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北魏鲜卑族女性的家庭法律地位
作者:阎晓磊 发表报刊:西安石油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原刊期号:2016,(02)
北魏鲜卑族女性的家庭法律地位在古代各朝代中是比较突出的,例如:在恋爱方面北魏鲜卑族女性享有恋爱自由的权利;在婚姻方面北魏鲜卑族女性享有相对的婚姻自主权,她们既有一定的结婚自主和离婚自由的权利,在离婚后改嫁也是被许可且受到尊重的;在财产权方面北魏鲜卑族女性享有一定量的土地,在家庭中拥有了属于自己的财产。为了进一步了解北魏在立法和氏族习惯法中对女性地位的保护,以北魏鲜卑族女性的家庭法律地位为切入点,分析了北魏鲜卑族女性在家庭中的法律地位的具体表现,在此基础上对北魏鲜卑族女性家庭法律地位体现出的特点及其原因进行探讨,以期对我国现代社会女性权益保护方面提出完善建议,促进现代女性家庭法律地位的提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