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农村妇女地权的百年变迁
作者:李慧英 发表报刊:中华女子学院学报 原刊期号:2021年第6期

对近百年中国妇女地权(这里所说的地权不仅有耕地权,还有宅基地权)的历史变迁进行探讨,可将其百年史分为三个阶段:第一个阶段是土地革命时期妇女地权(仅限于耕地权)的提出与推进,中国共产党是妇女地权的倡导者与组织者,农村根据地与解放区是妇女地权的实践场域。第二个阶段是集体经济建立时期,随着人地分离,妇女耕地权议题告一段落,转向男女劳动的同工同酬。宅基地分配成为集体经济分配的内容之一,采取社员讨论表决的方式,导致男娶女嫁的乡村组织结构固化,为后来剥夺妇女地权埋下了隐患。第三个阶段是改革开放土地承包时期,随着土地回归家庭承包使用,资源分配权交由村民多数决定,农村妇女与传统性别力量的博弈与冲突持续不断,成为近四十年乡村社会的尖锐矛盾。为了打开这一死结,性别研究专家、基层民众以及地方官员进行了富有成效的探索。