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除对妇女一切形式歧视公约(1980)
发表部门:联合国 发表时间:19800730
28.消除对妇女一切形式歧视公约

联合国妇女十年:平等、发展与和平世界会议,
欢迎大会第三十四届会议通过了《消除对妇女一切形式歧视公约》,〔1〕
考虑到公正而持久的和平与社会进步、建立新的国际经济秩序以及充分实现人权和基本自由,都需要妇女的积极参与、妇女的平等以及妇女地位的改善,
认为消除种族隔离、一切形式的种族歧视、新老殖民主义、外国占领和控制,加强国际和平与安全,全面彻底裁军,全世界妇女——不论其国家的社会和经济制度如何——共同合作,是充分实现男女权利的必要条件和推动因素,
高度赞赏妇女对本国社会的政治、经济和社会生活作出的贡献,
但注意到,尽管联合国及其专门机构为促进男女平等而通过了许多决议、宣言和建议,对妇女仍然存在有相当的歧视,
深信《消除对妇女一切形式歧视公约》的生效将有助于达成联合国妇女十年:平等、发展与和平的基本目标,
1.呼吁所有各国签署和批准《消除对妇女一切形式歧视公约》,并采取一切必要措施,切实执行其各项规定并广为宣传;
2.呼吁所有各国继续推动消除对妇女歧视的事业,使她们充分而平等地参与社会发展过程;
3.请各专门机构和非政府组织发起和参与各项活动,在国内和国际广为宣传公约的各项规定。

注:
〔1〕 大会一九七九年十二月十八日第34/180号决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