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妇联、国家计生委:关于在“九五”期间开展农村妇女生殖保健服务活动的通知(1996)
作者:全国妇联、国家计生委 来源:《七大以来妇女儿童工作文选(1993-1998)》,全国妇联办公厅编 时间:19960321
关于在“九五”期间开展农村妇女生殖保健服务活动的通知
(妇字〔1996〕8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妇联、计生委:
新中国成立以来,我国妇女的生殖保健项目不断增多、服务质量不断提高、服务面不断扩大、婴儿死亡率和孕产妇死亡率显著下降,妇女的生殖保健事业取得了很大的成绩,但同一些发达国家相比还有一定的差距。我国近80%的妇女在农村,所以提高农村妇女特别是少数民族地区农村妇女的生殖保健水平对于推动我国妇女生殖保健事业有着十分重要的意义。为推动我国“九五”计划的实施,认真落实第四次世界妇女大会通过的《北京宣言》和《行动纲领》,进一步提高农村妇女的社会地位和家庭地位,全国妇联、国家计生委决定,“九五”期间在全国农村开展妇女生殖保健服务活动。具体通知如下:
一、在开展“双学双比”活动、积极推行计划生育“三结合”的基础上,搞好农村妇女生殖保健服务。近年来,全国妇联等单位积极倡导在全国农村普遍开展妇女“学文化、学技术,比成绩、比贡献”活动,并取得了显著的成绩。进入九十年代以来,一些地方在总结群众实践经验和借鉴国外有益经验的基础上,提出了把农村计划生育工作与发展经济相结合、与帮助农民勤劳致富奔小康相结合、与建设文明幸福家庭相结合(简称“三结合”)的工作思路,并创造了多种结合形式。深化“双学双比”活动,推进“三结合”工作,都需要把农村妇女生殖保健服务作为必要内容。因此,要在对农村妇女开展技术培训和扫盲工作的同时,开展生殖保健知识的培训,提高农村妇女的自我保健能力;要将农村妇女生殖保健服务与帮助农民解决生产、生活、生育中的实际困难结合起来,积极组织计划生育技术服务人员开展生殖保健咨询活动,开展避孕节育和生殖保健系列服务。
二、切实抓好服务活动的培训、实施工作。“九五”期间,全国妇联和国家计生委将有针对性的在全国组织多种形式的培训活动。主要针对妇女在不同生理阶段的不同需求,提供以生育、节育、不育、保健等内容为重点的培训。各省、区、市要根据本地实际制订具体实施计划,充分发挥好计划生育服务网络、妇女之家和人口学校等阵地的作用。对育龄妇女进行生殖保健知识培训,组织医务人员开展咨询活动和相关技术服务。
三、要充分利用报刊、广播、电视等新闻媒介,大力宣传农村妇女生殖保健服务活动。要抓住一切机会,努力通过各种宣传媒介对农村妇女进行计划生育科学知识、生殖保健知识的宣传教育,旗帜鲜明地反对各种愚昧现象,积极倡导和宣传文明、健康的生活方式,引导她们自觉地少生快富奔小康。要使她们懂得,开展农村妇女生殖保健服务就是要保证妇女在各个生理时期的健康、安全、幸福,使妇女在生活、生育等方面既与男子平等、有自主权,又对社会负有责任和义务。
各级妇联和计生部门要将此项活动摆到重要的议事日程上来,切实加强对这项活动的组织领导,同心协力,积极配合,不断强化为农村妇女服务的意识,制订具体有效的措施,满腔热情地做好服务工作。要经常深入基层,注意调查研究,总结推广新经验,发现解决新问题。把这项活动开展得扎扎实实,富有成效。全国妇联和国家计生委将对在该项活动中涌现出的先进集体和个人予以奖励。

全 国 妇 联
国家计划生育委员会
1996年3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