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村妇女主体性的成长:意识与实践:兼评山西省永济市寨子村农民妇女组织
作者:乔运鸿 发表报刊:山西师大学报:社会科学版 原刊期号:2017,(01)
当代中国乡村妇女群体实现自身价值的主体意识的确立和成长,是一种本体的成长与解放,是妇女进步和妇女运动发展的根本动力。山西永济蒲韩乡村民间组织的发起人郑冰和她创建的以妇女为主体的村民组织,以自己的创造性实践,客观地呈现了当前我国乡村妇女主体性的成长。半个多世纪以来性别平等观念的培育和三十年来社会变革对乡村妇女的影响,催生了村庄妇女精英和群体的主体意识的成长和觉醒;充分的法律地位和制度保障,基层政府、地方官员的鼓励和引导,为她们事业的发展创造了一个宽松的社会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