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5”《政治宣言》(2000年)政治宣言
发表部门:“北京+5” 发表时间:2000年
我们参加大会特别会议的各国政府,

  1. 重申我们承诺实现1995年第四次妇女问题世界会议通过的《北京宣言》和《行动纲要》及作为1976年至1985年联合国妇女十年成果的《提高妇女地位内罗毕前瞻性战略》所载的各项宗旨和目标;

  2. 又重申我们承诺执行《北京行动纲要》的十二个重大关切领域,即:妇女与贫穷;妇女教育与培训;妇女与保健;对妇女的暴力行为;妇女与武装冲突;妇女与经济、妇女参与掌权和决策;提高妇女地位的体制办法;妇女人权;妇女与媒体;妇女与环境;及女童;并呼吁执行妇女地位委员会自其第三十九届会议以来通过的关于第四次妇女问题世界会议后续行动的商定结论和决议;

  3. 认识到我们对充分执行《提高妇女地位内罗毕前瞻性战略》、《北京宣言》和《行动纲要》及充分履行与提高妇女地位有关的所有承诺具有主要责任,为此呼吁继续开展国际合作包括重申致力于实现有待实现的国际商定的官方发展援助占发达国家国民生产总值0.7%的商定指标;

  4. 欢迎迄今为止在朝向两性平等和执行《北京行动纲要》方面所取得的进展并重申我们对加速实现普遍批准《消除对妇女一切形式歧视公约》的承诺并在此方面承认各国政府、联合国系统、政府间组织及其他国际组织和区域组织在各级所作的种种努力,并敦促继续努力充分执行《北京行动纲要》;

  5. 认识到民间社会、特别是非政府组织和妇女组织在执行《北京宣言》和《行动纲要》方面的作用和贡献,并鼓励它们参加进一步执行和评价的进程;

  6. 强调男子必须参与并与妇女分担责任以促进两性平等;

  7. 重申必须将性别观点纳入联合国其他主要会议和首脑会议成果执行进程的主流并由各国政府、区域组织和联合国系统各机构和组织在其职权范围内以协调一致的方式就所有主要会议和首脑会议采取后续行动;

   

  我们各国政府在新的千年开始之际,

   

  8. 重申我们承诺克服在执行《北京行动纲要》和《提高妇女地位内罗毕前瞻性战略》过程中遇到的各种障碍,加强和保障有利的国家和国际环境,并为此目的保证采取进一步行动,确保予以充分和加速执行,特别是通过促进和保护所有人权和基本自由、将性别观点纳入所有政策和方案、促使妇女充分参与和赋予妇女权力以及加强国际合作,促进《北京行动纲要》的充分执行;

  9. 同意定期评估进一步执行《北京行动纲要》的情况,以期在《北京行动纲要》通过十年和《提高妇女地位内罗毕前瞻性战略》通过二十年之后,于2005年召集有关各方酌情评估取得的进展并审议新的倡议;

  10. 保证使妇女和男子为创造一个人人能够在二十一世纪享受平等、发展与和平的世界而共同努力的社会得以实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