主要领导成员的政治思想状况,以保证妇女联谊组织的健康发展。现在,许多地方,特别是农村还建立了各种妇女专业生产协会、科技致富协会。这些协会也要按规定向有关部门履行登记手续,原则是在哪级建立就在哪级管理,成为哪级妇联的团体会员。
(四)关于整顿、健全乡镇企业妇女组织的问题。农村经济体制改革的深入和产业结构的调整,使大批妇女劳动力转入了乡镇企业。一些发达地区和沿海开放地区,乡镇企业妇女劳力占农村妇女劳动力的70%左右。她们亦工亦农,是离土不离乡,进厂不进城的女农民,是农村妇女组织的工作对象和基本群众。鉴于乡镇企业处于调整过程中,有许多制度、措施、工作条件和劳保福利还需要进一步完善。乡镇企业中广大女工在生产、学习、生活中还有许多实际问题需要解决。因此,必须进一步加强乡镇企业的妇女工作,帮助他们提高思想文化素质和参与企业管理的水平,落实好同工同酬政策和劳动保护政策,目前,许多地方乡镇企业的骨干原来就是农村中的基层妇女干部,乡镇企业的妇女组织就是乡、村中的妇代会。在新的形势下,各级妇联要进一步整顿、健全、巩固和发展乡镇企业的妇女组织,通过它们,把乡镇企业女工团结起来,并把农村妇女工作带动和活跃起来。
(五)关于加强与工会在女职工工作中密切合作的问题。中共中央办公厅函〔1988〕17号文件及工会、妇联的章程中均明确规定,基层工会女职工委员会是妇联的团体会员,接受妇联业务上的指导。女职工是工人阶级的一部分,又是妇女群众的骨干力量。女职工工作是工会工作的一部分,也是妇联工作的一部分。为了充分发挥女职工在改革和“四化”建设中的积极作用,妇联和工会要共同发扬密切配合、互相学习、互相帮助的好传统,在工作中要互相尊重、互相支持、亲密合作。中办〔1988〕17号函下达后,各地在贯彻执行中进行了积极的探索。全国妇联与全总已进行了再次协商,我们并将在不断调查研究总结各地经验的基础上,按中办〔1988〕17号函的要求,逐步制订出切实可行的具体意见。
(六)关于发挥妇联兼职执委作用的问题。今年年初,全国妇联六届二次常委会通过了《全国妇联执委工作规则》,各地可以参考。妇联兼职执委在妇联执委中占有相当大的比例,她们来自各条战线,是开展妇女工作的重要力量。妇联组织要注意经常和她们取得联系,沟通信息,发挥她们的作用。要听取执委反映的妇女群众及妇女工作的情况,认真研究她们提出的建议和要求,兼职执委在闭会期间,要在本单位或本地区、本系统因地制宜地贯彻执委会议决议,积极开展妇女工作。要联系所在单位的妇女群众,最好选择一个基层组织作为联系点,了解妇女工作情况,便于她们在执委会上参与讨论并决定妇女工作的重大问题。
(七)加强基层工作,必须进一步解决乡(镇)、街妇联干部的配备、待遇等有关问题。目前,全国有部分省的乡(镇)、街妇干缺编现象还程度不同地存在,有的还很严重,致使妇女工作断线。有这类情况的地区,妇联应按中办〔1986〕28号文件和中组部〔1984〕18号文件规定,报请当地党政领导尽快配齐配好乡(镇)、街妇联专职干部。关于妇干待遇问题,中组部〔1986〕11号文件对此也早已作过明确规定,即“省以下各级妇联主任及机关、教科文卫等事业单位党委直接领导下的妇女工作委员会主任的人选,要相当于同级党委所属部门主要负责人的条件。在她们任职期间,应该享受相应的政治、生活待遇。”“从工作需要出发,各级妇联主任是党员而且适宜的,应吸收参加同级党委,未参加同级党委的,要注意吸收她们列席党委或常委的有关会议。”全国妇联〔1989〕8号文件进一步重申章程中关于县妇联设部、室的规定,使县妇联部、室负责同志享受科(股)级待遇。按照以上文件精神,大多数省市已基本解决,有的省市正在解决之中。四川省妇联、四川省委组织部最近还联合发文,明确乡妇干享受副乡级待遇。这些都进一步调动了基层妇干工作积极性。我们和各省(区、市)妇联都还应在这方面作更大的努力。目前,有27个省(区、市)还有几千名乡妇干是1973年以来参加工作的半脱产干部(不含招聘干部在内)。她们困难很多,对这部分同志,全国妇联和各省(区、市)都应尽力继续争取为她们解决一些实际问题。

四、要大力加强对基层活动的指导
慕华同志讲话中提出“要把千千万万的基层妇女组织发动起来,开展丰富多彩而富有实效的活动,促进改革和建设事业,促进妇女自身的解放”,这是我们开展基层活动的指导思想。实践证明,哪里基层妇女组织活动开展得好,妇女群众精神面貌就好,妇女的作用和力量就显示的充分,对社会的影响也大。
根据当前的形势和今后一个时期的任务,结合过去的经验。我们要从以下五个方面来加强对基层活动的指导。
(一)动员广大基层妇女组织和妇女干部学习好、宣传好江泽民同志在国庆四十周年大会上的讲话,开展多种多样的思想政治教育活动,使各族各界妇女群众能够统一认识、振奋精神、增强信心,坚持一个中心、两个基本点,发扬爱国主义和艰苦奋斗精神,搞好生产和本职工作,用实际行动维护和发展安定团结的大好形势。
(二)要继续围绕经济建设这个中心,持续深入地开展好农村妇女“双学双比”竞赛活动,中华女子爱国储蓄活动,扶贫帮困活动,职业妇女为改革和“四化”献计学技活动。这些活动要从持之以恒、形成制度、确立目标、落实责任、扩大发动面、推动基层组织建设和阵地建设,促进妇女群众素质的提高和妇女人才的成长等方面去上水平和扩大成果。
(三)要以最大的决心,在各级党政领导下,积极投入“扫黄扫丑”的斗争,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全国妇联在今年四月联合公安部召开了坚决打击拐卖妇女儿童犯罪活动和查禁卖淫、嫖娼丑恶现象的会议后,前不久,又就此问题向党中央写了专题报告。最近以来,党中央、国务院领导同志关于这方面问题作过多次重要指示。公安部最近也发出了在全国开展扫“六害”斗争的通知。“六害”是:卖淫嫖娼、制作贩卖传播淫秽物品、拐卖妇女儿童、私种吸食贩运毒品、聚众赌博和利用封建迷信骗财害人。“扫六害”是大得人心的事。我们各级妇联和城乡数十万个基层妇女组织都要动员起来,积极调查研究、反映情况、监督举报、群防群治。最重要的是教育妇女群众懂法守法,分清美丑、荣辱、是非、罪与非罪,坚决支持政法机关打击犯罪,以扶正压邪,进而在全社会大力倡导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和社会主义的文明新风。
(四)继续开展解除妇女参加社会生产劳动的后顾之忧,关心儿童健康成长、推动家务劳动社会化的便民利民服务活动。
(五)围绕提高妇女素质和倡导科学、文明、健康的生活方式,广泛开展多层次、多门类的妇女人才培训活动,优生、优育、优教的科普宣传活动和丰富多彩的文娱、体育、讲卫生活动。
同志们,以上是就加强基层工作问题代表全国妇联所作的一个发言。会议期间,吸收了不少与会同志好的意见和建议。有不妥之处请同志们再提意见,修改后正式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