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妇联关于调整全国妇联教育委员会职能和成员的通知(1997)
作者:全国妇联 来源:《七大以来妇女儿童工作文选(1993-1998)》,全国妇联办公厅编 时间:19971114
全国妇联关于调整全国妇联教育委员会职能和成员的通知
(妇字〔1997〕19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妇联,计划单列市妇联:
1989年12月,全国妇联成立教育委员会。几年来,这个机构在统筹妇联系统干部教育、协调妇联各部门及妇干院校开展培训、教学工作中,发挥了积极的作用。为深入贯彻十五大精神,努力建设高素质的妇联干部队伍,进一步加强对教育培训工作的领导,全国妇联书记处研究决定,调整全国妇联教育委员会的职能和成员。
全国妇联教育委员会作为全国妇联开展妇女教育的协调机构,调整后的职能是:负责制定全国妇联干部教育规划,统筹、研究妇联系统的教育培训工作,加强对妇干院校的指导。
委员会办公室设在组织部干部教育处,负责承办日常工作。
全国妇联教育委员会成员调整后由下列同志组成:
主 任:黄启zao(王加澡右)
副主任:赵地、刘海荣、康泠
委 员:马延军、李秋芳、安树芬、回春茹
全国妇联
1997年11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