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妇联关于纪念“三八”国际劳动妇女节88周年的通知(1998)
作者:全国妇联 来源:《七大以来妇女儿童工作文选(1993-1998)》,全国妇联办公厅编 时间:19980114
全国妇联关于纪念“三八”国际劳动妇女节88周年的通知
(妇字〔1998〕1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妇联:
1998年“三八”国际劳动妇女节已经临近,各级妇联组织要积极认真准备,隆重纪念三八”国际劳动妇女节88周年。具体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党的十五大精神,高举邓小平理论伟大旗帜,把握全党全国工作大局,进一步发挥妇女在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经济、政治、文化中的伟大作用,动员妇女为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做出新的贡献。
二、具体要求
1、大力宣传妇女在参与社会主义两个文明建设中取得的新进步与新成就,展示妇女工作的新发展、新经验,动员各族各界妇女以奋发图强、开拓进取的精神,为落实党的十五大提出的各项任务做出应有的贡献。
2、表彰先进妇女典型,激励妇女弘扬“四有”、“四自”精神,努力学科学、学文化、学技术、学业务,提高素质,积极投身改革,全面参与社会发展。
3、进一步加强马克思主义妇女观和男女平等基本国策的宣传,充分发挥妇联组织在管理国家和社会事务中的民主参与和民主监督作用,维护妇女儿童权益,推动实施“两纲”、“两法”。
三、全国妇联活动安排
1、举行各界妇女纪念“三八”国际劳动妇女节88周年大会。
2、举办纪念“三八”国际劳动妇女节88周年中外妇女招待会。
3、表彰全国“三八”红旗手和“三八”红旗集体、全国“双学双比”女能手、全国“巾帼建功”标兵、全国“巾帼文明示范岗”、全国各族妇女团结进步模范个人和集体。
4、举办纪念“三八”国际劳动妇女节88周年音乐会。
5、向社会公布评选中国“十大女杰”的消息。
四、新闻宣传
请《人民日报》发表关于纪念“三八”的评论员文章、《中国妇女报》发表“三八”社论,并请新华社、人民日报社、中央人民广播电台、中央电视台及其他新闻单位做好“三八”节期间各种纪念活动的宣传报道。
各级妇联组织要根据通知精神,结合当地实际,搞好“三八”纪念活动,引导广大妇女进一步振奋精神,扎实工作,满怀信心地迎接中国妇女第八次全国代表大会的胜利召开。

全国妇联
1998年1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