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强联合国各区域委员会和各机构秘书处的妇女方案和妇女任用(1980)
发表部门:联合国 发表时间:19800730
21.加强联合国各区域委员会和
各机构秘书处的妇女方案和妇女任用

联合国妇女十年:平等、发展与和平世界会议,
回顾一九七五年十二月十五日大会第3520(XXX)号决议,其中强调必须定期审查和评价落实《实现国际妇女年目标世界行动计划》各项目标方面所作的进展,
又回顾大会宣布一九七六── —九八五年为联合国妇女十年:平等、发展与和平,
又回顾大会一九七五年十二月十五日第3524(XXX)号决议,其中建议联合国系统内所有机关和各专门机构应不断注意妇女参与制订、设计和执行各项发展项目和方案的工作,
考虑到各区域委员会推行各项方案的努力,并且意识到各项方案的范围以及各区域委员会因经费和人员不足而受到牵制,
1.敦促大会从联合国经常预算中增拨财政资源来支付所需的方案和工作人员,包括目前由联合国妇女十年自愿基金支助的高级别女性方案专员的费用,以期有效执行本会议通过的联合国妇女十年后半期行动纲领和各项决议;
2.如果一时没有经费来设置所需的新员额,则请秘书长设法将各区域委员会内的空缺员额调拨给妇女方案,作为一种临时性措施;
3.还敦促联合国秘书长和联合国各组织和专门机构的行政主管按照大会一九七八年十二月二十日第33/143号决议,采取必要措施来增加整个联合国系统经常员额中的妇女人数,在其组织的经常员额中任用较多的妇女,尤其是在区域一级——包括联合国各区域委员会以及联合国开发计划署、国际劳工组织、联合国教育、科学及文化组织、世界卫生组织、联合国粮食及农业组织和联合国儿童基金会的各区域办事处——的政策制订和决策职位上任用较多妇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