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治的参与和社会的参与(1975)
发表部门:联合国 发表时间:19750702
政治的参与和社会的参与

国际妇女年世界会议,
认识到妇女在建立更公正的国家社会和争取人民的基本的民族权利和自决及反对侵略战争的斗争、建立新的国际经济秩序以及加强和平与安全及裁军方面所负的任务越来越重要,
确信妇女参与作为国家和国际经济、社会和政治变革的要素是十分重要的,因为妇女负有特别的任务,并且宣布承认这种参与并不是国际大家庭一种无故的让步,而是由于妇女有史以来对人类发展的宝贵贡献,因此应当有的一种公正行为,
认识到虽然妇女占世界人口的一半,但在世界上大多数地区里,妇女的情况和男子的情况相较,是被剥削的,而且这种不平等受到不公道的经济和社会秩序以及构成行为形态的各种文化价值的支持,因此,尽管经济、社会和技术方面有所进展,妇女的任务继续被人低估,
确信殖民主义、种族主义、种族隔离、外国统治、种族歧视、用武力取得领土和军备竞赛等,不仅阻碍了男子,而且也阻碍了妇女积极参加所有各方面的努力,
认识到阻碍妇女参与经济、社会和政治方面的活动,是违反联合国关于人权的各项文件的规定,
并确信社会、经济和政治文化结构妨碍对妇女的重新评价,也妨碍妇女积极大量地参加政治、经济和社会活动,因而必须进行有深远影响的改革,
认为各国政府和各全国性、区域性及国际性组织必须在这方面采取持续的、断然的和有效的行动,
1.请各国政府把妇女权利问题视为具有重大政治性的问题,必须采取紧急和具体的解决办法;
2.并请各国政府斟酌情况,在经济、社会、政治和文化领域进行结构上的改革,使经济发展和社会改造能够配合进行,并创造条件使妇女在个人和社会方面可以自由发展,并作为同男子的平等合作者,充分和大量地参与国家改造过程,从而推动整个社会的一体化发展;
3.建议各国政府斟酌情况:
(a)在最高政治层面,斟酌情况,由各国政府决定采行方式,成立全国性委员会。在有全国性委员会之处,则授予它们行使民政监察的职权--机构或机关,以保证妇女积极参与结构上的改革和经济与社会发展及国际和平的实现;
(b)这些全国性委员会、机构或机关也应提倡以各种政策和战略来促成制度的变革及男女双方价值和态度上的改变,使妇女在社会上一切经济、社会、政治和文化机构里以及在国家所有决策层面上,都达到平等参与和大量参加;
(c)将成立或加强的这些委员会、机构或高层国家机关,应通过适当的途径,在认为对联合国系统有帮助时,向联合国定期或至少每年一次提出关于全国妇女参与所有各方面社会活动的进展情况的报告,以便联合国适当评定在国家一级和国际一级妇女平等方面所获得的进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