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启璪:中国妇女的时代强音(1996)
作者:黄启璪 来源:《中国妇运》,1996年第3期 时间:19960000
中国妇女的时代强音

(一)
“自尊、自信、自立、自强”,是1988年9月召开的中国妇女第六次代表大会向全国妇女发出的号召。这次大会通过的决议中说:“全国各族各界妇女要认清历史责任,振奋自尊、自信、自立、自强精神,同全国人民一道团结奋斗,在建设具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的伟大实践中,推进妇女解放事业。”
我清楚地记得,参加会议的一千二百多名代表在会议期间曾就此进行过热烈的讨论。从总结回顾中国妇女运动历史经验到分析当今的时代特点,大家一致认为,在我国实行改革开放、加速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新时期,中国妇女要争取自身的进一步解放,必须努力提高思想道德素质、科学文化素质和身体健康素质,自尊、自信、自立、自强。
我们倡导的自尊,是希望女性尊重自己的人格、国格,珍视并维护女性作为国家主人的尊严与价值,不要自轻自贱。
我们倡导的自信,是希望女性树立正确的理想和人生信念,坚信自身的力量、潜能和优势,不要妄自菲薄。
我们倡导的自立,是希望女性具有独立自主精神,学习和掌握科学知识与本领,能自立于社会,自立于人群,反对依附和盲目顺从。
我们倡导的自强,是激励女性艰苦奋斗,拼搏进取,奋发有为,对国家、民族做出应有的贡献,反对自卑自弱。
全国妇联主席陈慕华同志在中国妇女“六大”的闭幕式上,还从改革与发展的大局出发,就“四自”精神作了进一步阐述。她说:“改革的深入进行,为我们广大妇女提供了施展自己智慧才能的新天地和发展自身优势特点的新机遇。随着改革的深化,各项事业向我们提出了越来越高的要求,需要我们具备胜任业务的各种知识和技能,面对着时代的要求,我们有志气的中国妇女,应该做到自尊、自信、自立、自强,奋斗不息,以自己的能力与成绩,赢得社会的承认并立于不败之地。”她的这些讲话,全场代表以长时间的热烈掌声表示了认同。
妇女“六大”以后,“四自”口号广泛传播开来,成为激励中国妇女奋发进取、自强不息的精神力量。
(二)
令人高兴的是,中国妇女“六大”提出的“四自”口号,得到党和国家的充分肯定和热情支持。
1989年12月21日中共中央发出的《关于加强和改善党对工会、共青团、妇联工作领导的通知》中写道:“妇联要教育广大妇女‘自尊、自信、自立、自强’,激励她们奋发上进,在建设和改革事业中充分发挥聪明才智和积极作用”。
1990年3月7日,江泽民总书记在纪念“三八”国际劳动妇女节80周年大会的讲话中说:“党和政府对广大妇女寄予殷切的希望,为了更好地担当起各方面的任务,希望你们努力提高素质,学习文化科学技术知识,发扬‘自尊、自信、自立、自强’精神进一步增强历史使命感和社会责任感,做社会主义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新女性。”
1992年4月3日,第七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这是我国制定的第一部专门保护妇女权益的基本法。该法在“总则”中规定:“国家鼓励妇女自尊、自信、自立、自强,运用法律维护自身的权益。”
1995年2月27日,国务院颁布的《中国妇女发展纲要》(1995-2000年)的序言中规定:“在今后几年中,妇女发展的任务是:动员和组织全国各族妇女投身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全面提高素质,依法维护妇女权益,进一步提高妇女地位。广大妇女要发扬自尊、自信、自立、自强的精神,在推动社会发展的过程中求得自身的进步和发展。”
以上回顾告诉我们,由妇女群众团体在8年前提出的“四自”口号,已被国家写进了法律、纲要和文件;已作为党和国家的领导人对全国亿万妇女姐妹的殷殷托和亲切鼓励。这正体现了新中国妇女运动的最大特点,即:在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下,社会主义国家法律与政策的保障和亿万妇女群众的自觉奋起紧密地结合在一起。
(三)
“四自”口号的提出,有深刻的历史原因,也继承了中国妇女解放运动先驱们的光荣传统。
马克思主义妇女观告诉我们,妇女在创造人类文明、推动社会发展中具有伟大的作用。妇女与男子同是社会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的创造者,同是人类历史前进的推动者。应该具有同等的人格和尊严,同等的权利和地位。妇女还为人类的繁衍做出了特殊的贡献。她们哺育了一代代新生命,培育了千百万的英雄、学者和文学家、艺术家。然而,在人类社会发展的进程中,在生产力发展的一定阶段上,随着社会分工、私有制和阶级对立的出现,妇女却沦为受奴役、受压迫的地位。
中国长期处于封建社会,封建宗法制定是以男子为中心的制度,妇女不占有生产资料,经济上依附于男子,于是在政治法律、文化教育、社会地位、伦理道德、婚姻家庭乃至风俗习惯等方面,都深深刻下男尊女卑的印记。中国封建社会流传下来的“三纲”(君为臣纲,父为子纲,夫为妻纲)、“三从”(未嫁从父,既嫁从夫,夫死从子)、“四德”(妇德、妇言、妇容、妇功)的封建礼教,象无形的绳索严重束缚着人们的心灵。旧中国妇女从生到死,都没有独立的社会地位和独立的人格。敬爱的邓颖超同志早在“五四”时期,就因天津师范毕业生张嗣QING(女旁加情的右半边)因婚姻痛苦而自杀的事件,悲愤地写下了《姐妹们起来哟》的文章,对中国几千年封建社会对女性的压迫作了最尖锐的的控诉:“中国的文化、历史、制度、习惯、法律上,概不承认女子是一个‘人’,视女子为玩物、为奴隶,这是人类的耻辱,也是人类的遗憾。”
为了彻底改变这种不合理的社会现象,我国许多妇女解放运动的先驱,在积极投身反帝反封建斗争的同时,就致力于争取妇女的解放,她们几乎是众口一词地大声疾呼要唤起女性的自觉。1904年,《女子世界》发表了署名为“三自女士”的文章,提倡女性“三自”:首先是“自重”,即克服自卑自贱的奴隶思想,自己尊重自己;其次是“自立”,即参加社会劳动,自食其力,经济上不依赖男子;再次是“自主”,即婚姻问题自己做主。1907年,鉴湖女侠秋瑾在《中国女报》发刊词中指出:“人心薄弱,不克自立,扶得东来西又倒,于我妇女尤甚。”她敬告姐妹们:“但凡一个人,只怕自己没有志气,如有志气,何尝不可求一个自立的基础、自活的艺业呢?”1911年,我国妇女运动杰出领袖向警予同志在湖南常德女子师范学校与姊妹们共同创作的誓词中说:“振奋女子志气,励志读书,男女平等,图强获胜。”十年后,她在法国勤工俭学期间,又与开放海外大学女子请愿团的姐妹们一起,提倡了“女子尤应具有自动自决自助之精神”的主张。1923年,邓颖超同志著文号召女性凭自己的力量、自己的努力和勇敢创造精神去开垦“新人生、新事业、新天地、新光明”。1947年,蔡畅同志在《一个女人能干什么》的讲话中生动的讲道:“一个女人能干什么?我的回答是:‘能干,什么也能干,不干,什么也不能干,能干又不能干,不能干又能干。’”这个讲话,辩证地说明了女性立志的重要性。
上述妇女运动前辈关于妇女自觉意识的精辟论述,曾极大地教育和鼓舞了众多的中国妇女冲破重重阻力,走出家庭,求知求学,走上社会。还有一批女性毅然参加了革命,与男子并肩投身这个共产党领导的波澜壮阔的争取民族解放和阶级解放的洪流。中国妇女正是以对革命巨变的巨大参与活动和出色的成就,才获得了在法律上与男子平等的地位和广泛的权利。毛泽东同志曾说:“全国妇女起来之日,就是中国革命胜利之时。”这是对中国妇女自觉奋起革命的伟大历史作用的热烈称颂。不难看出,今天提出的“四自”精神,正是对中国妇女运动光荣传统的继承和发扬。
(四)
新中国成立以后,法律保障妇女在政治、经济、社会、文化和家庭生活等各个方面享有与男子完全平等的权利。我国的社会主义制度和各方面建设事业的前进,为妇女全面参与社会发展提供了广阔的天地。特别是改革开放十多年来,全国妇女受教育水平的不断提高,就业人数大幅度上升,生活状况日益改善,眼界更加开阔,大批优秀女性人才脱颖而出。1949-1988年全国有2485.8万名妇女获先进生产(工作)者称号,1978-1992年有572名杰出的女性获全国劳动模范光荣称号。全国妇联在总结她们的经验时,发现所有这些先进妇女在通向成功的道路上,都遇到过困难、挫折、坎坷,她们之所以能百折不挠,奋勇前进,除了对祖国的忠诚,对事业的执著追求及掌握了较多的科学文化知识和本领外,都有“自尊、自信、自立、自强”的良好心理素质。
全国妇联1995年评选的“十大女杰”之一、我军空兵某师副师长、功勋飞行员岳喜翠,入伍30年来共飞行5180个小时,多次出色完成紧急空运、科学试验、抢险救灾和人工降雨降雪等重要任务,由于她不畏艰险,成竹在胸,在一次次急、难、险的飞行任务面前,她向来只有一句斩钉截铁的话:“飞!”
另一位女杰,陕西省靖边县东坑乡女农民牛玉琴,10年来带领全家披星戴月,在毛素乌沙漠上植树造林。啃干粮、喝凉水,卖家产,借外债,投资5万元,种下了一片长10里、宽3里的林带。这期间,她丈夫患骨癌住院九次,七次手术,终于病故。她强忍悲痛,奋力拼搏,完成了治沙造林1.7万亩的壮举。她还出资2万元,盖起了一所以夫妻俩名字命名的“旺琴小学”,使方圆5里内的60名适龄儿童就近入学。由于她在改善生态环境方面的杰出贡献,联合国粮农组织1993年授予她“拉奥博士”奖。
在我国,还有许多德才兼备的杰出女性在党的教育培养下陆续走上了各级领导岗位,她们都是实践“四自”建设的带头人。
我国对外经济贸易合作部部长吴仪的体会是:“女同志要克服男性偏见,要靠自身的努力奋斗”。她还有一句口头语:“小女子豁出去了。”
化工部部长顾秀莲说:“参加革命,要当标兵,绝不当逃兵”,“一定要在前人的基础上再前进一步。”
中共中央统战部副部长刘延东说:“男女平等关键是素质的平等。立志是事业的大门。”
通联集团总经理李慧芬说:“成长,靠自强不息!”
《中国日报》常务副主编黄庆说:“女人,不是弱者。”
……
她们的话语,无不闪现着“四自”精神的光芒。
新中国妇女的“四自”精神,在去年9月举行的第四次世界妇女大会和’95非政府组织妇女论坛上,得到了集中的展现。5千名各族各界中国妇女举办了63场专题研讨会。她们面对五大洲妇女侃侃而谈,用实事和数字介绍了中国妇女在参政、就业、教育、保健、环境保护、婚姻家庭及维护妇女人权等方面取得的进步与成就,令各国与会者刮目相看。在首都女教授联谊会举办的“女教授与女大学生”研讨会上,6名女教授用流利的英语作了主旨发言,外国与会者纷纷赞扬说:“这是真正的论坛!”,“这个会场充满了爆发的力量!”,“应该把这次研讨会作为建立世界女教授联谊会的起点!”在一次由欧洲妇女举办的研讨会上,全国人大代表、劳动模范、山西平顺县西沟村妇代会主任申纪兰同志落落大方地介绍了自己参政的经验,几十名外国妇女热烈鼓掌,有节奏地齐声欢呼:“申纪兰,申纪兰。”中国妇女的“四自”精神,为祖国赢得了荣誉。
(五)
祖国在前进,历史又翻开了新的一页。
党的十四届五中全会提出的《中共中央关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九五”计划和2010年远景目标的建议》,从宏观上、战略上、政策上为我国今后15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指明了方向,也为全中国妇女的进步与发展指明了方向。
今后15年是我国社会主义现代化事业承前启后、继往开来的重要时期,是加快经济体制转换和经济增长方式转变的重要时期,是致力于经济与社会协调发展、物质文明建设与精神文明建设相互促进的重要时期。实现党提出的今后15年的远景目标,离不开占人口半数的妇女群众的广泛参与和自觉奋斗,只有充分发挥妇女在两个文明建设中的“半边天”作用,把她们的积极性最大限度地调动起来,发挥出来,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的伟大事业才能成功。这是时代赋予我们的崇高使命,也是妇女解放运动自身发展的需要。
在新的形势和任务面前,我们更需要激励全国各族各界妇女自尊、自信、自立、自强,为实现跨世纪的宏伟目标贡献智慧和力量。当前,有三点是很重要的:
一、鼓励妇女勇于迎接改革的挑战
实现经济体制和经济增长方式这两个具有全局意义的根本性转变,是实现未来15年奋斗目标的关键所在。经济体制改革的中心环节是深化国有企业的改革,这场改革既给妇女带来机遇,又给妇女带来挑战。妇女发扬“四自”精神,就要勇敢地迎接挑战。在一些停产半停产企业中,部分女职工将不可避免地面临下岗和转岗。我们要教育和引导女职工理解改革、支持改革,不泄气、不彷惶,不是“等、靠、要”,而是以创业精神去闯出摆脱困境的新天地。近3年来,全国妇联总结推广了辽宁、天津、上海等地妇联发动下岗女工兴办第三产业的经验,仅辽宁省就安置了10万女工,天津市就安置了3万女工。只有把政府的帮助和群众的生产自救结合起来,才能更好的战胜改革进程中的困难。
辽宁抚顺市化工九厂女工张世芹,1987年因企业效益不好被“放长假”。她面对人生的转折不低头,卖过瓜果蔬菜,做过面卷油条。1989年她靠做小买卖积攒起来的几万元资金租厂房、买设备,瞄准市场需要,办起了辽东合成防水厂。建厂5年来,她的企业已实现产值3400万元,利税1000万元,安置待业和下岗人员164人,为发展经济和社会稳定做出了贡献。由于她在办厂过程中刻苦学习科技知识,研制成了薄质叠层渗漏防水材料,获得国家专利,被国家专利局授予女发明家称号,实践了她所说的“活着就要活出人生的价值。”从张世芹的事迹中,我们看到“四自”精神在改革过程中多么重要。
二、引导妇女在自身素质上下功夫
当今世界正处于历史性的大变动中,竞争日趋激烈。世界范围的经济、文化和科技的竞争,归根到底是民族素质的竞争。妇女占人口半数,是一支伟大的人力资源,妇女素质的高低关系到民族素质的高低,也是妇女能不能自立自强的关键所在。全国妇联一直把提高妇女的整体素质作为长期的战略任务。在农村,妇联联合12个政府部门连续7年开展了“双学双比”(学文化、学技术、比成绩、比贡献)竞赛活动,有9600万女农民接受了实用技术培训,58万女农民获得了女能手称号。妇女们学习掌握了农业科学技术,在农村各业生产中发挥了生力军作用。在城市,妇联也联合12个政府部门和团体,开展了“巾帼建功”活动,鼓励妇女立足本职,积极进取,学文化、学技术、学科学、学管理,开展岗位建功、岗位成才;组织行业竞赛,树立行业标兵。5年来,有17万女职工评为“巾帼建功”标兵。
河北省唐山市迁安县红石崖村妇代会主任裴桂莲,在首钢办矿征用了全村的土地,男人全进了厂矿当工人的情况下,带领全村55位女劳力开发荒山种果树,边干边学技术。现在,55名妇女全部考上了果树栽培技术员,裴桂莲等5人还评上了助理园艺师,4座荒山变成了花果山,1995年全村人均收入4890元。她培育的果树3年即进入盛果期,农科院果树专家也为之叹服。事实说明,妇女只有努力学文化、学技术,提高对科技的吸收和应用水平,才能不断增强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的适应能力和竞争能力,也才能成为未来世纪的主人。
三、发挥妇女在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中的特殊作用
按照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总体要求,必须把建设社会主义精神文明提到更加突出的位置。在改革开放的过程中,能否抵御拜金主义、享乐主义和极端个人主义等腐朽思想的侵蚀,也是对包括妇女在内的全体干部和群众的考验。发扬“四自”精神,就要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婚恋观,这是一个人的立身之本、为人之道。
全国妇联倡导在“九五”期间开展“巾帼文明系列行动”,旨在倡导建立文明、平等、和睦、幸福的家庭,树立关心集体,助人为乐,尊老爱幼,见义勇为的文明新风,养成保护环境,爱护公物,崇尚节俭,尊纪守法,遵守公德的文明习惯和观念,坚决反对封建迷信、赌博吸毒、卖淫嫖娼、制黄贩黄等社会丑恶现象及犯罪行为。全国的妇女、全国的母亲都行动起来,定将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做出特殊的贡献。这里,也不得不指出,有少数女性在金钱的诱惑下自轻自贱,是我们在提倡“四自”精神时要坚决反对的。
在结束本文前,我不禁想起,去年9月4日,在中国政府为第四次世界妇女大会举行的欢迎仪式上,江泽民主席作了重要讲话,当他讲到中国十分重视妇女的发展与进步,把男女平等作为促进我国社会发展的一项基本国策时,全场万余名各国代表欢声雷动。在场的许多中国妇女都激动地说:“在世界妇女大会上,我们增强了民族自尊心、自信心和自豪感!”此时此刻,我又忆起一位妇女运动前辈在书中介绍过的一首歌,那是中国妇女在“五四”时期唱的:
“女国民,女国民,大哉女国民!
二十世纪,谁敢再说男尊女子轻?
愿我姐妹,早日讲求道德与学问,
将来做个顶天立地大哉女国民!”

当年妇女在歌中表达的愿望,今天在党的领导下正在成为现实。
又一个春天到来了,愿亿万中华女儿迎着春光,继续高歌前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