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九七五年关于妇女的平等地位和她们对发展与和平的贡献的墨西哥宣言(1975)
发表部门:联合国 发表时间:19750702
一九七五年关于妇女的平等地位和她们对发展与和平的贡献的墨西哥宣言

国际妇女年世界会议,
意识到妇女占全世界人口的一半,她们的问题是整个社会的问题,同时意识到妇女目前的经济、政治和社会情况的变革必须成为改变那些妨碍真正满足她们需要的结构和态度所作努力的一个组成部分,
认识到以联合国宪章原则为基础的国际合作应予发展和加强,以便寻求世界各种问题的解决办法并建立一个基于公平和正义的国际大家庭,
回顾联合国人民签署宪章的时候曾承担如下的具体义务:“欲免后世再遭......战祸,重申基本人权,人格尊严与价值,以及男女与大小各国平等权利之信念,并促成大自由中之社会进步及改善之民生”,
注意到自联合国成立以来,曾通过一些非常重要的国际文书,其中最具有关键性的是:世界人权宣言,给予殖民地国家和人民独立言、联合国第二个发展十年国际发展战略和以各国经济权利和义务宪章为基础的建立新的国际经济秩序的宣言和行动纲领,
考虑到联合国消除对妇女歧视宣言认为“歧视妇女有损人类尊严及家庭与社会之福利,阻止妇女以与男子平等之条件参加其国内政治、社会、经济与文化生活,实为充分发展妇女服务其国家与人类潜力之障碍”,
回顾大会在一九七二年十二月十八日第3010(XXVII)号决议里宣布一九七五年为国际妇女年,在这一年内应致力于加紧采取行动以促进男女平等,保证妇女参与全面发展的努力,和增加妇女对加强世界和平的贡献,
又回顾经济及社会理事会一九七四年五月十六日第1849(LVI)号决议通过了国际妇女年的方案,且大会一九七四年十二月十日第3275(XXIX)号决议要求充分执行这个方案,
计及妇女在人类历史上所起的作用,特别是为争取民族解放,加强国际和平,及消除帝国主义、新老殖民主义、外国占领、犹太复国主义、外国统治、种族主义和种族隔离的斗争中所起的作用,
强调妇女更大地和平等地参加一切决策阶层,对于加速发展的步调与维持和平将会作出决定性的贡献,
又强调一切国家的妇女和男子应有平等的权利和义务,而且一切国家都有责任创造必要的条件促成其实现并予以履行,
认识到全世界的妇女,尽管她们之间有不同之处,现在和过去都有遭受不平等待遇的痛苦经验,且随着她们对这种现象认识的增加,她们将会成为对反抗任何形式的压迫,如新老殖民主义、犹太复国主义、种族歧视和种族隔离的压迫进行斗争的自然盟友,由此形成今日世界经济和社会改革的一股巨大的革命潜力,
认识到各个社会的社会和经济结构的变革,虽然也是先决条件,但其本身并不能保证立即提高这个长久陷于不利处境的一个群体的地位,因此必须对妇女充分、立即和尽早参加国家和国际生活的问题给予迫切考虑,
强调发展不足所强加于妇女的双重剥削负担必需立即解除,且目前不公平的国际经济关系制度严重地妨碍为履行这项目标而制定的国家政策的充分执行,
意识到妇女生育子女的任务不应成为不平等和歧视的理由,且养育子女的责任须由妇女,男子和整个社会共同负担,
又认识到有迫切需要增进妇女的地位和寻求更有效的方法和战略、使她们有同男子一样的机会积极参加她们本国的发展并对世界和平的实现,作出贡献,
深信妇女必须在促进、实现和维持国际和平方面发挥重要的作用,并且深信必须鼓励她们参加为这个目的设立的国家组织和国际组织,以便致力于和平,
认为必须促进国家、区域和国际行动,在这种行动中,国际妇女年世界会议通过的世界行动计划的执行应对达到平等、发展与和平作出重大的贡献,
决定颁布如下各项原则:
1.男女平等是指男女的人的尊严和价值的平等以及男女权利、机会和责任的平等。
2.妨碍妇女享有同男子平等地位的一切障碍必须排除,以便保证妇女充分参与国家的发展并参加争取和维持国际和平。
3.国家有责任创办必要的设施,使妇女可以参与社会上的工作,同时她们的子女也得到适当的照顾。
4.全国性的非政府组织应协助妇女利用她们的机会,促进有关妇女权利的教育和知识,并与各自国家政府合作,以便对提高妇女地位作出贡献。
5.男女在家庭里和社会上具有同等的权利和责任。在家庭里,应保证男女平等,因为家庭是社会的基本单位,也是培养人类关系的地方。男子应该更积极地、更有创造性地,而且更负责任地参加家庭生活,使家庭生活健全发展,以便妇女能够加紧参与社会的活动,并使夫妻双方都可以有效地兼顾家务和职业。
6.妇女同男子一样,也需要得到最充分地发展她们自己知识方面的潜力。因此,国家的政策和方案应为妇女提供接受各级教育和训练的充分平等机会,同时保证这些方案和政策有意识地指导她们按照她们自我发展的需要和国家发展的需要,担任新的职业和新的任务。
7.坚决重申妇女就业、同工同酬、在工作升迁方面享有平等的条件和机会的权利,以及妇女充分地,满足地参与经济活动的一切其他权利。考虑到世界经济关系必须改造,所以目前迫切需要重新审查这些原则,使它们能够有效执行。这种改造使妇女有更大的机会参与国家经济、社会、政治和文化生活的潮流。
8.宣传和新闻方面的一切工具,以及一切文化宣传机构,应优先注意到它们有责任帮助消除目前仍然阻碍妇女发展的各种态度和文化因素,并积极宣扬妇女负起各种不断改变和扩大的任务对社会的价值。
9.妇女在政治方面的决策和其他层面上积极参与国家和世界事务,是妇女充分行使平等权利、进一步发展和促进国家福利的先决条件,因此应提供必要资源,使妇女可能参与本国和国际社会的政治生活。
10.权利的平等有若干相应的责任;因此,妇女有责任充分利用她们可以得到的机会,并履行她们对家庭、国家和人类的职责。
11.社会教育的主要目标之一应该是教导对人身完整性的尊重及其在人类生活中的合理地位。人的身体,不分男女,都是不可侵犯的,对人身的尊重是人的尊严和自由的一个基本要素。
12.每一对夫妇和每一个人都有权自由地和负责地决定是否要生育子女,并决定子女的人数和生育间隔,也有权获得这方面所需的知识、教育和方法。
13.尊重人的尊严,包括每个妇女有权自由决定是否要结婚。
14.不平等问题对全世界绝大多数妇女都有影响,且与发展不足问题有密切的关系而发展不足问题不但是国内不适当的结构所造成的结果,也是极不公正的世界经济制度所造成的结果。
15.任何一个国家的充分、彻底的发展都需要妇女与男子尽量参加所有领域的活动:不充分利用约占世界人口一半的妇女的潜力,会严重地妨碍社会和经济发展。
16.发展的终极目标是达到人人生活素质的改善,这不仅是指经济和其他物质资源的发展,还指人类在身体、道德、知识和文化方面的成长。
17.为了使妇女参与发展,各国应从事本国经济和社会政策的必要变革,因为妇女有权参与全面发展的努力并对其作出贡献。
18.国际经济关系的现状造成重大的障碍,阻止更有效地利用一切人类和物质的潜力来加速发展并改进发展中国家的生活水平,以求扫除全人类、尤其是妇女所关心的饥饿、儿童死亡率、失业、文盲、无知和落后等问题。因此必须紧急地建立并执行新的国际经济秩序,这个秩序是以各国经济权利和义务宪章为基本要素,并以所有国家不论其社会和经济制度如何,彼此之间公平、主权平等、互相依赖、互利、合作,以和平共处和整个国际社会促进一切国家特别是发展中国家的经济和社会进展的原则,和以国际社会各成员国共同进步为基础。
19.每个国家对本国的自然资源、财富和一切经济活动的完全和永久主权的原则及其为了表现这种主权而实行国有化的不容剥夺权利,是经济和社会发展过程中的基本先决条件。
20.经济和社会目标的实现,虽然是实现妇女权利的基本条件,但本身却不能促成妇女在同男子平等的基础上充分参与发展,除非采取特别措施来消除对妇女的一切形式的歧视。因此,很重要的一点是拟订并执行发展范式,促使妇女参加一切方面的工作,提高妇女在这些方面工作上的地位,并为她们提供教育的平等机会和便利家务劳动的服务。
2l.世界上各个广大地区农业部门的现代化,是进步的不可缺少的要素,这特别是因为它创造了机会,让千百万农业妇女参与发展工作。各国政府、联合国、联合国各专门机构、以及其他主管区域性和国际性组织,都应支持以尽量利用潜在力量并培养农村妇女自力更生为目的的各项计划项目。
22. 必须强调的一点是,即使具备经济、社会和法律方面的必要条件,并有适当的态度促进妇女充分而平等地参加社会工作,但使妇女更为加紧参与发展的努力和措施,必须列为全面性的社会和经济发展的一个组成部分,才能顺利执行。妇女充分参加各种经济、社会、政治和文化部门工作是一个重要的迹象,显示出各国人民及其发展的有力进展。个别的人权只有在全面发展的范围内才能实现。
23.这个世界上,国与国之间的关系必须遵守下列原则,本宣言考虑的目标才能实现:各国主权平等,各国人民自由自决,不用武力取得或图谋取得领土,禁止承认用武力取得的领土、领土完整和保卫领土的权利、不干涉别国内政等。在同样方式下,人与人之间的关系也应遵守男女权利平等的最高原则。
24.国际合作与和平需要实现民族解放和独立、消除新老殖民主义、外国占领、犹太复国主义,种族隔离和一切形式的种族歧视以及承认各国人民的尊严和他们自决的权利。
25.妇女在家庭、社会、国家和世界所有各领域的生活中对促进和平负有重大的任务。就这一点来说,妇女必须同男子平等参与所有各级有助于促进和平的决策过程。
26.妇女应同男子一起努力消除新老殖民主义、帝国主义、外国统治和占领、犹太复国主义、种族隔离、种族歧视、制止用武力取得土地、和不承认用武力取得的土地,因为这些作法使男女和儿童遭受无穷的痛苦。
27.应支持全世界各国的妇女团结起来,抗议联合国所谴责的侵害人权事情,对男女和儿童施行的一切形式的压迫和不人道待遇,包括监禁、拷打、屠杀、集体惩罚、毁坏房屋、强行驱逐和专断地限制行动,都应视为危害人类的罪行,并违反世界人权宣言和其他国际文书。
28.全世界的妇女应团结起来,根除对妇女和少女施行的侵害人权行为,例如:强奸、卖淫、人身侵害、精神虐待、童婚、逼婚和买卖式的婚姻。
29.和平的必要条件是妇女和男子应反对以任何方式干涉别国内政,不论这种干涉是由其他国家或跨国公司公开或秘密进行。和平的另一必要条件,是妇女和男子也应提倡尊重国家不受任何方式的政治和经济压力或胁迫,建立本国经济、社会和政治制度的主权权利。
30.妇女和男子应处在有效国际管制下,从核裁军开始,实行真正全面彻底裁军。在真正的裁军没有达成以前,世界各地的妇女和男子必须保持警惕,竭尽一切努力来争取并维护国际和平。
为此,
国际妇女年世界会议
1.确认它对国际妇女年的目标,即平等、发展与和平的信念;
2.宣告承诺力求实现这些目标;
3.各国政府、整个联合国系统、区域性和国际性的政府间组织和整个国际社会,致力于建立一个公正的社会,使男女和儿童都能在这个社会里过着尊严、自由、正义和繁荣的生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