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妇联办公厅:关于印发《全国妇联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五年工作总结》的通知(1996)
作者:全国妇联办公厅 来源:《七大以来妇女儿童工作文选(1993-1998)》,全国妇联办公厅编 时间:19960325
关于印发《全国妇联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五年工作总结》的通知
(妇厅字〔1996〕6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妇联:
按照党中央、国务院的要求,依据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决定》,各级妇联在同级党委、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努力贯彻落实全国妇联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五年工作规划,结合本地工作实际,在工作实践中形成和总结了一些行之有效的工作经验和作法,取得了显著成效。为全面贯彻落实1996—2000年全国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五年工作规划,以实际行动迎接全国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总结表彰大会的召开,现将《全国妇联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五年工作总结》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地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安排要求,认真组织妇联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总结表彰工作,研究制订第二个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五年工作规划,布置贯彻落实。

全国妇联办公厅
1996年3月25日

附件:

全国妇联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五年工作总结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1991〕7号文件精神,充分发挥妇联组织在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中的作用。五年来,我们按照中央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的要求和部署,结合妇联工作实际,开展了一系列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并取得了一定成效,得到了各级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的肯定。1992年,全国妇联被评为全国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先进单位。半数县以上妇联组织被同级或上级综合治理部门评为先进单位,不少妇女干部成为综合治理先进个人。回顾五年的工作,我们的主要做法是:
一、加强领导,摆正位置,把综合治理工作与妇女工作紧密结合起来
中共中央7号文件下发后,全国妇联党组和书记处一致认为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保持社会长期稳定,是全党全社会的共同责任,也是妇联组织义不容辞的责任。从1991年开始,全国妇联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一直有一名副主席主管。实践证明,进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离不开占人口半数的妇女参与,妇联组织参与综合治理工作必须同妇女工作有机结合起来。五年来,我们在实际工作中抓了三个结合:
一是结合妇联组织建设,建立健全各级妇联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工作机构和网络,为妇联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提供可靠的组织保证。县以上妇联除确定一名主席或副主席担任同级综合治理委员会委员,主管本系统综合治理工作外,在妇联内部还明确这项工作主要由权益部负责,并确定了联络员。要求基层妇代会组织加强对“妇女帮教小组”、“妇女治安防范巡逻队”、“妇女禁赌协会”等妇女群众自治组织的领导,帮助其解决工作中的困难和问题,有效地发挥它们的作用。
二是结合贯彻中央精神,把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目标任务纳入妇联工作总体发展规划。1991年,我们经过调查研究,制定了《全国妇联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五年工作规划》、(中央综治委动态1991年第23期转发了该规划),各地县以上妇联也根据全国妇联的要求,制定出了符合本地实际的五年规划。
三是结合妇联工作,确定每年妇联组织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要点。1991年把宣传 贯彻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查禁取缔卖淫嫖娼活动的决定》和《关于严惩拐卖、绑架妇女儿童犯罪分子的决定》(以下简称两个《决定》),作为妇联组织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的重点。1992、1993两年,结合《妇女权益保障法》的实施提出了妇联系统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工作要点。1994年,根据农村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的需要,又下发了《关于妇联组织参与农村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通知》。1995年,结合世界妇女大会的召开,先后两次与有关部门联合向党中央、国务院写报告,要求加强领导,组织力量,重点打击、查禁卖淫嫖娼、色情陪侍等社会丑恶现象,净化社会环境,迎接第四次世界妇女大会召开,从而使长远规划与阶段性工作有机衔接起来,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各项工作真正纳入妇女工作重要内容,溶于妇联各相关工作之中。
二、采取多种形式,广泛开展宣传教育,不断提高妇女素质
五年来,各级妇联组织广大妇女,特别是妇女干部认真学习党的方针政策,邓小平同志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深入进行党的基本路线教育和改革开放政策教育,引导广大妇女进一步解放思想,转变观念,提高自身素质,增强投身改革开放和两个文明建设的自觉性和积极性,并注意把学习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理论同加强妇女“四有”、“四自”教育有机结合起来。通过宣传教育,多数妇女尤其是妇女干部改变了计划经济体制下形成的传统观念,树立起与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相适应的效益观、竞争观和新的就业、择业观,在发展商品经济,调整产业结构,转换企业经营机制和转变政府职能等重大改革中,开拓进取,冷静沉着,正确处理和解决妇女面临的新情况、新问题。 对广大妇女进行法制宣传教育,提高她们的法制观念,是妇联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一项基础工作。各级妇联认真贯彻落实“二·五”普法规划,针对妇女的特点,采取抓试点,培训骨干,举办电视、广播讲座,送法上门,街头咨询,文艺宣传,开展法律知识竞赛,以案说法等多种形式,大张旗鼓地对广大妇女进行法律常识教育。1991年,我们重点宣传了全国人大常委会的两个《决定》。1992年4月,《妇女权益保障法》颁布之后,全国妇联率先举办省级妇联 维权骨干培训班,并与中宣部、司法部等十九个部委联合发文,要求各地各相关部门迅速掀起学习、宣传贯彻热潮。各地妇联在同级党委政府的领导下,结合本地实际,分别联合各相关部门,开展了各种形式的活动。据不完全统计,全国县以上妇联层层都举办骨干培训班,培训骨干近300万人。各地还结合本省《〈妇女法〉实施办法》的颁布实施,开展了大规模的宣传教育活动。据了解,全国成人女性接受法律知识教育面达85%以上,县以上妇联有70%以上被评为同级或上级普法先进单位,这些活动的开展,提高了广大妇女的法律意识和防范能力,妇女群众运用法律武器维护自身权益的能力明显增强。
三、深入调查研究,积极建议,促进政策法规建设
五年来,各级妇联针对一些社会突出问题,特别是带倾向性、普遍性的问题,深入进行调查研究,积极向各级党委、人大和政府提出建议,促进了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政策法规建设。1991年以来,从中央到地方,年年都有党政部门批转妇联的有关报告。1991年,全国妇联会同公安部、团中央、全国政协妇青委等6个部门联合调查的《关于广东省嫖娼卖淫情况的调查报告》,为党和国家查禁卖淫嫖娼活动决策提供了可靠依据,得到了中央有关领导的充分肯定和好评。1994年底,全国妇联结合《妇女法》的贯彻实施,与公安部联合向党中央、国务院提出了关于打击取缔社会丑恶现象,创造环境,迎接’95世妇大会召开的建议,得到了党中央、国务院领导的高度重视。1995年初,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转发了公安部、全国妇联《关于深入开展查禁取缔卖淫嫖娼、色情活动的情况报告》,经党中央、国务院批准,三月,公安部、全国妇联、中央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办公室在石家庄联合召开部分省、自治区、直辖市打拐工作会议。七月,公安部、全国妇联、文化部、工商局四家又联合召开电话会议,部署查禁取缔卖淫嫖娼、色情陪侍活动工作,从而有力地推动了各地“打拐”、“禁娼”专项斗争的开展,净化了社会环境,维护了社会稳定。 经过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妇联四年多的调查研究和积极建议,各地党委、人大、政府十分重视保护女性法规的制订和出台。据统计,截止1995年12月,全国已有30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出台了《〈妇女法〉实施办法》。近年来国家和地方有关保护妇女权益的法律、法规的出台和完善,为打击犯罪,保护妇女权益,稳定家庭,促进社会安定团结发挥了重要作用。
四、发挥妇联优势,狠抓家庭文化建设,促进社会风气好转
家庭是社会的细胞,妇女的工作做好了,家庭细胞稳定了,社会的稳定就有了基础。针对这一特点,我们在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中,以维护妇女权益为突破口,重点做了“妇女”与“家庭”的工作。一是在多年开展“五好家庭”活动的基础上,不断变更活动方式,更新活动内容。近年来,在全国各地普遍开展了“家庭文化建设”活动。各地妇联通过配合社区文化、村镇文化、企业文化、校园文化建设,普遍开展了“思想政治教育、法制教育、社会主义道德教育、计划生育教育、科学技术教育五进家”活动,使家庭进入全方位管理教育之中。1994年,全国共有125.92万户获得“五好家庭”、“美好家庭”、“现代文明家庭”光荣称号。山东省在评选“五好家庭”、“星级家庭”的基础上,评选“文明村”、“文明区”,并将获得荣誉的家庭在招工、子女入学、参军、承包土地等方面给予优先照顾,从而形成树十户促百户,千家万户争文明家庭的良好氛围。各地“家庭文化建设”活动的开展,有力地促进了家风和社会风气的好转。二是充分发挥妇女群众自治组织作用,全方位开展群防群治工作。针对社会上出现的偷盗、赌博、拐卖妇女儿童、卖淫嫖娼等社会丑恶现象,各地妇联特别是基层妇女组织,广泛发动妇女群众,建立了“妇女治安防范巡逻队”、“妇女禁赌协会”、“妇女帮教小组”、“红白理事会”、“妈妈扫黄队”等群众自治组织,开展了各种群防群治活动,在一定程度上抑制了丑恶现象和不良风气的滋生蔓延,促进了民风、社会风气的好转。辽宁省成立了各种帮教小组3680多个,参与帮教人员万余名。鞍山市妇联接力帮教的375名妇女,改好率达95%以上。湖南省长沙市成立妇女禁赌组织3310个,配合有关部门查获赌窝1230处,制止赌博2305场,帮助教育6396名赌徒改邪归正,使359户因赌博面临离异的夫妇重归于好。黑龙江省绥化地区成立了23805个妇女自治组织,该区农村15万头大牲畜,28044台小四轮车,13465台大型农机具全部落实防范措施,80%以上是由妇女群防组织带领完成的。1995年1至8月,该区以上三项被盗案件比去年同期下降了44%。三是参与调解婚姻家庭纠纷,认真做好疏导工作。根据工作需要,各地基层妇女组织将妇女干部参与调解活动纳入妇联工作目标管理的重要内容,从制度上促进广大基层妇女干部积极参与婚姻家庭纠纷调解。据了解,全国基层妇女干部无一不参与婚姻家庭矛盾的调解工作,广大妇女干部为此付出了心血和汗水,使许多婚姻家庭矛盾得以化解,不少恶性案件被消灭于萌芽状态之中。广东省惠东县多祝镇妇联主席何彩媚,从事妇女工作四年,参与调解婚姻家庭纠纷363起,配合有关部门查处侵犯妇女权益案件233起,挽救失足青年178人。
五、积极配合政法部门,主动参与专项斗争
各级妇联配合公、检、法、司等单位,在全国范围内开展了声势浩大的“宣传贯彻《妇女法》,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宣传月”活动,参与了打击拐卖妇女儿童犯罪,查禁、取缔卖淫嫖娼,以及扫黄打非、禁赌禁毒等专项斗争。全国妇联与公安、文化、工商等部门配合,对打拐、禁娼工作年年有调查研究、布置和检查落实。仅1995年,全国妇联配合公安部门,三次向党中央、国务院写出报告,两次召开全国性会议,并派出7位同志,历时十多天,分别参与了对14个省、自治区、直辖市打拐、禁娼工作检查,促进和推动了各地专项斗争的深入进行。1995年,河北省各级妇联发动妇女群众举报卖淫嫖娼、拐卖、赌博、贩黄线索993条,配合公安、文化等部门搞突击查禁行动165次,与公安或单独解救被拐妇女325人,儿童88人。云南、陕西、甘肃、广东、福建等省各级妇联,配合有关部门,大力开展禁毒宣传教育,增强妇女的禁毒意识和自觉性,帮助吸毒女性戒毒取得了好的效果。
六、加强法律咨询和信访工作,及时疏导各种矛盾和纠纷
各级妇联自始至终把法律咨询和信访工作作为联系妇女群众,了解妇女疾苦,反映妇女问题的窗口和渠道,通过处理来信,接待来访、法律咨询、代理诉讼和非诉讼等活动,及时调处各类矛盾和纠纷,使大量的人民内部矛盾得以化解,许多不安定因素消灭在萌芽状态。仅1994年,全国各级县以上妇联就接待来访32万余人次,处理来信11万余封。近年来,各地妇联在接访中发现,随着我国国有企业改革的深化,不少女工面临再就业的挑战。为及时解决这一带有普遍性的社会问题,她们在深入调查研究的基础上,采取培训、开辟三产门路,呼吁有关部门给予优惠政策等办法,协助安置了大量下岗女工再就业。据不完全统计,目前辽宁省已安置了12万下岗女工再就业。沈阳市近年来相继成立38所就业培训中心和职业技术学校,总面积达15万平方米,年培训能力1.5万人。吉林省妇联得知长春市南关红星鞋帽厂因使用801大力胶致使70余名女工中毒,立即联合省劳动厅、卫生厅等部门,对此案进行调查,及时向省委、省政府汇报,使这起重大事故得以及时处理,有效地防止了矛盾激化。湖南省常德市妇联权益部五年来及时做好了25起进省、赴京告状人员的思想工作,制止了8起有可能由民事转为刑事的案件,收缴杀人凶器2件,平息了一起跳楼自杀案件。
五年的工作实践说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需要妇联参与,各级妇联能够在综合治理中发挥特有优势,作出积极贡献。五年来,我们虽然在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方面做了一些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但离党和人民对我们的要求还有很大距离,我们决心认真总结前段工作,再接再厉,把这项工作深入、持久地开展下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