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琼:关于乡镇企业中群众组织问题的调查(1985)
作者:罗琼 来源:《妇女工作》1985年第8期 时间:19850800
关于乡镇企业中群众组织问题的调查

我最近在无锡对乡镇企业作了一些调查。无锡市、无锡县、江阴县三地妇联组织的负责同志,都向我提出了两个问题;(一)在乡镇企业中应不应建立工会组织,妇联对乡镇企业中的女从业人员如何工作。(二)适应农村改革的新形势,农村妇联如何进行改革。初步调查的情况是这样:
乡镇企业的从业人员,全部是亦工亦农的劳动者。
无锡市及其所属的无锡县、江阴县、宜兴县,乡镇企业发达,大批农村劳动力转移到乡镇企业,从业人员总共有664,700余人,约占农村劳动力总数的40.4%。其中无锡市郊区占66%,乡镇企业发达的乡、镇、村超过半数以上。在乡镇企业从业人员中,妇女占半数左右,绝大部分是青壮年女劳动力。
乡镇企业的从业人员,都承包了一定数量的土地。据无锡县调查,乡镇企业每个从业人员,每年务农的时间平均约计89天(按每天八小时折合),占全年时间的24%。他(她)们大都是上班务工,下班务农;农忙多务农,农闲多务工。也有的家庭内部调剂,例如一家有几个劳动力,抽出一、两个务农,其余务工。乡镇企业的从业人员不吃商品粮,全部吃家里种的粮食。由此种种,他(她)们不是工人,而是亦工亦农的劳动者。乡(镇)、村办的工厂,都有一位副厂长,分工主管农业,组织从业人员学习农业文件,进行思想的、技术的指导,牵线搭桥,提供生产服务等等,乡镇企业本身近似工兼农的综合性实体。
从发展趋势来看,务农的时间逐步减少,务工的时间逐步增加。但乡镇企业从业人员要发展成为完全脱离农业的产业工人,还有待于农业、工业、商业的进一步发展,就在乡镇企业发达的无锡、江阴,还需一定时期的努力。
乡镇企业缓建工会符合实际
我接触到的市、县、乡领导同志,凡谈及这个问题的,都赞成胡耀邦同志关于乡镇企业缓建工会的指示,这符合从业人员亦工亦农的实际。这样做有利于增强务工人员、务农人员之间的团结,有利于工业、农业、商业齐发展。用国营企业建立工会的一套办法进行工作,是不适合的。因为按规定建立工会以后,乡镇企业要增加脱产人员,工会主席按副厂长待遇,从业人员按工会会员待遇,实行劳保福利,从而增加乡镇企业负担,扩大务工人员、务农人员的收入差别。按目前务工人员、务农人员收入来看,务工人员收入多,务农人员收入低,已有差别,有些乡镇为稳定务农人员,或者把务农人员当作村办厂的从业人员一样待遇。如果再把乡镇企业从业人员按工人待遇,差别更大,需要更多补贴,乡镇企业负担不了。
无锡、江阴的粮食生产是年年增加的,但农民重工商,轻农业的倾向正在滋长,不少人把务农当作附带的事情,“捎着干”。郊区农民不愿种蔬菜,县里的农民不愿喂猪、养蚕,种植专业户发展缓慢。有关领导为解决这个问题,正在教育农民巩固树立“农业为基础”的思想,并采取了相应的政策和措施,鼓励农民务农。在这种情况下,把乡镇企业的亦工亦农的从业人员,过早地定为工人,过早地组织工会,可能助长轻农思想的发展,不利于工业、农业、商业等各业齐发展。
乡镇企业需要建立什么形式的群众组织?
目前乡镇企业需要不需要建立群众组织呢,很需要。主要任务是对企业实行民主管理,关心从业人员的劳动保护,提高从业人员的素质,维护从业人员的合法利益等等。乡镇企业历史不长,经验不多,自主权比较大,原材料的供应,产品的推销,均以市场调节为主,所以在经营管理上有些问题需要从业人员群策群力,共同探索。在分配问题上,目前厂长、支书的待遇超过普通从业人员的几倍之多,年收入达五六千元,以至万元,这种情况,是否符合按劳分配的原则,农民对此有意见。无锡市乡镇企业局同志讲,这个问题从外部去调查,很难查清,只有靠从业人员民主监督。乡镇企业从业人员,务工时间不长,文化、专业水平不高,需要互相帮助,进行教育。乡镇企业的机器设备,多数比较落后陈旧,噪音大,污染重,强度高,这些问题也需要从业人员推动督促,逐步解决。因此乡镇企业必须要有一个群众组织。
这个组织采取什么形式,我同有些同志商量,是否可以在企业内组织从业人员代表会,由乡(镇)党委领导,便于因地制宜,因厂制宜,因时制宜。上级的工、青、妇等群众团体,可以有重点地进行调查研究探索,提出一些指导性、参考性的意见,供乡(镇)党委参考。代表由群众选举,领导骨干不脱产。代表会包括各方面代表人物,如技术人员代表、青年代表、妇女代表等等。代表会定期开会,听取厂长的工作报告,讨论工厂的生产、经营和从业人员本身问题,集思广益,上下一心,推动生产、造福群众。
妇女代表有没有必要进行单独活动?
从调查的情况看,从业人员代表会的代表,既应参加代表会的整个活动,又可根据知识分子、青年、妇女各自特点,分别组织,进行活动。例如妇女代表,由于目前女从业人员数量不少,特殊问题相当多,组织些必要的单独活动,好处多些。在纺织、轻工业中女从业人员约占从业人员总数的60-70%,在机械业中约占半数左右,建筑业中也有20-30%。她们都是农村妇女中佼佼者,身强力壮,有文化、有技术。女代表进行一些必要的单独活动,可以组织女从业人员交流经验,交流思想,互相鼓励,提高素质,开发智力,群策群力,解决妇女特殊困难。现在女从业人员上班务工,下班务农,还加繁重的家务和抚养教育孩子,负担很重。企业设备落后,劳动强度大,劳动保护设施差,妇女病多,劳动保护问题也需解决。农村中重男轻女思想比较重,妇女合法权益得不到保障。我在一个先进乡参观时,支部书记介绍乡镇企业从业人员的工资待遇时,讲到男工月工资一般70元,奖金30元,女工月工资约50-55元,奖金20元。我问及能否不按性别定工资,男女工人一律按技术、贡献来定工资,以比较接近按劳分配、同工同酬的原则。支部书记答复,农村传统偏见深,群众通不过。此外,恋爱、婚姻和家庭纠纷也不少,全靠厂领导解决,分散了精力。群众代表出面解决,更为有利。因此在乡镇企业中,女代表组织一些单独活动有好处。
农村妇联应如何改革?
农村妇联应如何进行改革,以适应农村改革新形势的需要呢,在调查中给我留下较深的印象有两点:第一点是农村妇女工作正逐步向专业化方向发展。即围绕社会主义经济建设这个中心,向提高妇女的专业水平和发展妇女儿童特殊性专业这两方面发展。
为提高妇女专业水平,许多地方妇联,举办了多种多样适合妇女参加的生产、服务等专业学习班,提高妇女文化科学水平,把政治思想教育结合于专业教育之内。农村妇女最迫切的要求是提高致富的本领,有了本领,多做贡献,妇女生活好了,地位高了,合法权利就有保障。所以农村妇联办的多种专业学习班,很受欢迎。同时注意推荐妇女骨干参加党、政办的学校,以求深造。
许多地方妇联已注意突出抓妇女儿童特殊性质的专业,为各行各业妇女服务。例如开展“五好”家庭活动,已经深入到务农、务工、务商等各行各业的妇女和家庭中。再如不少地方改进家庭教育,发展托幼组织,为务工,务农、务商、务副的不同行业的妇女服务。最近不少妇联根据母亲们的要求组织活动,交流经验,学习知识,深受欢迎。从这些专业入手,面对广大妇女进行工作,妇联活动的天地很大。
第二点是不少地方妇联正逐行改变过去在行政区划范围内开展工作的方法,势力做到地区、行业兼顾。目前在乡和村地区内围绕乡党委、政府的中心工作,开展妇女儿童专业,有很多工作可做。同时为把工作做得细,通过乡妇联委员会、村妇女代表中各行各业代表对务工、务农、务副业和出外经商等各行各业妇女进行工作。而且随着乡镇企业和农业副业专业户的发展,今后按行业进行工作的分量,会越来越重。所以乡妇联及村妇代会的组成人员中,除按地区选举代表外,还要按各行各业选举代表,人数要多一些,乡镇企业女从业人员代表应占较大比重,妇联组织可以通过她们在女从业人员中进行工作。地区、行业两条腿走路,就能把妇联工作做得广泛深入,生动活泼,使妇联组织真正成为党联系广大妇女群众的纽带,广大妇女的娘家,为农村经济更加繁荣昌盛作出新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