赵地:立足全局 狠抓落实 进一步加强妇联组织建设工作——在地、市妇联主席培训班上的讲话(1996)
作者:赵地 来源:《七大以来妇女儿童工作文选(1993-1998)》,全国妇联办公厅编 时间:19960714
立足全局 狠抓落实 进一步加强妇联组织建设工作
——在地、市妇联主席培训班上的讲话

同志们:
今天,能够和大家共同探讨妇女工作,我感到很高兴。妇女工作内容很多,任务也很重,建立纵横交错、条块结合的妇女组织网络,是推动妇女工作的组织保证。在这里,我想就妇联组织建设工作谈一些情况和意见。
一、妇联组织建设基本情况
近几年来,各级妇联在加强组织建设方面做了大量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主要体现在:
(1)妇联组织基本健全,组织网络在城市、农村两个方面协调发展的局面初步形成。
目前,全国县以上妇联机构是健全的。30个省(自治区、直辖市)、370个地区(市、区、盟、州)、2837个县(市、区、旗)都有健全的妇联组织。经过这些年的努力,妇联的基层组织也基本建立健全,逐步改变了妇女组织仅设在行政村和街道、居委会的状况,基层妇女组织设置领域不断拓展,城乡妇女组织建设相互促进,协调发展,覆盖面逐步扩大,一个纵横交错、条块结合的妇女组织网络初步形成。
在农村,全国已建乡妇联43928个,占应建数的99.6%;已建农村妇代会747222个,占应建数的99%。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和农村产业结构的调整,农村妇女就业结构和分布也发生了新的变化,各级妇联顺应这种变化,除保持按行政区划在行政村建立妇代会外,在经济比较发达地区的乡、村企业(其中包括乡、村办的“三资”企业)、集贸市场等也都陆续建立了形式不同的妇女组织,目前全国已有乡镇企业妇代会65584个。针对市场经济新形势下农村妇女就业流向变化的趋势而建立相应的妇女组织,确实做到哪里有农村妇女,哪里就有农村妇女组织,这是近几年农村基层妇女组织建设的一个显著成果,这为落实党在农村的中心任务、全面做好农村基层妇女工作提供了组织保证。
在城市,街道、居委会妇女组织作为妇联在城市的传统纵向组织,发展势头良好。目前全国已有街道妇联6734个,占应建数的99.23%,有居委会妇代会95710个,占应建数的98.28%。有些地方积极探索创建了街道所辖地区的机关、企事业单位共同参与的街区妇联、街道妇协、街区妇女工作联谊会等新的组织形式,试行区妇联执委联系制和代表常任制等做法,拓展了区、街、居妇女组织工作对象的覆盖面。在加强街、居妇女组织建设的同时,近几年城市妇女组织网络建设坚持面向全体妇女,协调社会各界的原则,在以下五个方面发展较快:
一是党政群机关、科教文卫等事业单位的妇委会,目前全国30个省已建县以上机关、事业单位妇委会62517个,中央国家机关、中直机关已建部委级单位妇委会84个,比1991年增加61个;二是工会的女职工委员会,它作为妇联最大的团体会员,在开展企业妇女工作中接受妇联业务指导。目前已有县以上厂矿企业女职工委员会20万个;三是民主党派工商联妇委会,目前全国已发展到1369个;四是按行业或专业建立的妇女团体,目前全国已有各类妇女联谊会、协会、学会等3525个,其中全国性的19个,省级的114个;五是新的经济开发区域和组织机构中的妇女组织,全国已在各级个体劳动者协会中建妇委会2782个,在城乡结合地域的新经济开发区、专业市场以及城市的私营企业中,妇女组织也陆续建立。上述六个部分(街、居妇女组织和近几年城市组织网络发展较快的五个方面)形成了城市妇女组织网络的基本构架,它使城市妇女工作的覆盖面拓展到各行、各业在职妇女之中。
(2)妇联干部队伍不断壮大,整体素质有较大提高。
目前全国有乡镇以上专职妇联干部85146人,其中中共党员占65.7%,共青团员占17.4%;在这支队伍中,大学、大专以上学历的占31%,高中、中专文化的占58.36%,30岁以下者占30.5%,31岁至50岁者占65.1%。通过学习培养和实践锻炼,妇联组织已逐步成长起一批敢于正视困难和矛盾,勇于为党和政府排忧解难,善于做群众工作的优秀妇女干部,她们以工作实绩得到了党政领导和社会各界的认同和称赞。妇联干部交流这几年有很大进展。一大批妇联干部被输送到党政机关及其它战线,有许多得到提拔使用,自九0年以来,在省妇联正副主席中,有70位被输送到其它战线担任领导职务,其中有7位已经走上省部级领导岗位;与此同时,一些在党政部门或其他战线工作过的优秀女干部也被交流到妇联系统工作,使各级妇联干部队伍的结构得到改善和优化,整体素质得到提高,增加了妇联组织的活力。
(3)妇女组织的活动内容、工作方式更加适应形势的发展和妇女群众的要求,凝聚力得到增强。
城市、农村基层妇女组织在开展活动内容方面,更加突出了围绕经济建设中心,以“巾帼建功”、“双学双比”活动为载体,以家庭文化建设为龙头,在社会主义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建设中发挥了不可替代的作用。从城市看,“巾帼建功”活动在广大在职妇女中很有影响,解决女工下岗、开展社区服务等,使妇联工作更加紧密围绕全局,贴近群众。从农村看,这几年农村妇女组织组织了上亿农村妇女参加“双学双比”活动,其中9600多万妇女接受了各种实用技术培训,51万妇女取得农民技术员职称,2303万文盲妇女脱盲(为此,全国妇联获联合国教科文组织授予的国际世宗王扫盲奖),培养了106.7万妇女为主体的科技示范户;基层妇女组织在发动妇女开展各种生产经营竞赛的同时,还努力创造条件,面向市场,为参赛妇女提供社会化服务。这样的活动方式及内容得到了各级党和政府的肯定和支持,也深受广大妇女欢迎,因而基层妇女组织凝聚力得到增强。此外,各级妇联还因地制宜,努力创办妇女儿童活动阵地和为妇女儿童服务的,集生产、科研、培训、服务、创收为一体的基地。目前全国各地妇联已创办妇女儿童活动阵地近3000个,兴办集生产、科研、培训、服务、创收为一体的基地80多万个,使妇联组织开展活动有了依托。
值得一提的是,近几年来,在党中央的直接关心和指导下,在各级妇联组织的共同努力下,逐步形成了一个党委、人大、政府及有关部门都来关心和支持妇女工作的良好社会环境,形成了妇女发展是党和政府及全社会的共同责任和任务的共识。从1990年3月8日江泽民总书记发表《全党全社会都要树立马克思主义的妇女观》的讲话,到《妇女权益保障法》、《中国妇女发展纲要》的颁布与实施;从国务院和各级政府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的建立,到各级人大、政协设立有关妇女工作机构,并在调查研究、提出建议等方面开展卓有成效的工作;从“双学双比”、“巾帼建功”等协调机构的建立,到党委、政府各部门围绕妇女工作出台有效政策和措施,这一切都为开展妇女工作营造了很好的社会氛围,而妇女工作得到全党全社会关心和重视的同时,妇联组织建设工作就显得更为紧迫和重要。锦涛同志近两年曾几次谈到要重视妇联自身建设。在去年全国妇联七届三次执委会上,锦涛同志讲话用了三分之一的篇幅谈妇联组织自身建设问题,今年五月底全国妇联党组向锦涛同志汇报工作时,锦涛同志对妇联组织建设的成效予以充分肯定,并且又谈到今后要加强妇联自身建设问题。
应该说,这些年妇联组织建设能够有较大发展,要得益于我们处在这样一个重视妇女工作(包括妇女组织建设工作)的良好社会氛围之中。
尽管妇联组织建设有了较大发展,但仍存在着一些亟待解决的问题:基层妇联组织的覆盖面需要进一步扩大,全国还有1600多个城市居委会和7400多个行政村尚未建立妇代会,相当部分党政群机关、事业单位还未建立妇委会,在城乡结合地区、农村、个体劳动妇女流动的新领域,妇女组织的建立不够普遍;基层妇联干部的素质需要进一步提高,部分基层妇女干部年龄较大,文化偏低(全国乡以上妇联专职干部中还有2000多人为小学或文盲水平,全国仅有17%的农村妇代会主任达到农民技术员水平),工作方式比较陈旧,不能适应新形势对妇联干部的更高要求;乡、街妇联主席兼职者较多,一些地方机构改革后妇联被精简合并,影响了基层妇女组织工作;妇联组织建设的规章制度有待于进一步完善,对各类妇女联谊组织、团体会员的联系、业务指导上需要具体的可操作性强的条例,还缺少比较系统的组织建设和妇干队伍建设的文件和政策规定。这些问题有待于我们在今后的工作中逐步解决。
二、推进妇联组织建设需要把握的几个问题
近几年来,全国各地在推进妇联组织建设工作中有几点经验是共同的,这也正是今后加强妇联组织建设工作中需要注意把握好的几个问题:
(1)必须把加强妇联组织建设作为妇联工作的重要内容。
妇联要围绕党的中心工作开展活动,要为广大妇女群众服务,这一切都必须有畅通的组织渠道作保证,没有组织,无法使活动深入、持久,也无法扩大对妇女的覆盖面。随着形势的不断变化,妇女组织设置领域也会有相应变化。因此,各级妇联应该把组织建设工作作为妇联工作的经常的、重要的内容之一,正确处理好组织和活动的辩证关系。
(2)必须争取当地党政领导的重视和支持。
事实证明,争取党政领导对妇联组织建设工作的支持,是拓展妇女工作的前提保证。凡是当地党政领导大力支持妇女工作的地方,那里的工作就能够打开局面。党政领导的重视和支持主要体现在思想上高度重视,从“男女平等”是我国的基本国策的高度认识妇女工作;工作上大力支持,重视并参与妇女重大活动及“双学双比”“巾帼建功”领导工作,协调解决妇联工作上的困难等;政治上关心,积极提拔使用优秀妇联干部,促进干部交流;政策上保证,在乡、镇、街妇干“农转非”,招聘妇干转干等问题上予以解决,对妇女儿童活动阵地及培训等工作予以政策和资金支持。
争取党政领导的重视和支持,首先要从全局看妇女组织建设工作,主动将自身组织建设纳入到党的基层组织建设整体规划之中;其次要积极做好宣传和争取工作,“有为才能有位”,妇联组织建设有成效,最终要体现在有利于更好地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有利于代表、维护广大妇女利益,调动她们参与经济发展和精神文明建设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做好了这一切,妇联组织建设就会引起党委的重视,一些有利于组织建设的政策就会出台,过去无法解决的工作矛盾和困难就迎刃而解。
(3)必须选好妇女组织的带头人。
从各地工作的实践看,凡是妇女工作开展得比较深入、活跃,妇女组织比较健全的地方和单位,都有好的妇女组织的带头人,都有优化的妇女组织领导班子。事实证明,加强妇女组织建设,选准用好妇女组织带头人是关键,带头人选准用好了,组织就特别具有战斗力,工作覆盖面就不断拓展;带头人选不准,用不好,妇女组织就缺乏活力,甚至形同虚设。
(4)必须用改革的精神研究解决妇女组织建设中的问题,确立依靠社会力量做妇女工作的思想。
随着改革的深化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确立,妇联组织的设置领域、活动内容、工作方式等方面都面临着许多新情况、新问题,在新形势下,各级妇联既要继承和发挥过去的好传统,又要注意经常调查组织建设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用改革的精神研究新情况,探索新办法,解决新问题。各地的经济、文化发展水平不同,妇女群众的实际情况也不同,组织建设的发展很不平衡。这就要求不同的地区在妇联组织建设上因地制宜,征得和尊重当地党委的意见,用改革精神摸索出一条适合本地区实际的好路子。
确立依靠社会力量做妇女工作的思想,改变过去那种什么事都要妇联干部自己亲自做的观念,这也是一种观念的转变和工作思路的改革。
从我们到一些地方调查的情况看,妇女工作如何开展,组织网络如何健全有两种看法:一种是要求全国妇联将工会女职工委员会、各种学会协会联谊会等都作为妇联基层组织,对党政机关科教文卫等事业机构妇委会和联谊组织都要定编制定机构定经费,认为这是做好妇女工作的必要条件。另一种是认为“妇联应在认识上转变那种只有自己亲自做的工作才是妇联工作的单一狭隘观念,树立起开放的全方位开展工作的新观点”,(萍乡市妇联)要“借水行舟,借航出海”,(新余市妇联)“依靠和寻求社会合力”,(南京市妇联)开展妇女工作,主张在组织建设上突出“联”字特色,如:对团体会员加强工作指导,促使其走上“自我服务,自主活动,自筹经费,自我管理,自我发展”的路子。持后一种看法的妇联组织工作都比较活跃,工作情绪饱满,主动性可以充分发挥。
(5)必须强化妇联活动阵地和实体的建设。
妇联组织原有经费基础较差,要使妇女组织有活力、实力和凝聚力,更好地为妇女服务,必须建立自己的活动阵地,增强自己的实力,逐步改变妇联仅靠政府支持和社会赞助开展活动的状况。
三、今后一个时期妇联组织建设的工作思路
在今后一个时期,妇联的组织建设工作重点仍是在基层,要着力抓好以下几点工作:
(1)切实加强对基层组织建设的的领导。
要处理好组织建设和开展活动的辩证关系,把组织建设工作列入到妇联工作的重要日程,把是否重视这项工作作为考察班子工作实绩的重要内容。要层层建立基层组织工作联系点,对不同地区的组织建设工作进行调查研究、探索和分类指导。全国妇联今年下半年将继续组织力量分赴不同类型地区检查妇联组织建设情况。希望各地、县妇联也要对妇联基层组织建设情况进行检查和敦促。组织建设是一项长期的工作,必须常抓不懈。
(2)积极推进妇联基层组织建设及团体会员的发展工作。
按照全国妇联1994年《关于加强妇联基层组织建设的决定精神》,各级妇联要在三年内实现乡(镇)、村(居)两级基层组织建设的工作目标。今年是落实《决定》目标要求的第二年,是实现三年工作目标的关键性一年,目前全国尚有少部分村、居是妇女组织的“空白点”,要与党的基层组织建设相配合,集中力量,切实消灭基层妇女组织空白地。同时,要加大在党政群机关和事业单位建立妇委会的工作力度。党中央对于在机关、事业单位建立妇委会,历来是肯定和支持的,经中央同意的中国妇女“六大”和“七大”章程对此都有明确规定。最近锦涛同志对此也作了明确指示:“建妇委会的问题,妇联的章程中已有规定,中办1988年给妇联党组的复函中对此也有明确意见,就按章程和意见办,不要再有新说法。”锦涛同志这里所说的“不要再有新说法”,是指在机关、事业单位建不建妇委会的问题不必再讨论,就按章程办,我们理解各群众组织之间应该互相支持,互相尊重,不宜互相干预。各地(市、州)妇联要据此精神一如继往地推进这项工作。
要加强妇联团体会员的建设和发展工作,充分发挥团体会员的作用。工会女职工委员会是妇联最大的团体会员,组织健全,有一支较强的专职干部队伍,有活动经费,长期以来也积累了很多女职工工作经验,我们要依靠这支力量去开展企业女职工工作。对于女科技工作者、女领导干部、女企业家等各类妇女联谊组织,要加强指导,鼓励她们广泛团结、联系本行业妇女按妇联提出的任务,结合行业特点开展活动,自我教育、自我服务、自我管理、自我发展。全国妇联从今年开始,今后每年的执委会都请团体会员负责人列席,有关的工作会议也请她们参加,注意发挥她们所代表的妇女群体的作用。今后妇联换届时可以考虑把这部分人选为代表、执委、常委,以使其更好的发挥骨干作用。最近全国妇联正在草拟《团体会员工作条例》,力争年内出台。各地(市、州)妇联应该根据这些精神,做好对同级妇联团体会员的发展和管理工作,加强协调,互相支持,通力合作,形成推进妇女解放运动的巨大合力。
(3)搞好妇联干部队伍建设工作。
最近江泽民同志在建党75周年纪念会上讲到要努力建设高素质的干部队伍。“不论做什么工作,作为党的干部首先是领导干部,都要具备基本的政治业务素质。第一,要有远大的共产主义理想,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坚定地走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坚决贯彻执行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和各项方针政策;第二,努力实践党的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密切联系群众,特别是工农群众,坚决维护人民群众的利益;第三,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一切从实际出发,善于开拓前进,具有唯物辩证的思想方法和工作方法;第四,模范遵纪守法,保持清正廉洁,发扬艰苦奋斗精神,自觉拒腐防变,坚决反对消极腐败现象;第五,刻苦学习,勤奋敬业,不断加强知识积累和经验积累,具备做好本职工作的专业知识和能力。”我们各级妇联干部,都是党的干部队伍的组成部分,所以,对于中央给所有干部提的这些基本要求,我们都要做到。锦涛同志在全国妇联七届三次执委会对妇联干部提出要坚定理想信念,要树立全局观点,要增强群众观点,要注重廉洁自律,要刻苦学习新知识,慕华同志在最近讲话中对妇联干部提出一要学理论,二要学知识,三要学工作方法,根据这些要求,为不断提高妇联干部素质,全国妇联已拟定了“九五”期间妇联干部教育五年规划,同时也将加强对机关、事业单位妇委会和各类妇女联谊组织负责人的培训工作。全国妇联近期还转发了中共浙江省委组织部浙江省妇联下发的《关于进一步加强妇联干部队伍建设的若干意见》,旨在推动各地妇联向浙江省妇联学习,争取党委的重视和关心,为妇联干部的成长及队伍的建设争取政策支持。各地、市、州妇联要据此精神,着力抓好基层妇联干部队伍建设,落实《关于加强妇联基层组织建设的决定》中对村、居妇代会干部的目标要求。
同志们,妇联组织建设是一项长期的、艰巨的工作,而全国370个地、市、州妇联是推动这项工作举足轻重的力量。我想,大家对加强妇联组织建设的重要性和紧迫性是感受很深的,我们也相信,经过大家的共同努力,妇联组织建设会迈出新的步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