赵地:对制定全国妇联“八五”期间工作规划的说明(1991)
作者:赵地 来源:《“六大”以来妇女儿童工作文选(1988-1993)》,中国妇女出版社1993年版 时间:19911105
对制定全国妇联“八五”期间工作规划的说明

各位执委:
审议通过《全国妇联“八五”期间工作规划》是我们这次执委会的一项重要内容。现在,我受常委会的委托,对《规划》作以下说明。
一、《规划》形成的过程
党的十三届七中全会审议通过了《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年规划和“八五”计划的建议》,规划了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宏伟蓝图。中央领导同志在听取工青妇负责人的工作汇报时明确指出,工青妇的工作也应该有长远规划,对“八五”期间的工作要有个总体构想。根据这一指示精神,全国妇联书记处对如何制定《规划》,进行了认真研究。书记处认为,在党和国家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年规划和“八五”计划的有利时机,制定全国妇联“八五”期间的工作规划,明确今后五年妇联工作的思路和奋斗目标,使妇女的进步与发展同社会的进步与发展相适应,很有必要。对于我们紧紧围绕党的中心任务开展妇女工作,更好地发挥桥梁、纽带和国家政权重要社会支柱作用,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一定要下功夫,抓紧抓好。在书记处领导下,年初成立起草小组,着手进行规划的起草工作。
为了集中大家的智慧,将规划写好,我们在起草过程中反复征求各个方面的意见。一是在起草文件之前,了解机关各部门和直属单位的工作设想,今年三月份写出第一稿;二是初稿产生后,打印下发到机关各部门和直属单位,广泛征求意见,经书记处讨论修改于四月份写出第二稿;三是派人到部分省市妇联调查研究、听取意见,在此基础上形成第三稿;四是将第三稿打印下发到各省市妇联,在吸取省市妇联意见的同时,书记处再次讨论修改,形成第四稿;五是将第四稿提交六届九次常委会讨论,常委们在充分肯定《规划》(草案)框架和主要内容的基础上,提出了许多好的意见和建议,起草小组根据大家的意见,对《规划》做了较大的改动,充实了内容。提交这次执委会审议的《规划》(草案)是充分吸收常委们意见后修改的第五稿。可以说,《规划》(草案)的产生,是发扬民主、走群众路线的结果。现在将《规划》(草案)提交六届四次执委会讨论,听取执委意见,集中大家智慧,修改定稿后组织实施。
二、起草《规划》的依据和指导思想
《中共中央关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年规划和“八五”计划的建议》和《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和改善党对工会、共青团、妇联工作领导的通知》是指导妇女工作的纲领性文件。《建议》规划了国家发展的宏伟蓝图,《通知》对新时期的妇女工作做了全面系统的阐述和重要规定。这两个文件是我们制定《规划》的重要理论依据和政策依据。
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各级妇联在党的领导下,以经济建设为中心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坚持改革开放,在维护妇女权益、提高妇女素质、发动妇女投身改革和建设、加强妇联组织自身建设等方面,做了大量工作,取得了经验。在十多年的实践中,我们对于社会主义建设新的发展时期妇联工作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方针任务、特点规律等重大问题进行研究探索,为今后的工作奠定了基础。我们的《规划》,要体现继承和发扬妇联工作的优良传统,总结和运用改革开放以来妇联的新鲜经验,把已经开展和将要开展的工作纳入规划。
综上所述,我们制定《规划》的指导思想是:根据党的十三届七中全会和中共中央(1989)12号文件精神及《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年规划和“八五”计划纲要》的要求,结合妇联工作的实际,提出全国妇联“八五”期间的奋斗目标和基本工作任务,使之紧扣时代脉搏,符合妇联实际,具有连续性、指导性、可行性。
在明确了制定《规划》的依据和指导思想之后,如何来构筑《规划》的总体框架呢?我们从三个方面来考虑:1、要体现围绕党和中心工作独立自主地开展活动的原则。妇联是党领导的群众团体,党的中心任务代表了全国人民的总体利益和长远利益,也代表了妇女群众的根本利益。妇女的解放,离不开国家经济和社会的发展。因此《规划》要突出妇联各项工作为国家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服务。同时,在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的过程中,争取妇女自身的发展与进步。2、要全面体现妇联社会职能的原则。妇联《章程》和《妇联体制改革的设想》明确了妇联的四大职能,就是发动和组织妇女参与改革和经济建设;引导妇女提高素质,促进妇女人才成长;代表妇女参与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保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不受侵犯;推动有关部门为妇女发展提供服务,创造条件。用八个字来概括就是参与、教育、代表、服务,归结到一点即代表和维护妇女利益,促进男女平等。我们的工作既要紧紧围绕党的中心工作,又要体现妇联的社会职能。只有围绕党的中心工作,才能保持正确的方向;只有体现妇联的社会职能,才能全面推进妇女解放运动的发展。3、要体现进取和求实相结合的原则。《规划》提出的总体目标,既要鼓舞人心,振奋精神,充分发挥妇女工作干部和广大妇女的聪明才智,又必须从实际出发,切实可行。根据以上考虑,我们的《规划》(草案)共分十部分,四十八条,八千多字。第一部分是指导原则和总体目标。第二至九部分是八个方面工作设想。最后一部分是贯彻实施《规划》的要求。
三、关于“八五”期间的奋斗目标和主要工作任务
本世纪最后十年,在我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历史进程中是非常关键的时期,关系到社会主义制度的成败和中华民族的兴衰。妇女是推动整个社会发展的伟大力量。在这十年里,我们国家的综合国力要大提高,社会要大发展,妇联作为各族各界妇女的组织,要动员团结广大妇女为“八五”计划和十年规划建功立业,同时也要在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的过程中争取妇女的进步与发展。
《规划》(草案)对“八五”期间妇联工作的奋斗目标和主要任务做了具体规定,主要有八项目标,这就是:1、发动妇女积极投身改革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伟大实践,为实现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八五”计划建功立业;2、帮助妇女努力提高自身素质,适应现代化建设的需要;3、维护妇女的合法权益,进一步促进男女平等;4、代表妇女实施对国家和社会事务的民主参与、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5、加强自身建设和体制改革,切实提高妇联工作水平;6、充分发挥妇联作为对内对外民间交往重要渠道的作用;7、以“三优”为内容,以家教为重点,协调有关部门推动儿童事业发展;8、建立妇女儿童活动阵地,兴办经济实体,为开展妇女儿童工作创造必要的物质条件。最近,中央领导同志指出:“工青妇组织的各项工作,必须紧紧围绕经济建设这个中心来进行。在经济建设中的作用发挥得如何,应当成为检验工青妇工作是否活跃,是否有成效的重要标准。”这就为我们确定“八五”期间妇联的主要工作任务指明了方向。《规划》(草案)确定的工作目标是宏伟的,也是切合实际的。要完成好这些光荣而艰巨的任务,必须加强自身建设,建立健全基层组织,全面提高广大妇女素质,增强妇联组织的吸引力和凝聚力。这既是“八五”期间的工作任务,又是完成各项任务的保证。
同志们,制定妇联的五年工作规划是一项具有重要意义的工作。各级妇联的同志对此都很关心。我们相信到会的全体执委,会以对妇女事业高度负责的精神,对《规划》(草案)认真审议,畅所欲言,提出修改意见,使之完善,产生出一份好文件。更好地指导和推动今后的妇女工作,把妇女解放事业推向前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