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件(续4)(1985)
发表部门:联合国 发表时间:19850726
附件

会议没有采取行动的各项决议草案和一项宣言草案案文

澳大利亚、哥伦比亚、古巴、多米尼加共和国、厄瓜多尔、萨尔瓦多、印度尼西亚、意大利、摩洛哥、尼日利亚、巴拿马、西班牙、斯里兰卡、委内瑞拉和赞比亚:
决议草案

提高妇女地位国际训练研究所
(经修订的A/CONF.116/C.2/L.24号文件)

审查和评价联合国妇女十年:平等、发展与和平成就世界会议,
回顾国际妇女年世界会议通过的建议成立提高妇女地位国际训练研究所的第26号决议,
又回顾联合国妇女十年:平等、发展与和平世界会议通过的第38号决议,该决议满意地注意到按照上述决议成立了训研所,
满意地注意到大会1985年4月12日第39/122号决议核可了训研所旨在从事国际一级的研究和制订培训方案以促进动员妇女参与发展的章程,
注意到训研所的工作方式是利用在国际、区域和国家各级建立连络网来履行其职责,
意识到训研所工作方案取得了重要成果,尤其是在关于妇女的指示数字和统计方面,妇女在国际经济关系中的作用和地位方面,以及诸如供水和卫生、工业和能源方面的部门性活动中,
认识到研究、培训和情报资料活动对执行前瞻性战略的重要意义,
1. 建议:
(a)训研所应加强其研究和培训方面的活动,以拟出与妇女更多地参与发展有关的政策分析和制订规划和方案的方法,在这方面,训研所…?保持在最低水平;
(b)在其方案活动中应特别强调与妇女和发展、培训、信息、文件和通讯方案、包括建立资料库有关的创新做法;
(c)训研所应特别加强其在国家和区域一级关于妇女统计数字、指示数字和数据的活动;
2. 请联合国系统内外的机构和组织继续与训研所合作,加强有关妇女和发展方案的合作安排网;
3. 敦促各国、各政府间组织和非政府组织考虑到训研所工作的长期设想,向联合国提高妇女地位国际训练研究所信托基金捐款。

保加利亚、埃及*和法国:决议草案
(*代表77国集团成员国。)

粮食保障
(A/CONF.116/C.2/L.25号文件)

审查和评价联合国妇女十年:平等、发展与和平成就世界会议,
关注世界上某些地区、特别是非洲普遍存在的饥荒现象,
考虑到持续不断的干旱和日益严重的沙漠化以及世界经济危机的不利影响,严重打乱了发展方面的工作,并加剧了非洲的饥荒和营养不良现象,
回顾1981年在内罗毕召开的非洲统一组织国家和政府首脑会议所通过的有关非洲饥荒的宣言和粮食组织关于非洲饥荒的宣言,
考虑到有必要采取紧急行动来解救受到饥荒威胁的非洲各国人民,
回顾《拉各斯行动计划》,该计划建议建立一个粮食救济支助机构,
欢迎非统组织国家和政府首脑第二十届首脑会议作出的有关为应付非洲的干旱和饥荒情况设立一个特别紧急援助基金的决定第AHG/Res.133(XX)号决议,
还认识到有必要执行优先考虑粮食作物,供应市场菜蔬的农圃以及利用水产资源的农业政策,以便实现粮食自给,
考虑到妇女在粮食系统中所起的重要作用,
1. 要求消除世界上特别是非洲的饥饿现象;
2. 建议为此目的在同饥饿进行斗争的过程中,执行一项协调一致的、综合的团结政策,特别是在非洲国家间执行这样的政策;
3. 请国际社会、联合国系统各机构和各专业方案以及各非政府组织向为应付非洲的干旱和饥荒情况而设立的特别紧急援助基金提供捐款;
4. 建议加强有关妇女在粮食生产中作用的研究;
5. 申明有必要使农业管理人员和技术人员了解和认识妇女在粮食生产中的重要作用,并为她们提供这方面的培训;
6. 建议特别注意对妇女进行有关农业、林业、畜牧和养护技术的培训,并向她们提供有效参与执行粮食政策所必不可少的所有生产要素(特别是土地、肥料、农业信贷)和减轻家务的设备;
7. 建议采取各种措施,利用业已经过时间考验的传统组织的技术、方法和形式;
8. 要求国家妇女组织参与制订和执行旨在非洲国家实现粮食自给的农业政策和方案,并参与粮食援助的分配;
9. 建议将粮食援助改为着眼于执行旨在实现粮食自给的农业方案。

中国、法国、德意志联邦共和国、印度尼西亚、马里*、巴基斯坦、巴布亚新几内亚、菲律宾、萨摩亚、斯里兰卡和美利坚合众国:决议草案
(*代表非洲小组成员国。)

到2000年的妇女方案
(A/CONF.116/C.2/L.26号文件)

审查和评价联合国妇女十年:平等、发展与和平成就世界会议,
回顾经济及社会理事会关于妇女方案的决议,
考虑到在妇女十年中为提高妇女地位所作的努力,并考虑到这些努力所引起的希望和期望,
强调必须保证妇女在各级参与制订和执行发展计划和政策,
1. 建议各国政府和所有的政府机构和非政府机构尽一切努力实行提高妇女地位前瞻性执行战略和克服1986年至2000年期间实现联合国妇女十年:平等、发展与和平的目的和目标所遇障碍的具体措施;
2. 吁请联合国和各有关机构在国家、区域和分区域各级对妇女方案和活动进行定期评价;
3. 吁请决策者和捐助者确保在各种发展方案和项目中考虑到妇女的需要;
4. 迫切吁请供资机构划拨更多的必要的财政资源用于执行提高妇女地位前瞻性执行战略和克服1986年至2000年期间实现联合国妇女十年:平等、发展与和平的目的和目标所遇障碍的具体措施范围内的方案。

比利时、加拿大、中国、丹麦、埃及*、法国、德意志联邦共和国、罗马教廷、意大利、卢森堡和美利坚合众国:决议草案
(*代表77国集团成员国。)

非洲的干旱和沙漠化
(经修订的A/CONF.116/C.2/L.27号文件)

审查和评价联合国妇女十年:平等、发展与和平成就世界会议,
注意到导致沙漠化的干旱现象影响到三分之二以上的非洲国家,甚至是世界其他地区,
考虑到干旱已带来严重的后果,例如丧失生命及人口大规模迁移,大批屠杀牲口,这又不断威胁着千百万人的生命和经济生存,
注意到干旱对遭沙漠化危害国家的经济的广泛影响,
回顾非洲统一组织关于主办一个非洲干旱和沙漠化问题特别会议的决定,
回顾联合国非洲经济委员会(非洲经委会)1984年5月26日关于通过一项对抗非洲干旱影响的行动计划的第499/XIX号决议,
回顾1984年7月17日和18日在达喀尔举行的制订萨赫勒抗旱常设国家间委员会(萨赫勒抗旱委员会)国家、西非经济共同体国家、马格里布成员国家以及埃及和苏丹的防治沙漠化共同政策部长级会议,
考虑到1984年10月在阿鲁沙举行的非洲区域会议的前瞻性战略,其中强调干旱和沙漠化对妇女地位的影响,
回顾粮农组织已宣布1985年为国际森林年,
1. 承认非洲国家为执行一项协调一致的水资源政策所作出的共同努力、生产制度的改善、生态平衡的恢复以及机制和强制措施的采用;
2. 仍请这些国家制订一项根据不利气候假说及人们有效参与的治沙战略;
3. 建议各国妇女组织促使人们觉察必须有力地防治沙漠化,其办法是:发起重新造林和防止林火运动,利用改良火炉或任何其他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以节省木材;
4. 建议各国及各国际组织在重新造林的各个领域内采取行动以进一步征聘、训练、教育和提升妇女,包括从决策到方案执行的各个方面;
5. 吁请国际社会、联合国系统各实务性规划署和机构特别是联合国苏丹——萨赫勒办事处、联合国开发计划署、联合国环境规划署及世界气象组织和各非政府组织增加其为萨赫勒抗旱委员会、干旱和沙漠化问题政府间机构或任何其他非洲机构在治沙斗争方面进行的各种项目和方案所提供的财政和技术支助。

丹麦、德意志联邦共和国、印度尼西亚、马里*、尼泊尔、巴基斯坦、巴布亚新几内亚、西班牙、斯里兰卡、美利坚合众国和瓦努阿图:决议草案
(*代表非洲集团成员国。)

改善妇女的条件和机会
(经修订的A/CONF.116/C.2/L.29号文件)

审查和评价联合国妇女十年:平等、发展与和平成就世界会议,
审查了最近十年在工作领域方面妇女的状况,
认识到世界的各区域和各国存在着经济、社会和文化的差别,
注意到已取得的成就和许多国家的女工在就业和职业培训方面仍面临的障碍,
注意到有必要扩大和改善妇女参加工作和培训,使她们为本国的经济发展能作出有效的贡献并提高其社会地位,
考虑到根据联合国各项决议建立新的国际经济秩序将有助于保证特别是发展中国家的妇女的工作和生活条件得到改善,
1. 重申联合国、各专门机构特别是劳工组织通过的关于消除歧视妇女和促进妇女和男子在就业和培训方面的机会和待遇的平等的各项国际决议、宣言、公约和建议中所载原则的重要意义;
2. 要求尚未批准这类公约的会员国予以批准并执行,同时制订制度化的措施以确保男女在就业和培训方面的机会和待遇的平等;
3. 促请各国政府采取一切必要措施以促进经济各部门中的男女分配的公平均衡;
4. 要求各国政府、非政府组织和妇女组织采取各项措施以保证妇女获得与男子同等的就业机会;
5. 呼吁一切有关社会团体加强政策以便根据本国的条件保证男女获得同样形式的职业指导并获得一切职业和专业所需的各种形式和水平的职业培训的机会;
6. 建议各国对主要多是女工的正规和非正规部门中的社会基础设施、工作环境和条件进行投资和加以改进;
7. 促请各国和各国的团体提供更多的育婴所、托儿所和其他支助机构,以帮助妇女可兼顾工作和育儿的责任;
8. 要求各国政府、劳工组织和其他专门发展机构与组织进行具体的努力以收集更可靠的数据并对包括农村妇女、城市贫困妇女、流动妇女、年轻女孩、妇女难民和就以养家的妇女等处境比较不利的妇女群体给予实际援助,如给予培训、贷款、推广服务和改进的技术;
9. 建议各国政府和如劳工组织这类专门机构用不同的方式采取紧急措施,如对受剥削最严重的在家里工作的妇女的法律、经济和社会状况进行广泛的研究,并制订法律和行政办法来保障这类工人的条件;
10. 鼓励妇女扩大其职业的范围,使她们对自己的能力增加信心并有积极的了解,使她们在各方面发挥更大的积极作用,包括在管理和工会方面的作用;
11. 号召采取促进妇女就业的措施,这种措施应成为国家政策和国家发展的组成部分,以实现充分的、生产性和自由选择的就业,应把它视为实际上保证实现男女平等工作权利的办法。

比利时、博茨瓦纳、喀麦隆、佛得角、中非共和国、法国、加蓬、冈比亚、加纳、几内亚比绍、海地、罗马教廷、意大利、约旦、肯尼亚、科威特、莱索托、利比里亚、阿拉伯利比亚民众国、马达加斯加、马拉维、摩洛哥、尼泊尔、尼日尔、巴基斯坦、巴布亚新几内亚、卢旺达、萨摩亚、塞内加尔、塞拉里昂、西班牙、斯威士兰、多哥、乌干达、坦桑尼亚联合共和国、美利坚合众国、瓦努阿图、委内瑞拉、赞比亚、津巴布韦:决议草案

促进妇女参与发展项目
(经订正的A/CONF.116/C.2/L.30号文件)

审查和评价联合国妇女十年:平等、发展与和平成就世界会议,
认识到发展是一个全球进程,这个进程也需要一种适应人的需要和权利的道德因素。因而,为了做到公正和有效,男女都必须参与。如果没有她/他们的参与,发展的目标是无法达到的,
考虑到要把公平的发展进程中的一切潜力发挥出来,就需要在个体一级和集体一级综合地、有效地使用一切可以利用的人力,
考虑到实现这种发展须具有当地生产性基础结构的特色并具有当地一级所能利用的劳动力的素质的特色,
考虑到每一个发展目标必须都是为了满足需要,而这种需要都是根据在变化过程中的社会、经济和文化因素来具体确定的。
考虑到对社会、政治、经济、文化和宗教多方面的基本的社会结构的了解是规划和制订每一项发展倡议的先决条件,
认识到有必要确保妇女参与制定、执行和管理发展项目的各个阶段同时还应特别注意查明本社区一些具体的、不断变化的需要,
1. 建议各国政府应推动妇女的培训工作,以便在经济、社会和文化方面确保她们成为发展和变化的促进者,并完成下列任务:
(a)查明和确定需求;
(b)查明和确定所需的人员、结构和财政方面的资源;
(c)查明和明确需求与执行发展项目有关的公共和私营机构之间建立联系是执行这种发展项目的关键;
(d)推动国家妇女组织或适当的政府或非政府机构对发展项目进行监测和评价;
2. 建议各国政府采取适当的措施向妇女提供贷款,以确保她们作为发展的促进者来有效发挥自己的作用;
3. 请各国政府、各专门机构和非政府组织在能够有利于训练妇女成为发展的促进者并采取行动的国际合作领域内采取主动措施,以便承认妇女为自力更生发展中的主要力量。

阿尔及利亚、博茨瓦纳、布尔基纳法索、乍得、刚果、冈比亚、加纳、几内亚比绍、印度、印度尼西亚、约旦、肯尼亚、科威特、马里、毛里塔尼亚、尼泊尔、菲律宾、塞拉里昂、索马里、斯里兰卡、苏里南、斯威士兰、多哥、突尼斯、坦桑尼亚联合共和国、委内瑞拉、南斯拉夫、赞比亚、津巴布韦:决议草案

发展中国家公共企业国际中心
(经订正的A/CONF.116/C.2/L.31号文件)

审查和评价联合国妇女十年:平等、发展与和平成就世界会议,
考虑到发展中国家公营部门企业在促进其社会经济和加强发展中国家间的经济技术合作的重要作用,
还考虑到妇女作为一个发展因素的作用和地位以及公营企业在这方面的责任,
铭记公营企业国际中心作为发展中国家的联合机构的工作方案,该方案是为了促进这些国家的公营企业的管理和经营以及提高妇女在发展中的地位,并考虑到最近由中心编写的关于妇女在发展中国家的作用的报告,
强调着重于行动的研究、培训和咨询以便把妇女作为一个发展因素予以融合,
1. 强调加强发展中国家合作的重要性,同时把中心当作发展中国家进行技术经济合作的组织形式,特别是通过它来发挥妇女的作用,使她们作为一个发展因素在各个领域和各级进行合作,要特别强调通过发展中国家的公营企业的活动这样做;
2. 要求联合国系统各组织和机构继续在中心的活动中进行合作,特别是在实施其关于妇女作为一个发展因素的方案和在妇女十年后公营企业对此所负责任方面进行合作;
3. 呼吁发达国家继续支援加强与中心在这方面的合作。

澳大利亚、奥地利、孟加拉国、比利时、伯利兹、博茨瓦纳、喀麦隆、加拿大、佛得角、乍得、智利、刚果、塞浦路斯、捷克斯洛伐克、多米尼加、斐济、法国、加蓬、冈比亚、德意志联邦共和国、加纳、希腊、几内亚比绍、罗马教廷、印度、意大利、肯尼亚、科威特、莱索托、利比里亚、阿拉伯利比亚民众国、马拉维、马里、毛里塔尼亚、摩洛哥、尼泊尔、新西兰、尼日尔、阿曼、巴基斯坦、巴布亚新几内亚、菲律宾、波兰、大韩民国、罗马尼亚、卢旺达、萨摩亚、塞内加尔、塞拉利昂、西班牙、斯里兰卡、斯威士兰、瑞典、多哥、突尼斯、美利坚合众国、瓦努阿图、委内瑞拉、越南、津巴布韦:
决议草案

改善各种年龄残废妇女和家中有残废人的妇女的状况
(经订正的A/CONF.116/C.2/L.32号文件)

审查和评价联合国妇女十年:平等、发展与和平成就世界会议,
忆及国际妇女年世界会议通过的有关老年妇女和残废妇女的13号决议,
忆及大会在其第2452(XXIV)号决议中通过的《社会进步及发展宣言》,
忆及大会关于以充分参与和平等为主题的国际残废人年的1979年12月17日第34/154号决议,
忆及审查和评价联合国妇女十年:平等、发展与和平成就世界会议通过的旨在改善各种年龄残疾妇女状况的第2号决议,
忆及联合国大会通过的有关1983—1992年十年期间关于残疾人的世界行动纲领的所有有关决议,
忆及经济及社会理事会1983年3月26日关于实现《世界行动纲领》的第1983/19号决议,
忆及大会1984年12月21日关于实现《世界行动纲领》的第39/26号决议,
了解《关于残疾人的世界行动纲领》中的目标,一方面是关于预防残疾的具体措施,另一方面是关于旨在有效地实现参与和平等的原则,促进康复的活动,
忆及在预防方面,首先是国家、联合国、专门机构以及非政府组织必须为传播,特别在妇女中间传播有关防止残疾的知识而不断采取明确的行动,尤其是在那些对儿童的教育与指导到目前为止几乎全仗妇女的国家,
注意到预防工作还包括卫生、营养、保健、危险因素和孕期及分娩期对母亲给予照顾等的精心照料,
认识到即使残疾妇女及男子有同样享受体面生活的权利,有权以平等的条件参与各种社会生活,而残疾妇女在参与和提高其智力及体力方面遇到了更大的困难,
考虑到在有残疾者的家庭中,对他/她们的照顾及使之康复的重担到目前为止主要或全部落在妇女身上,
1. 吁请全世界所有男女尽一切可能并在可获得的资源范围内努力保证:各国、联合国、专门机构,特别是国际劳工组织、联合国教育、科学及文化组织和世界卫生组织以及非政府组织所推动的预防残疾宣传运动获得成功;
2. 要求所有国家执行1983—1992年十年期间关于残疾人的世界行动纲领;
3. 请所有国家在该计划的范围内采取有利于妇女的适当行动,尤其在给予保健援助和在参加工作或接受教育方面有利于妇女;
4. 要求所有国家保证残疾人享有参与社会生活各个部门的平等机会,作为一种方法,方便残废妇女获得教育、培训、就业、文化、保健、宗教、娱乐、宣传等活动的机会;
5. 要求所有国家消除建筑物、交通、通讯和立法上的一切障碍以便确保这类人获得充分参与和平等机会;
6. 并请所有国家在其国家规划中采取特别措施,为残疾人提供服务并建立机构,以保护家庭中有残疾人的妇女,因为这种负担明显地更多的落在妇女身上;采取这种措施将使她们尽可能过正常生活;
7. 为此目的要求所有国家制订一系列立法措施,包括关于允许父母亲在家庭或住所工作的措施,使她/他们可以最适合、最少负担的方式照顾其残疾的亲属;
8. 决定在执行1986至2000年提高妇女地位前瞻性战略时,在国家、区域和国际各级上应充分考虑到各种年龄的残疾妇女的需要。

阿根廷、伯利兹、博茨瓦纳、布尔基纳法索、喀麦隆、智利、中国、刚果、塞浦路斯、法国、加蓬、冈比亚、加纳、几内亚比绍、海地、印度尼西亚、意大利、肯尼亚、莱索托、利比利亚、马达加斯加、马尔代夫、毛里塔尼亚、摩洛哥、尼泊尔、尼日尔、巴基斯坦、巴布亚新几内亚、菲律宾、大韩民国、卢旺达、圣克里斯托弗和尼维斯、萨摩亚、塞内加尔、塞拉利昂、索马里、西班牙、斯里兰卡、泰国、多哥、乌干达、坦桑尼亚联合共和国、美利坚合众国、瓦努阿图、委内瑞拉、赞比亚、津巴布韦:
决议草案

加强国家、区域和国际各级妇女机构以确保执行到2000年的前瞻性战略
(经订正的A/CONF.116/C.2/L.33号文件)

审查和评价联合国妇女十年:平等、发展与和平成就世界会议,
铭记联合国妇女发展十年:平等、发展与和平和次主题:教育、保健和就业的目标;
回顾1975年墨西哥通过的行动计划和哥本哈根十年中期会议宣布的行动纲领;
考虑到从标志看联合国妇女十年结束的本次世界会议到2000年的前瞻性战略;
认识到有必要切实执行这些战略;
1. 促请各国政府加强其国家式内部机构,使其能有效执行适合于国家需要的前瞻性战略;
2. 并促请所有国家政府为在其区域和分区域建立体制联系和网络而工作,目的在于采取区域和分区域手法执行前瞻性战略;
3. 呼吁会员国和联合国系统使现有的区域和分区域协调机制更有效力,以便确保更有效地执行托付给它们的必要协调工作;
4. 呼吁会员国和联合国系统加强妇女地位委员会,使其有更重要的地位和获得更多资源,并考虑委员会每年举行会议的可能性;
5. 促请国家、区域和国际各级机构定期审查和评价在执行前瞻性战略方面取得的进展;
6. 呼吁妇女地位委员会制订有关妇女问题的优先事项,并向联合国所有机构推荐这些优先事项以及监测有关工作的进展;
7. 促请秘书长采取促使妇女参与所有联合国项目的措施,并在联合国系统内促进这种参与。

安提瓜和巴布达、阿根廷、奥地利、巴巴多斯、巴西、智利、哥伦比亚、哥斯达黎加、古巴、多米尼加、多米尼加共和国、厄瓜多尔、萨尔瓦多、冈比亚、加纳、危地马拉、圭亚那、海地、洪都拉斯、牙买加、肯尼亚、尼加拉瓜、巴基斯坦、巴拿马、巴布亚新几内亚、巴拉圭、秘鲁、卢旺达、圣克里斯托弗和尼维斯、圣卢西亚、圣文森特和格林纳丁斯、塞内加尔、苏里南、多哥、特立尼达和多巴哥、乌干达、美利坚合众国、乌拉圭、委内瑞拉、津巴布韦:决议草案

建立和支持促进妇女发展的国家和区域机构
(经订正的A/CONF.116/C.2/L.34号文件,综合A/CONF.116/C.1/L.13和L.15号文件)

审查和评价联合国妇女十年:平等、发展与和平成就世界会议,
考虑到1980年在哥本哈根举行的联合国妇女十年:平等、发展与和平世界会议所通过的题为“建立和加强促进妇女参与发展的机制”的第39号决议,
审议了秘书长关于审查和评价十年中所获得的进展的报告,并确认大多数国家已表示愿意增加和加强关于制订到2000年期间的战略方案,这些方案将确保妇女参与发展过程,为此目的,必须支援国家和区域组织与机构的努力,
确认必须确保这些组织和机构所执行的活动的充分协调,并获得联合国和其他区域政府间组织的支援,
建议:
(a)敦促所有会员国,如果还没有负责妇女方案的国家组织和机构,建立这些组织和机构;如果已有这些机构,则予以支持,以便向安纳提供必要的财政、技术和人力资源以实现它们的目标,促进妇女参与发展过程;
(b)促进支援和协调国家间机构的活动,以避免方案的重复和财政资源的不适当利用;
(c)促请会员国继续同执行妇女方案的区域和国际机构合作;
(d)敦促各专门机构和其他联合国机构继续调拨必要的财政资源,以便增加和加强特别为妇女设计的方案;
(e)请秘书长就执行本决议所采取的措施通知大会。

喀麦隆共和国、加拿大、智利、哥伦比亚、刚果、塞浦路斯、厄瓜多尔、加蓬、加纳、希腊、海地、洪都拉斯、意大利、肯尼亚、莱索托、利比里亚、马拉维、马里、毛里塔尼亚、墨西哥、摩洛哥、尼泊尔、尼加拉瓜、巴基斯坦、菲律宾、卢旺达、西班牙、斯威士兰、多哥、特立尼达和多巴哥、美利坚合众国、委内瑞拉:决议草案

联合国内的妇女
(经订正的A/CONF.116/C.2/L.35号文件,综合A/CONF.116/C.2/L.4和L.10号文件)

审查和评价联合国妇女十年:平等、发展与和平成就世界会议,
重申联合国妇女十年:平等、发展与和平世界会议所通过的第24号决议,
关注到1985年尚未到达大会第33/143号决议核准的1982年妇女专业人员员额指标,
确信实现妇女十年:平等、发展与和平的目标需要妇女在联合国系统各级活动、包括决策层级充分参与政策的制订和方案与项目的执行,
认识到联合国对其他政府间组织以及专门机构和会员国所起的榜样作用,
承认妇女正对各个国家经济、社会和政治的发展作出重大贡献,而通过她们全面参与国家和国际决策工作,这种贡献还能进一步增大,
确信只有通过积极的执行措施和承担责任的管理惯例所显示出来的最高级的政治承诺,才能在这些方面取得进展,
欢迎最近设立妇女地位协调员办事处,
1. 吁请秘书长和各专门机构及其他联合国机构的首脑为妇女在专业及专业以上职类员额中所占百分比定出各级新的五年指标:到1990年,妇女应占专业及专业以上职责员额的30%;还应为每个五年订出指标;
2. 请秘书长和各专门机构及其他联合国机构的首脑设立必要的机制,通过采取下述步骤达到这些指标:
(a)要求按照本组织的管理惯例承担责任,促使本组织的政策声明明确表明作出承诺;
(b)联合国每一组织在总部和区域办事处指定一名协调员,受权规划和采取积极行动来提出妇女在本组织各级的参与程度;
(c)向该协调员分配充足的资源,使其能编制合格妇女名册、查明可能空缺的职位、审查职务说明,并提出适当修改意见,以便确保其影响不致歧视妇女、专门派人外出聘以及监测和报告组织上的进展;
3. 吁请会员国协助联合国组织达到指标,办法是作出更大努力为每一空缺提供合格的女候选人;
4. 请秘书长、各专门机构和其他联合国组织的负责人创造必要的条件,使在总部和外地的所有职类中的妇女能有平等的职业发展,办法是采取具体的积极措施,确保在提升、培训和代表职能方面合格妇女的比例不低于同级合格男子的比例;
5. 并请秘书长、各专门机构和其他联合国机构的首脑对提高妇女的地位作出承诺,采取特别措施,抵制男子和妇女对角色作用、技能和能力可能有的性别偏见,包括(a)任命更多的妇女担任决策职位;(b)制订培训方案,以利于改变态度并支持管理发展;(c)为各类女性工作人员的职业发展提供新的机会;
6. 建议秘书长考虑在大会第四十一届会议召开前举办一次高级别讨论会的可能性,联合国系统内的所有人事处处长以及一些政府的代表将参加讨论会,以制订一项为调整当前不平衡现象而实施的工作行动计划;
7. 要求秘书长和各专门机构和其他联合国机构的负责人就执行上述措施的执行情况和取得的进展每年向大会和各专门机构的理事会提出报告,并在秘书处、专门机构或联合国其他范围内采取特别的补救措施。

奥地利、比利时、加拿大、丹麦、芬兰、冰岛、利比里亚、马拉维、挪威和瑞典:决议草案

加强联合国系统内提高妇女地位活动的协调与执行
(A/CONF.116/C.2/L.36号文件,综合A/CONF.116/C.2/L.1,L.12和L.16号文件)

审查和评价联合国妇女十年:平等、发展与和平成就世界会议,
铭记联合国在促进全球认识与努力实现妇女十年:平等、发展与和平的目的方面的重要作用,
表示深切关注为联合国妇女十年所定的目的和目标远未实现,
在这方面注意到秘书长关于审查联合国系统组织的中期计划中的一些主要问题:妇女与发展的报告(A/CONF.116/15)所载结论,
认识到有必要将妇女的需要和关注事项充分结合到联合国秘书处和联合国系统各组织的经常方案、政策和活动中去,
并认识到联合国及其各组织有关妇女与发展的政策及方案需要更加一致和提高效益,
因而强调重要的是采取措施,目的是加强联合国系统各专门机构和其他机关和组织之间的相互作用、合作和协调,以便订出整个系统的全面的处理提高妇女地位关键性问题的综合办法,
1. 促请联合国系统各专门机构、其他机构、机关和组织在规划其活动、制订方案和评价其活动时,充分考虑到妇女的问题和关注事项;
2. 建议加强联合国各机构和组织之间的机构间合作和协调,以便订出解决同妇女有关问题的全面的综合办法,从而增进联合国促进妇女地位提高的长远效果;
3. 重申妇女地位委员会在审议同妇女有关的事项方面具有中心的政策和咨询作用,并在这方面重申,提高妇女地位处作为提高妇女地位委员会的实务秘书处,应得到必要的支助来令人满意地履行其职责;
4. 表示有必要鼓励经济及社会理事会在协调联合国提高妇女地位委活动方面发挥更有力和更有活力的作用;
5. 建议秘书长采取必要步骤以加强社会和人道主义事务中心内提高妇女地位处的工作,和协调联合国和联合国系统为结合妇女关注的事项而进行的活动及执行前瞻性战略的工作,并确保在联合国秘书处最高一级优先重视并加强结合妇女关注事项的工作;
6. 并建议秘书长以他作为行政协调委员会主席的身份,通过制订方案、计划和预算的职责,采取行动制订整个系统的有关妇女和发展的中期计划,其中特别包括旨在将妇女关注事项结合到联合国总体活动中去并考虑到妇女特别需要的全面政策、具体行动计划和具体方案;
7. 请秘书长每年向大会报告为促进将妇女关注的事项结合到各专门机构和其他联合国机构制订计划和方案及评价活动中去所做努力取得的成果,并确保将报告提交审议。

博茨瓦纳、白俄罗斯苏维埃社会主义共和国、喀麦隆、埃塞俄比亚、几内亚比绍、印度尼西亚、肯尼亚、老挝人民民主共和国、蒂索托、利比里亚、阿拉伯利比亚民众国、马达加斯加、蒙古、摩洛哥、萨摩亚、斯里兰卡、斯威士兰、乌干达、乌克兰苏维埃社会主义共和国、越南、赞比亚和津巴布韦:
决议草案

改善农村地区妇女的处境
(A/CONF.116/C.2/L.37号文件,综合A/CONF.116/C.2/L.2和L.28号文件)

审查和评价联合国妇女十年:平等、发展与和平成就世界会议,
铭记联合国妇女十年:平等、发展与和平的目标,
忆及在哥本哈根通过并由大会1980年12月11日第35/136号决议核准的联合国妇女十年后半期行动纲领,
忆及世界土地改革和农村发展会议所通过的《原则和行动纲领宣言》和大会有关改善农村地区妇女处境的1979年11月9日第34/14号、1982年12月3日第37/59号和1984年12月14日第39/126号决议,
满意地注意到秘书长已将1984年9月17日至28日在维也纳举行的关于各国改善农村地区妇女状况的经验的区域间讨论会报告所载看法与意见,以及各区域政府间筹备会议的建议汇编成册,
考虑到秘书长关于农村妇女活动和方案的报告,
重申联合国妇女十年后半期行动纲领以及《消除对妇女一切形式歧视公约》重视改善妇女地位并确保妇女作为推动者和受益者充分参与发展的必要性,
深信加强国际和平与合作是进一步改善妇女、包括农村地区妇女处境的最重要条件之一,
日益忧虑地注意到世界上许多国家、特别是发展中国家的农村妇女继续处于悲惨的境地,
1. 呼吁各国政府考虑到妇女在社会生活中所起的作用,制订和执行改善农村妇女处境的特别综合方案,并为这些涉及妇女本身的方案建立监督和评价机制;
2. 要求联合国及其各专门机构更加重视农村妇女的需要,协助各会员国,特别是发展中国家制定技术援助方案,并执行涉及改善农村地区妇女地位的投资项目;
3. 建议加强协调旨在促进农村妇女利益的多边和双边活动;
4. 要求秘书长在向大会第四十届会议提出关于各国改善农村地区妇女状况的经验的区域间讨论会报告时,把本会议关于改善农村地区妇女处境的讨论结果以及他汇编的对上述报告的看法与意见考虑进去并加以总结。

3. 宣言草案

阿富汗、阿尔及利亚、贝宁、保加利亚、布尔基纳法索、白俄罗斯苏维埃社会主义共和国、佛得角、刚果、古巴、捷克斯洛伐克、民主也门、埃塞俄比亚、几内亚比绍、匈牙利、肯尼亚、老挝人民民主共和国、阿拉伯利比亚民众国、马达加斯加、马里、蒙古、尼加拉瓜、波兰、塞舌尔、塞拉利昂、苏丹、乌干达、乌克兰苏维埃社会主义共和国、苏维埃社会主义共和国联盟、越南、赞比亚、津巴布韦:宣言草案

联合国妇女十年:平等、发展与和平成就
内罗毕宣言
(经订正的A/CONF.116/L.4/Rev.1)

忆及联合国宪章表达了各国人民为拯救子孙后代免于战祸的决心,重申忠诚于基本人权、人的尊严和价值、男女平等权利和国家不论其大小的平等权利,并促进社会进步和在更大自由下生活标准的提高,
强调世界会议在内罗毕集会正值发展中国家特别受到社会和经济情况严重恶化影响的时期,
深感忧虑的是特别在非洲,由于不断发生严重旱灾,饥荒、外债、以及国际经济情况的不利影响,在最近几年中不仅已惊人地严重损害发展的进程,而且更糟的是已危及数百万人民特别是妇女和儿童的生存,
对发展中国家的严重外债危机、国家资源所无力承受的巨大偿债负担及其对这些国家人民尤其是妇女和儿童所产生的日益严重的消极影响深感震惊,
认识到妇女在人类历史和社会进步中,特别是在争取自决、民族独立、加强国际和平和安全、裁军、反对帝国主义及新老殖民主义、种族隔离以及所有其他形式的种族主义和种族歧视中的重要作用,
赞扬发展中国家的妇女,她们与其人民一起赢得了民族的独立,现在正在为她们的国家争取政治、经济和社会的独立发展的斗争中作出重大贡献,
回顾构成世界人口一半的妇女所面临的问题基本上是整个社会的问题,需要改变妇女的政治、经济和社会条件,并应从而成为改变那些妨碍妇女有效地参与社会和作出贡献的社会和经济结构和观点而进行活动的一个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
高度赞赏联合国为确保妇女的真正平等并为妇女进一步参与政治、经济和社会发展进程提供条件而促进提高妇女地位所作出的贡献,
注意到国际妇女年、联合国妇女十年的目标:平等、发展与和平和次级主题:就业、保健和教育,以及在墨西哥城、哥本哈根和内罗毕举行的世界会议的重要意义,这些会议通过了提高妇女地位方面的基本战略决定如《世界行动计划》、《行动纲领》和《前瞻性战略》,
满意地注意到在联合国妇女十年期间通过了《消除对妇女一切形式歧视公约》和《妇女参加促进国际和平与合作宣言》,这是对实施联合国妇女十年:平等、发展与和平的目标的重要贡献,并对执行《前瞻性战略》具有重大意义,
深信建立新的国际经济秩序和在国家关系中建立信任以及为发展中国家的经济和社会进步创造有利条件将有助于为解决其面临的迫切的经济和社会问题包括确保妇女在各个方面和生活的各个领域的平等权利的问题提供有利条件,
强调严重关切地注意到在世界的一些区域和一些国家仍然存在着妨碍实施联合国妇女十年:平等、发展与和平的目标的障碍,这些障碍妨碍着在提高妇女地位方面取得进展,
对日益严重的核战争危险表示震惊,核战争威胁着人类本身的生存,不断对世界各国人民加上沉重的负担,放慢了经济和社会的进步,把大量的物力和财力用于非生产目的,
表示严重关注到,尽管联合国大会和安全理事会通过了各项决议,要求南非政权放弃其凶暴的种族隔离政策,停止对黑人多数的压迫和镇压,并根据联合国宪章和世界人权宣言的原则谋求和平、公正和持久的解决办法,但南非种族主义政权仍然剥夺被压迫的黑人多数的基本人权,继续非法占领纳米比亚并推行反对前线国家的侵略政策,
谴责比勒陀利亚政权残酷镇压的进一步升级,包括对被压迫人民使用了军队,造成杀死杀伤数百人并逮捕了几千名种族隔离反对者,
重申种族隔离是危害人类的罪行,对国际和平与安全是一种威胁,
严重关注种族隔离政策造成的对国际和平与安全的威胁、以及不断的侵略行为,
十分震惊地注意到被占领巴勒斯坦领土和其他阿拉伯领土上妇女和儿童的悲惨生活条件,她/他们遭受着外国占领之苦,失去了祖先留下的土地和财产,她/他们的基本权利和自由不断受到侵犯,
注意到妇女地位委员会在筹备会议和处理有关妇女地位问题的作用,
1. 再次重申实现联合国妇女十年:平等、发展与和平所宣布的目标仍然是国际社会在提高所有国家和民族妇女地位的努力中的最重要的目标;
2. 在这方面重申在墨西哥城和哥本哈根举行的世界会议所通过的决定和建议、《1975年关于妇女的平等地位和她们对发展与和平的贡献的墨西哥宣言》、《世界行动计划》和《联合国妇女十年后半期行动纲领》;
3. 宣告联合国妇女十年:平等、发展与和平的目标在到2000年期间在各国和联合国系统的机构和组织的活动中仍然是有效的;
4. 呼吁各国尽一切努力并继续采取必要措施以充分地并坚持地实施以上目标,以便根除对妇女的一切形式的歧视;
5. 促请各国和国际组织继续努力并采取特别措施,以便解决发展中国家面临的经济和社会问题;
6. 并促请联合国系统的所有机构、组织和团体更加注意发展中国家,尤其是那些最不发达国家,并为援助这些国家继续调集资金以应付目前危机及其更长远的问题;
7. 吁请各国通过提供救济和复兴援助的方式对受到旱灾严重影响的非洲国家给予一切必要的援助;
8. 呼吁各国继续积极努力,使多数妇女有效地参与发展的进程,以确保其充分参与生活中的政治、经济、文化和其他生活领域;
9. 呼吁各国团结起来并加紧努力以确保和平与安全,防止核战斗危险,防止军备竞赛,特别是外层空间的军备竞赛,在有效的国际监督下全面、彻底地进行裁军,并最终地消灭核武器,以维护地球上的众生;
10. 重申所有国家不论社会和经济制度如何,在和平共处原则的基础上加强国际和平和安全与合作是保证社会经济进步和妇女平等权利最重要的先决条件;
11. 强烈谴责南非种族隔离政权继续进行残酷的压迫、镇压和暴力活动,非法占领纳米比亚并对独立的非洲国家不断进行侵略、颠覆和恐怖主义的活动;
12. 宣告只有在一个联合而非分裂的南部非洲,通过全体人民充分和自由地行使成人选举权,彻底根除种族隔离并建立无种族歧视的民主社会,才能实现公正和持久地解决南非的爆炸性局势;
13. 强烈谴责以色列继续对巴勒斯坦人民和被其非法占领的阿拉伯领土所推行的压迫和镇压政策以及其对阿拉伯邻国所犯下的侵略行为;
14. 要求国际大家庭尽一切努力,确保巴勒斯坦人民不可分割的自主权和在家园里建立自己的民族国家的权力;
15. 促请各国政府采取适当措施,以执行到2000年的前瞻性战略并在国家、区域和国际各级执行内罗毕会议的有关决议和决定;
16. 要求各组织和联合国系统包括区域委员会的各机构制定为执行到2000年的前瞻性战略的有关方案;
17. 请秘书长经常地通过妇女地位委员会向经济及社会理事会提出关于执行到2000年前瞻性战略的建议,其目的是把提高妇女的地位与在执行联合国第三个发展十年国际发展战略的目的和目标所取得的进展联系起来;
18. 建议联合国大会在第四十届会议上审议有关的措施,以便妇女地位委员会能有效地履行其对到2000年前瞻性战略执行情况的审查和评价的职责;
19. 并建议联合国大会第四十届会议宣布到2000年为止的期间用来提高妇女地位,增进平等、发展与和平的目标。

注:
〔1〕《国际妇女年世界会议的报告,1975年6月19日至7月2日,墨西哥城》联合国出版物,E/CONF. 66/34号文件,第2和第8页;和《联合国妇女十年:平等、发展与和平世界会议的报告,1980年7月14日至30日,哥本哈根》,联合国出版物,A/CONF. 94/35号文件,第2页。
〔2〕大会1978年12月15日第33/73号决议。
〔3〕国际妇女年世界会议的报告,同前,第2页。
〔4〕联合国妇女十年世界会议的报告,同前,第11页。
〔5〕同前,第69页。
〔6〕大会第37/63号决议。
〔7〕大会经39/11号决议。
〔8〕分别见大会1984年12月17日和1982年11月16日的第39/161号决议和第37/16号决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