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淑贤:在第38届妇地会上关于议题5(优先主题)的发言(1994)
作者:王淑贤 来源:《七大以来妇女儿童工作文选(1993-1998)》,全国妇联办公厅编 时间:19940314
在第38届妇地会上关于议题5(优先主题)的发言

主席夫人:
中国代表团愿就本次会议的优先主题谈一些看法。
一、关于平等:男女同工同酬,特别是非正规部门中的同工同酬是目前世界上较为关注的问题之一。由于传统的男女角色分工的影响,妇女有效地参与经济与社会活动的能力和机会往往受到制约,相当一部分妇女是在劳动密集型、技术含量底、企业效益差、工资水平低的非正规部门就业,同时,家务劳动负担过重,妨碍妇女获得与男子同等的就业机会,也不利于妇女提高就业层次和就业质量。因此,制定与实施各种帮助妇女的措施和方案,诸如提供法律保障、就业指导、信贷、技术培训等等,尤为重要。
中国政府一向重视妇女的平等社会参与及同工同酬问题,并从法律与实践两个方面规定和保障男女享有同工同酬的权利。这个分配原则不仅适用于政府部门和国家与集体的工矿企业的职工,同时也适用于非正规部门的从业人员。近几年来,中国大力发展第三产业并随着经济体制的改革,制定了“国家劳动部门介绍就业、集体组织就业、个人自谋职业”的三结合就业方针,大力发展集体经济,扶持和发展劳动服务企业,允许发展私营经济和个体经济,为解决就业,特别是女性就业创造了机会,也使相当一部分妇女进入了第三产业。据我国劳动部门统计,从1978年到1991年的13年间,从事第三产业的女职工人数净增了1,000万人,增长幅度为55%。她们在第三产业领域中,如商业、饮食业、社区服务等行业发挥了重要的作用。她们不仅与男子享有平等的培训和晋升机会,而且享有同等的报酬,即担任同样的职务,做同样的工作,领取相同的工资。但由于职业构成、地区差别等诸多因素,在某些地方和某些单位,同工不同酬的现象尚有存在。针对这种情况,我国政府采取了一系列措施,如:在调整产业结构中,增加女性就业机会;进一步促进女性就业结构合理化;杜绝男女同工不同酬现象。
二、关于发展:在我国,从事卫生保健的女性工作人员比例为40—50%。在政府的关心和支持下,已在全国城乡建立了妇幼保健网。从1982年到1992年的10年间,妇幼保健院由272所增加到346所,增长了272%。由于推广新法接生和孕产妇系统保健和围产保健,到1992年底,全国新法接生率达82%。中国广大城乡妇女已经享受到了基本保健服务,她们的自我保健意识、家庭保健能力和参与保健工作主动性得到了普遍的提高。广大妇女还积极参加人口普查,提高人口增长对经济和社会发展影响的认识、实施计划生育和妇幼保健培训,普及基础保健知识,广泛实行计划免疫,并取得明显的效果。1990年我国妇女的总和生育率为2.31。
主席夫人:我国各级政府对预防和控制艾滋病的工作给予了高度重视。在世界卫生组织及其它国际机构的协助下,我国的艾滋病防治工作在制定规划、填补空白领域的基础建设等方面都进展迅速,现已初步形成比较完整的管理、研究、监测、检疫、宣传教育及培训系统。据悉,截止1992年底,中国累计报告的艾滋病毒感染者为969例,其中艾滋病病人12例。为引起全社会的关注,并达到有效的预防,在每年的12月1日,即“世界预防艾滋病日”期间,在全社会展开宣传活动,将预防艾滋病作为一项全社会承担的义务,动员广大群众和妇女积极参与艾滋病的预防工作。
三、关于和平:在当今世界对妇女的暴力行为仍普遍存在,这是男女权利不平等及对妇女歧视的突出表现,也是对妇女人权的践踏。
中国政府认为:消除对妇女一切形式的暴力不仅是国家发展和社会稳定的需要,也是维护妇女人权、提高妇女地位的需要。1992年,我国的最高权力机构——全国人民代表大会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该法于同年10月1日付诸实施。一年多来,各级人大、政府有关部门、妇联、工会等群众团体在宣传和贯彻执行《妇女权益保障法》方面做了大量工作,取得了一定成绩。目前,中国已有三分之二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人大、政府,根据其本省实际情况,制定了《妇女权益保障法》的实施办法,建立了妇女权益保障机构,并组织调查组深入实际对执法情况进行检查监督。这些都有效地预防和制止了侵犯妇女权益的行为和对妇女施加暴力的违法犯罪活动。我国还在广大人民群众中开展了普及法律知识的教育,提高了广大群众知法、懂法、守法的法制观念和法律意识,同时也提高了广大妇女以法律为武器维护自身权益的能力。目前为妇女提供法律咨询服务的单位已发展到2000多个。由于受经济文化等条件的制约,由于男尊女卑、轻视妇女的旧观念的影响,要实现由法律上的男女平等达到事实上的男女平等,还需要我们做出长期不懈的努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