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贺江文书看清代以降南岭走廊妇女的权利:兼与清水江文书的比较
作者:吴声军 发表报刊:广西社会科学 原刊期号:2016,(06)
自秦汉王朝统一南岭开通潇贺古道以来,南岭民族走廊中段的贺江流域形成了多民族多族群杂居的格局,这里的汉、瑶、苗、壮等人民在长期的生产生活中留下了大量明清以来的契约文书。通过梳理发现,各族群的妇女们积极参与社会经济事务活动,在社会变迁的过程中拥有了婚姻自主、不动产的买卖、充当中人等权利地位,与清水江文书中所体现妇女的权利大同小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