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宣部、全国妇联:关于深入持续开展“五好文明家庭”创建活动的联合通知(1996)
作者:中宣部、全国妇联 来源:《七大以来妇女儿童工作文选(1993-1998)》,全国妇联办公厅编 时间:19961114
关于深入持续开展“五好文明家庭”创建活动的联合通知
(妇字〔1996〕31号)

家庭是社会的细胞。家庭的文明程度是社会文明程度的重要标志。多年来,在各级党和政府的领导下,各有关部门密切配合,开展了大量的家庭文化建设活动,各地开展的“五好”家庭活动和在此基础上发展起来的文明家庭、美好家庭及各类先进家庭角色创评活动,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作出了积极贡献,深受广大群众的欢迎。目前许多地方的“五好”家庭活动已纳入精神文明建设的总体规划,由评选“五好”家庭发展为评选“五好文明家庭”,并与文明楼院、文明社区、文明村镇评选紧密结合起来。实践证明,“五好文明家庭”活动是加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的一项基础工作;是弘扬家庭美德,促进家风、民风和社会风气健康向上的有效途径;是提高家庭成员素质,促进群众自我教育、自我约束、自我管理的好形式。为了推动“五好文明家庭”活动深入持续开展并制度化,中宣部、全国妇联、民政部、广播电影电视部、国家教委、公安部、司法部、文化部、卫生部、国家计生委、国家体委、国家环保局、解放军总政治部、中直机关工委、中央国家机关工委、全国总工会、共青团中央、中国科协等单位拟在全国城乡联合开展“五好文明家庭”创建活动。具体意见如下:
一、指导思想
“五好文明家庭”创建活动,旨在通过创建、评选、表彰“五好文明家庭”和围绕创建开展一系列宣传、教育、文化活动,向社会推出大批具有时代特色并继承发扬中华民族传统美德的先进家庭典型,以激励更多家庭成员积极投身社会主义两个文明建设,努力提高自身素质,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婚恋观、家庭观、生育观、教子观,养成尊老爱幼、男女平等、夫妻和睦、勤俭持家、邻里团结的家庭美德,以家庭的平等、文明、和睦、稳定促进社会的文明进步和安定团结。
二、“五好文明家庭”条件
1爱国守法,热心公益好。
2学习进取,爱岗敬业好。
3男女平等,尊老爱幼好。
4移风易俗,少生优育好。
5勤俭持家,保护环境好。
三、创建工作
“五好文明家庭”创建活动重在教育,立足建设,要在创中去评,以评促创。结合评选工作,开展一系列的家庭文化建设活动,用活动吸引,靠活动带动,激发家庭的内部活力,促进家庭自我教育。
在活动内容上,要紧密围绕两个文明建设的目标,从不同家庭的实际需要出发,突出重点,使思想道德、科学技术、文明新风、法律知识、科学理家和卫生保健等多方面的知识内容走进家庭。根据中央十四届六中全会精神,当前应把提高家庭成员素质,培养“四有”、“四自”新人,重视家庭美德建设,作为“五好文明家庭”创建活动的重点。要大力倡导文明、健康、科学的生活方式,引导家庭破除陈规陋习,树立婚事新办,少生优生,厚养薄葬,勤俭节约的文明新风。
在活动方式上,要因地制宜,注重实效,力求生动活泼,丰富多彩,融思想性、知识性、趣味性、实效性于一体,为不同年龄、不同阶层的群众喜闻乐见,以扩大群众的参与面,丰富家庭的业余文化生活。各地还可以开展各种服务性、咨询性活动,使家庭文化建设活动更加贴近群众,贴近家庭的实际需要。
四、评选、表彰、管理办法
“五好文明家庭”的评选,以家庭为参评主体,采取家庭自评、群众评议、基层推荐、逐级报批的办法。
全国拟两年一次在中秋节表彰100户全国“五好文明家庭”,从中选出10户全国“五好文明家庭”标兵。首次表彰将在1997年中秋节进行。为扩大获奖面,各地可分层次、多渠道组织评选,继续抓好地区性的先进家庭、先进家庭角色评选工作,作为评选全国“五好文明家庭”的基础和补充。
对“五好文明家庭”采取逐级管理的办法,哪一级表彰由哪一级负责给予精神鼓励和适当的物质奖励,并由哪一级负责管理。全国妇联主要牵头负责全国“五好文明家庭”的审批、颁奖、建档、复查等管理工作。
五、组织机构
为推动“五好文明家庭”创建活动健康、持续、有效地开展,由联办单位组成全国“五好文明家庭”创建活动协调小组,定期召开会议,审议工作规划,检查落实情况,协调解决问题。
协调小组人员如下:
组 长 陈慕华 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全国妇联主席
副组长 黄启ZAO(王加澡右) 全国妇联副主席、书记处第一书记
戴 舟 中宣部秘书长
杨衍银 民政部副部长
同向荣 广电部副部长
成 员 陈文博 国家教委党组成员、专职委员、人事司司长
祝春林 公安部政治部主任
刘YANG(风加扬右) 司法部副部长
潘震宙 文化部副部长
孙隆椿 卫生部副部长
彭 玉 国家计生委副主任
刘 吉 国家体委副主任
张坤民 国家环保局副局长
张国栋 解放军总政治部组织部副部长
王景茂 中直机关工委副书记
蒋慧娟 中央国家机关工委妇工委主任
倪豪梅 全国总工会副主席、书记处书记
姜大明 共青团中央书记处书记
宋南平 中国科协书记处书记
协调小组办公室设在全国妇联宣传部。
六、工作要求
1、提高认识 加强领导
开展“五好文明家庭”创建活动是加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的重要内容。各地应充分认识这项工作的意义,切实加强领导,明确责任,常抓不懈。要尽快建立各级“五好文明家庭”创建活动的协调机构。各成员单位要齐抓共管,各尽其责,通力合作。
2、制定规划 科学管理
“五好文明家庭”创建活动是一项长期的、持续性工作,必须加强规划,明确目标,科学管理。各地要从实际出发,制定本地区的“五好文明家庭”创建活动规划,纳入当地精神文明建设的总体规划中。要明确近期和中期的活动目标,定期进行检查、验收、评比、表彰工作,建立家庭档案和复查回访制度。
3、强化宣传 扩大影响
围绕实施“五好文明家庭”创建活动,各地要充分利用各种舆论工具和有效形式,宣传党的十四届六中全会精神和男女平等的基本国策;宣传开展“五好文明家庭”创建活动的重要意义和评选条件;宣传各条战线涌现出来的先进家庭典型,激励更多的家庭投身“五好文明家庭”创建活动,自觉争先进,创文明。要引起社会各界对这项活动的关注、重视与支持。
4、因地制宜 务求实效
各地的“五好文明家庭”创建活动要结合实际,因地制宜,分类指导,不搞一刀切。要深入基层,调查研究,及时总结推广经验。要把“五好文明家庭”创建活动与“双学双比”、“巾帼建功”活动结合起来,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结合起来,推动更多的家庭成员学用科技,勤劳致富,立志成才,自觉抵制资本主义、封建主义腐朽思想的侵袭,同各种不良倾向和社会丑恶现象作斗争,为促进两个文明建设贡献力量。

中宣部 全国妇联 民政部 广播电影电视部
国家教委 公安部 司法部 文化部 卫生部
国家计生委国家体委 国家环保局 解放军总政治部
中直机关工委  中央国家机关工委 全国总工会
共青团中央 中国科协
1996年11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